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缘错三生 作者:悠悠碧空 文案 何为过去?何为现世? 若不是那一场意外,我不会迷失在时间里,在心里烙印下他的影子。 我想我不该这样放纵,但又忍不住沉沦在那样炽热的目光里。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命运不负卿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蓝雨寒,李凌志,李凌云 ┃ 配角: ┃ 其它: ================== ☆、第一章   我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迷糊中对着眼前的白墙,想着自己是不是终于回家了,回到属于我自己的时代,或是我属于的那个时代。回去的第一件事是要做什么,我已经幻想过无数遍。一开始想要狠狠得修理师兄一顿,再怒问他到底搞的是什么鬼,怎么就能把我在时空里搞丢了,后来幻想冷冷的盯着老板,好好谈一谈怎么补偿这几年我受的罪,再把辞职信摔在他脸上。想啊想,想了无数年,后来什么也不想了。要是能回去,什么我也不计较了,安度晚年。      然而现实果然还是残忍,彻底粉碎了我仅存的期待。只听一个年轻的声音说道,“附近村民都说这大夫是个世外高人,神极了,我才亲自去请来给大哥诊诊。外来的和尚会念经,说不定比咱们看过的那些个庸医强呢!”      我想起来了!下午天要下雪,我在我的破茅屋里守着好不容易生起来的火发呆,想着今天约莫是没有病人来问诊了。肉肉溜出去打猎,还没回来。我收养它时它还是只狼崽,啊不,是“狗”崽。本想着养肥了杀了吃肉,大概被他看出了意图,小小年纪就拼命逮山鸡,逮兔子往家带,到后来我也舍不得吃它了。不管在哪个时代,畜生起码都是一样的。我依赖于它,或许比它依赖于我更甚。      门咣当一声被推开了,冷风灌了进来。我打了个哆嗦皱起眉,我那两扇破门可禁不起这样的粗鲁。进来的是个年轻公子哥儿,二十岁上下的年纪,锦衣长袖,披着缎面披风,领子上还滚着水貂毛,一看就不是附近村落里的,后面还跟着两个小厮,也是精神模样。      “你就是神医?”说着打量起我的小屋来。      我懒得理他,伸手拨了拨火。一个小厮倒是急了,瞪着眼道,“公子问你呢怎么不回话!”我不想多做纠缠,便说道,“我可没有那本事。不过是个医医乡野村夫的赤脚医生罢了。”      那青年公子又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说道,“先生何必自谦。我家兄长旧伤难愈,特来请先生出诊一趟。”说着拱手施了一礼。      “无能为力。”我想都不想就回绝了。这样的有钱人家我是不诊的。倒不是清高,而是万一治好了这些人,改变了历史的发展可就不是闹着玩的。入职手册里再三强调,若因意外原因滞留于某一朝代,需谨言慎行以免留下足以影响后世的痕迹。所以我只能靠着邻里乡亲微薄的诊金勉强糊口。      这位公子倒不恼,反倒笑言:“先生可是担心不能手到病除?实不相瞒,家兄所患之疾实为难克。寻访了诸多名医也不见怎样。先生只当是去试试手,无论结果怎样,诊金我们照付就是。绝不会亏待于您。我听人说先生医法特立独行,若有成效,必当重金酬谢!”      我心中一动,倒不是为了“重金”,若是胡乱诊诊,开些个吃了不好不坏的“药材”,骗几个钱花解解燃眉之急也是好的。然而转念一想,天下哪有这等好事,若是他翻脸不认,砸了我苦心经营的小小招牌,岂不是得不偿失?于是我冷冷的吐出两个字:“不、去。”      结果就你来我去的吵了起来。我这一张嘴,损人可是胎里就会,几句话抢白的这年轻人脸上又红又白,两个小厮更是气的跳脚。我暗笑,受惯了众星捧月的少爷大概没吃过这样的亏吧。门外几声马匹惊恐的嘶鸣,估计是肉肉回来了。它肯定是听见屋子里的动静不对,嚎着窜进来对着三个陌生人龇牙咧嘴,牙上还挂着鲜血,不知是哪个倒霉兔子的。肉肉的出现引起了三个人的骚乱,年轻公子显然没想到会突然蹿出只狼,愣了一下很快恢复过来,把我们三人护到身后,拉出腰里别的扇子当武器,看起来竟是有些功夫的。我倒怕他伤到肉肉,忙跳出去拦在人狼之间,还未来的及出声,眼前一黑,再睁眼就是这片白墙了。      一阵令人尴尬的沉默。      那年轻人又说:“哥,死马当活马医,就算治不好咱也没有损失不是?”      “你当我是死马?”      另一个声音响起的时候,我忍不住想要转过身去看看这声音的主人是谁。低沉,磁性,偷着一丝淡淡的无奈,想必是个帅哥。      那年轻人尴尬的笑笑,“哥,你知道我不是这意思。我只是不死心。”      我正想怎么能无声无息的转个身,只听那声音又道,“难为你记挂。只是,也不就能这样把大夫抗来,让外人瞧着实不像话,也有失我们朱雀堂的体统。既然大夫醒了,还不快把人扶起来,怎能叫人家在冰冷冷的地上躺着。”      我方知已被对方察觉,反倒不自在起来,自己一咕噜爬起身,却又天旋地转,一头栽下,幸好那年轻人及时拉了我一把,结果还不忘笑话我:“这位大夫怎么身子骨如此单薄?扛起来轻得像个女人。别不是自己有什么隐疾才久病成医的吧?”我没好脸色的白了他一眼,嘴上不饶人,“明知鄙人医术不精,还兴师动众拉我来治病,想必那位病人必是公子的仇家,恨不得医他个半身残疾。”      这年轻人顿时脸上煞白,“你,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我好心好意救你,早知如此就该任你被狼吃了!”      他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我的肉肉,不仅担心起来,冲口而出!“你把我的狗怎样了?你敢伤它就别怪我跟你不客气!”年轻人显然是愣住了,木讷讷的瞪着我喃道,“你的狗...怎么会有人养那样子的狗?我,我把你敲晕带走了,没理那只狗...”      我松了一口气,终于开始觉得颈椎酸痛。看来我真不是这小子的对手,这么轻易就让人给撂倒了。      那人再次出声时,我才想起来这屋子里还有一个人,忙转过头去确认是不是帅哥。一看果真没叫我失望,一个绝对当得上俊朗二字的男子端坐在榻上,着一身浅灰长衫,云纹织锦料子微微泛着光泽,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之物。那人皱眉道,“李凌云!你也太过鲁莽。还不快给人家赔罪!”      连名带姓的称呼,看来这位“大哥”当真动了怒。那小子赶紧毕恭毕敬向我施了一礼,“大夫,对不住。”      我哼了一声,方来的及打量这屋子的布置。阔宇宽堂,高门雕廊,住得起这里的肯定是大户人家无疑。家什摆设像是个卧室的外厅,家具不多,却件件精品,就单说那一张平榻,真正的紫檀!不是我眼窝子浅,论谁在我那四面漏风的小茅屋里住上五年,也是要变物质的!      我厚着脸皮笑道,“我既然来了,出诊费就是要收的。况且这位小公子说过,无论治好治坏诊金照付,我可记下了。”既然来了岂有空手而归的道理?今年过冬的米面柴炭看来有指望了!何况这位仁兄活的好好的,若是痔疮脚气啥不痛不痒的毛病,治一治也不算坏了规矩。      叫李凌云的小子听了大喜过望,忙不迭把那男子的疾症说于我听。榻上的男子是他大哥,打理着那个什么朱雀堂里里外外的生意。三年前被对手暗地里陷害,中了蛇毒。幸得救助及时,保全一条性命,然而一双腿再无知觉,算是废了。这三年来访遍无数名医,也不见成效,渐渐得也就灰了心。直到那小子偶然听乡人提起我的事,忙找上门来。      我本不是医科出身。拜工作所赐略有些急救的底子罢了。那次出任务本是去支援付唐朝考察的学术大师们的,谁知传送过程出了岔子,把我丢进另外一个年代。同是一朝,却差了十万八千里。我只好按照手册中的规定,默默无闻的生活以等待组织救援。然而古代的生活偶尔出个差还能忍受,毕竟是青天碧水绿色无污染。身上的银子使光后我就要崩溃了!没有电没有水没有厕所也就罢了,再没有钱!我只好对不起组织,仰仗身上带着的急救包,凭着我的三脚猫功夫混个江湖郎中干干。反正医患关系不紧张,治好了算我的,治死了算病人命该如此。      这回轮着我中彩。当年带来的药里还有几只蛇毒血清,虽然过了期,总比没有强。我上前按了按帅哥的腿,肌肉萎缩的厉害。可怜这么个高富帅,偏偏让我说着是个半身残疾。我将他的裤管撩起,感觉得出他对我的触碰颇为抵触。那聒噪的小子在一遍安慰道,“哥,这个大夫向来如此,不会断脉的。”      “闭嘴。”我将男子的双腿叠起,一路摸到膝盖,猛然一击,看到了典型的膝跳反射,看来控制神经并无大碍,传感神经被蛇毒麻痹了。李凌云那个小子惊道:“大哥!你的脚会动了!这大夫太神了!”我连让他闭嘴都懒得说,放下男子的裤管,起身问道,“要是治好了,给我多少银子?”      那男子看起来并不兴奋,紧盯着我问,“大夫可有几分把握?”我想到我那几只过期已久的血清,耸耸肩,实话实说,“没有。不过可一试。”那双眼睛便又灰暗了下去,没的让我心疼。这样优秀的人,被一双废腿困住,于我被这个时代困住,约莫是一样的感受吧。      我退开身,抖了抖下摆的衣褶,盘算起收成来。“你这双腿,我先下一剂药一试。若成了,还需几个月时间复健。期间你包吃包住,等好利索了付费十两银子,啊不,二十两。若不成,我便打道回府。但是你们得负责送我回去,而且出诊费照付。”那男人盯着我的脸研究了许久,或许是看我会不会又是个江湖骗子,半晌才一字一句的说道:“若幸得大夫妙手回春,愿奉金十两以示酬谢。”      妈呀!黄金十两!我本想狠捞一笔好好修修我那间破屋,这回可以买一栋像样的宅子了!我此刻两眼里一定闪烁着$$的光芒,以至于李凌云狐疑的表情明显得不能再明显。 ☆、第二章   第二日,李凌云护送我回破屋拿药。这小子才二十二岁,还没正式接手家里的生意,才有那么多时间鬼混。二十二岁啊!我刚掉到这个朝代时也是二十二岁,如今一转眼,五年过去了。我已经可以像个当地人那样打水做饭,睡硬板炕了。昨天睡得真是香,我已经好久没有睡过那么暖和的房间和抱过那么软的被子了!早上离开的时候真是惊到我了。从我睡的客房到大门原来要走那么远。早餐丰盛得让我想要泪流满面。要不是李凌云那小子在场,我一定有多少吃多少,吃不完也要打包带走。      上马石前栓着两批膘肥体壮的骏马。我一见,不禁暗生喜欢。骑马是我们的必修课,但是这样的“尤物”当真不多见,莫非是传说中的大宛名马?李凌云看出我的跃跃欲试,颇为得意,拍着最出挑的那匹枣红马跟我介绍他的爱骑。我自己调整了下马镫,翻身上马,从下人手上接过缰绳,带着马小转几圈,果然神骏。李凌云见我会骑也发了兴,我俩一路风驰电掣,好不过瘾,将那两个小厮远远甩在身后。      到了我的住处,李凌云紧张了起来,四处观望。我知道他是忌惮肉肉。我也想看看肉肉有没有受伤,前后找了一圈也没看见。估计见我被抓走自己占山为王去了。这个王八蛋。      我进屋翻出血清,还有我仔仔细细里里外外洗过又晾晒擦干的宝贝针头。这年头艾滋病毒还没有出世,凑合用吧。收拾几件衣物,几乎就是整个家当。顾不上心酸,李凌云还在一旁兴奋的说着,“你这地方真是清雅!赶明我也来过过闲云野鹤世外高人的生活!”我简直想用针头扎死他。合上摇摇欲坠的大门,转念一想,或许有一段日子不会回来,遂又进屋带上了破旧的急救包。包里还剩一些消炎药,虽然过期了,也算是无价之宝吧。不管三七二十一,姐姐我先混两天锦衣玉食的日子过过。小时候常闹腾着减肥,现在彻底和肥肉无缘了。自己看着自己都觉得干瘦。若是弄他个古代减肥团,生意应该不错。我又想多了。      一路风驰电掣回李家庄园,路边还未上冻的水塘里残荷摇曳,我竟不知离家不远就有这么美的地方。凌云的哥哥李凌志已经沐浴更衣,有钱人就是矫情。我听到他的名字时忍不住笑了,人如其名,果然是奢侈品。傍晚,我将闲杂人等赶出屋子,门窗紧闭以防偷窥。遂又掏出一块帕子将他的双眼蒙住。这神神秘秘的做派引得他有些戒备。我只好解释道,家传绝学,概不示人。      麻利的划开一只血清,吸取极少量稀释后注于皮下,确定过敏成阴性后,我将稀释血清尽数吸入针管,抓着他的手,在手臂上系上止血带,拍打出清晰的静脉,缓慢地注射进去。有一阵子没练这功夫,手又生疏了。扎了几次才扎准,我有些抱歉,默默在心底鄙视自己。好在这男人倒忍得痛,一丝一毫也没有表现出来,才助我顺利成功。      收好东西,我拉下他眼上的帕子,宣布治疗完毕。李凌志显然被我的迅速吓到了,他大概原本以为我会发气功、烧艾草、扎针灸,甚至来个内功疗伤打通任督二脉什么的。      迎着他疑惑的目光,我握了一下他的手以示安慰。“放心吧。三天之内若有知觉,便有恢复的希望。”他垂下眼,隐去眼底的复杂。真是个寡言的男人。不知是否因这腿疾才如此。我打开门,凌云那小子立马跳了进来,第一件事就是检查他大哥,一边问我,“开始了嘛?难道今天不治了?大夫你可别坑我。”我真想把急救包拽到他头上,但又舍不得包里的药,只好哼了一声决定不跟他一般见识,朝为我安排的客房走去。      接下来我日日复查李凌志的情况,却一点不见好转。针刺无痛感,也没有恢复丁点机能的迹象,我的心不禁沉到了谷底。看来过期的血清确实是不行了。最后一晚,我泡在李家主子专属的浴池里,将浸满热水的长巾蒙在脸上,享受这最后的奢侈。唐朝人爱洗澡真是名不虚传。这浴池之大甚至超过了泡泡浴缸,热水由一只石雕小龙源源不断的吐出来,浇在背上,说不出的舒爽。闭上眼,我仿佛回到了现代,躺在熟悉的浴室,做一个全身的精油护理。睁开眼,一切幻想荡然无存,让我的心情极度恶略。      “哎?蓝大夫,你也在?”我一激灵一把拽下长巾护在身前,就看见李凌云那臭小子掀开帷幕,大喇喇的进来,衣衫已经退了一半。      “滚出去。”我想我现在的脸色一定很吓人,但又不足以把人直接吓出去,因为他此时正瞪着溜圆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我。      “滚!”我简直用吼的,结果也不好使。他磕磕巴巴的说,“你!你!哎?他们不都说你是个男大夫?男大夫...莫非他们叫的是蓝大夫?”还是那样毫不遮掩的盯着我。      看来这小子智商完全不够使。而且压根不知道非礼勿视为何物。我冷着脸,仰起下巴,索性抱着长巾从水里站了起来,倒要看看他能看到什么时候。长巾从胸前垂下,遮住了我的重点部位,但女性的线条还是能一览无余。这小子终于反应过来,一张脸红成猪肝,唰的一下背过身去,却还是原地不动。我恶作剧的毛病又犯了,慢条斯理的拉过支架上的大袖衫,只用手拉住胸前,将滴水的头发拨到身后,悠闲自在的绕过他,叹了口气说,“既然李二公子刻不容缓,那我只好让地儿了。”留那呆头鹅僵在原地。      自作孽不可活。果然第二日我便患上风寒。一位大夫治不好病,自己还得了重感冒,实在丢尽了脸。尽管李家大公子出于礼貌婉言相留,但我坚决要走,他也只好让李凌云送我回去。一路沉默无言。那小子大概还没从我给他的震惊中缓过神来,只肯在我后面跟着我,今儿个倒是安静得紧。      待到村口,我翻身下马,拖着浓重的鼻音让他回去。他扭扭捏捏的不肯走,我便不去管他,自顾自朝我的茅屋走去。我得赶紧生火给自己熬点姜糖水喝喝。      还没走到门口,远远的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不知道来人都说了些什么,只听李凌云大喊一声:“蓝大夫!等等!”马也不骑,风一样奔了过来,一把拉住我的手往回拖,“快回去!见效了!”      什么见效了?等我反应过来人已在马背上了,三匹马一路狂奔杀了回去,可怜我这身骨头!      李凌志已经在外厅里等我,家里管事有些体面的都在院子里翘首以盼。我顾不上许多,冲进去,撩开他的裤脚,两手抓按他的小腿,“什么感觉?”      “麻!还有些微微的疼。”他的脸上闪动着少见的兴奋,两眼放光,嘴角微微上扬。      “太好了!这说明毒解了,你的神经开始工作了!”我兴奋的从他的足腕捏到膝盖,满意的看到他嘴角微微的抽搐。“从今天开始,你要开始复健。先由按摩开始,再逐渐站立行走。你的肌肉萎缩得太厉害了。需要锻炼。骨质也是。不要着急,慢慢来。”即使不太合规矩,我依然为治好的病人由衷的高兴。      我猛的站起来,忘记了我的重感冒,血气上涌,眼前一黑又栽了跟头。在失去意识之前我记得一双有力的手接住了我,让我不至跌倒。缓过神来,人已经回到客房了。虽然离开不到一天,我还是无比想念这里的被子和枕头。能赖一天赚一天。 ☆、第三章   调养了几日我便好了。普通感冒而已,连药都懒得吃。从那天开始李府上上下下都对我毕恭毕敬。看来我神医的名号是要坐实了。我才知道李家的朱雀堂并不是我想象中的什么帮派组织,而是洛阳首屈一指的金银首饰铺子,坐拥全国十几家分号,甚至还承办宫中夫人们的首饰。三代单传,到了凌字这一辈,幸得两子,开枝散叶,李老爷高兴坏了,把小儿子视为掌上明珠。幸好老爷子过世的早,不然真不知道要宠成什么样子。凌云年纪尚轻,家里的大小事务都落在了大哥李凌志的身上,他的院里常常门庭若市,就连我去复诊,都往往要等上半个时辰。      他的腿开始慢慢恢复知觉,我便每日叫下人备上热水用来浸泡双脚,以帮助血液循环。然后再亲自帮他按摩下肢。欣赏这样一个男人躺在床上任你拿捏,也算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只是李凌云常常跑过来凑热闹,人家关心自家大哥,我也没理由赶他,便由他去了。      就这样恢复了一段时间,我觉得可以开始增加一些负重锻炼了,便让李凌志尝试站立,以刺激肌肉的重新增长。他虽然尽力尝试,终究太久不曾站立,我只好用双臂架在他的腋下,帮助他一点点增加腿部承受的重力。他比我想象中要重许多,我只能半架半抱,实在吃力。好在凌云跑得更勤了,大多数时候,都轮不到我上手。      凌云这小子跟我已经混熟了,常常没大没小,有事没事的跟我嘚吧几句。我若心情好,便跟他斗上几句嘴,若心情不好,哼哼。可惜他学不会察言观色,常常被我骂得灰头土脸,却还乐此不疲。      天气越来越冷,我带来的衣物略显单薄。李家正张罗着添置过冬的大衣裳,顺带也做了我的。凌云趁没人的时候问我,“蓝姐,要不要给你做几身红袄斗篷?”我斜睨着他,琢么这小子又转什么鬼主意呢,这府里的人除了李凌云,都不曾发觉我女子。倒不是有心刻意隐瞒,实在女子装扮太过麻烦,我也不会那些花样繁琐的发髻,只好将头发束成一束,图个利索。他的脸上倒是真诚。我便难得和颜悦色的说,“不用了,我不会穿。”      人前他从不叫我姐。大概是以为我有什么了不得的缘由必须以男装示人,便处处替我掩护。倒是个有心的孩子,只是太年轻了些。过些年应该会长成像他哥哥那样优秀的男子。      “那你缺些什么,一定要跟我说。瞧你这两日脸色都不好了。”      我缺什么?我缺卫生巾,我缺红糖水。我巴不得能捂在被子里一整天不出来。做一个古代人是多么的不容易!我转念一想,便管他要了一个暖手炉,一些新棉花。他以为我只是畏寒,便屁颠屁颠的弄去了。      十一月九日,天有初雪。傍晚我从厨房要了壶酒,拿回房间自斟自饮。这是我五年前流落此地的纪念日。每年这天,我都要喝上几杯,纪念自己又活过一年。大户人家备的酒果然厚道,一点没兑水,热辣辣的滚下去,再一路烧上来。几杯下肚,手脚暖了,脸上也燥起来。想起当初老大、师兄、慢慢,还有其他部门的几个兄弟,我们总是凑一群人出去泡吧喝酒,唱k蹦迪掷色子,好生快活。这些年总是一个人,连喝酒也没意思。      院外一盏灯照了进来,我仔细一看,认出是凌志身边的少年小五儿。他恭恭敬敬的站在廊下,说大公子屋里摆宴,请我过去。我已有些头晕,本想推脱不去。谁知凌云不肯作罢,亲自跑了来,一进屋就说,“好啊!我当你真的不舒服,原来自己喝起来了。快跟我来!今儿个新到一筐螃蟹,肥的很!蒸了咱们好尝鲜!”不由分说拉起我就走。      原来他们在内屋里摆上一小桌,上了素鹅,桂花糟藕等几个下酒小菜,中间一个精致的柳筐,一只只鲜红的螃蟹肥鼓鼓的,煞是诱人。下人们也退下去了,在厨房另设,只留小五作陪。我虽然不大好螃蟹,但也欣然入座。陪他们尽兴便是。这酒又不比我之前喝的,陈年佳酿,果然香醇,我不禁多喝了两杯。酒过三巡,气氛甚好。凌云提议说,咱们光喝酒多没意思,不如行个祝酒令热闹一下。我连连摆手。这些文雅的诗词歌赋,我可是丁点不会。何况头晕晕的,如何作得出来。      李凌志微笑道,“只是图个热闹,我们亦不是文人,不通作诗,不过轮到的吟一句古人做过的诗句便罢了。只要是祝酒,应个景就好。”我脑子已经不好使了,傻笑道,“那唱个歌算不算?”“算!算!我先来!”看来凌云这小子早就想好了。      “诗成有共赋,酒熟无孤斟。”没见他平日里读书,想不到肚子里还算有点墨水。李凌志便接了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大概是为了迁就我。五儿想了想说道,“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十几岁的侍郎也学问这样好,真叫我刮目相看。凌云却说,不好不好,这是送别的诗,并不应景。说着笑灌了五儿一杯,呛的他直咳嗽。   我想了半日,才想起“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行了几圈下来,每个人都灌了几盅酒,渐渐放肆了起来。上学时不曾用心背过书,有限记得的几句李白的诗,往往又被别人抢了去。又轮到我时,我绞尽脑汁,突然想起一首歌来,便摇摇晃晃的起身道,“我唱个曲儿给你们。一定应景!”      飞光飞光,劝你一杯酒。我不识青天高,黄地厚。   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食熊则肥,食蛙则瘦。      我得意的唱着,恍惚间似乎回到了从前。老大和师兄们的脸,就在我的眼前晃着,我忍不住手舞足蹈。      神君何在?太乙安有?天东有若木,下置衔烛龙。   吾将斩龙足,嚼龙肉,使之朝不得回,夜不得伏。      自然老者不死,少者不哭。何为服黄金、吞白玉?   谁是任公子,云中骑碧驴?   刘彻茂陵多滞骨,嬴政梓棺费鲍鱼。      飞光飞光,劝你一杯酒。我不识青天高,黄地厚!      甩脱了束发,甩松了长袖。青丝垂下,我现在大约是男女莫辨的邋遢样子,可是谁又在意呢!有人搀住我,我斜在他身上笑道,“师兄,你个王八蛋。你把我弄丢了,这么多年都不来找我!”我又指着坐在那里的人道,“老大,我活着回来了!你要怎么补偿我?我不会死的!一个人我也不会死。”这许多年,从一无所有到勉强自足,连我自己都佩服自己。好几次觉得撑不住,最后也都过来了。可是我够了,真的够了!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才是尽头。如果注定回不去,我宁愿一了百了。      第二日,我醒来的时候已是日上三竿。头痛欲裂,我抱着被子翻了个身才发现这不是我的被子。不仅被子,床也不是我的床,连着房间都不是。莫非我酒后乱性把垂涎已久的李大公子吃干抹净了?我吓得翻开被子,还好中衣还算完整,只是混乱不堪。      大约是听到动静,侍女端着水推门进来,我认得她是凌志屋里的慧儿。我尴尬的低咳了一声,慧儿倒大大放放的笑道,“蓝大夫可醒了?我们大公子吩咐不叫吵醒您。快梳洗吧。我叫人把八珍醒酒汤呈上来。”      我不好意思的问道,“我昨天喝醉了?你们大公子怎么歇的?”      慧儿掩嘴笑道,“岂止是醉了,闹了大半夜呢!我们大公子歇在书房了。”见我找外衣穿,忙说,“大夫的衣服脏了,我拿去洗啦。公子吩咐先找一件替换上。”说着利索的从箱子里拿出一件浅青色滚牙边的大袖衫与我。衣服大了许多,只好扎在腰上凑合一下。我又问,“什么时辰了?你们大公子的晨时复健呢?”问完我就后悔了。慧儿笑答:“已经过了亥时啦。大公子与二公子去铺子里了。说是今日太忙不得空,让慧儿向大夫告个假,明日再补上吧!”      第二日复诊时,我不禁有些忐忑。但转念一想,我是医生,他是病人。我只管治好病拿钱走人,从此与他再不相干,便厚着脸皮还了衣服,并谢谢他照顾我酒后失德。李凌志盯着我的眼睛慢慢的说,“蓝大夫。你...若你有什么难处,我能帮忙的必然相助。”我心惊,抬眼研究他面上的神色,不知那晚自己失言了多少。确定他并不知晓后,不自然的笑了笑,“哦?那你可要努力锻炼,好让我早日拿到银子回去修房子。”      酒这东西向来误事,看来以后还是要收敛一些。 ☆、第四章   一连几日不见凌云的影子。这死小子又不知道哪里野去了。李凌志的腿进展迅速,已经可以扶着墙慢慢走几步了。我的名号果然传了出去,不少人慕名前来找我看病。我闲得无事,索性借李家的地界开了个门诊。只是我有两大原则。只治病,不保命;只治无名小卒,不治有名之士。当然还有只治我会治的,不治疑难杂症。所以瞎忙活半天也没有几个银子进账。李凌志啧啧称奇,我自不去解释,只称随心情而已。      好不容易打发了病人,五儿来请我。我以为他来叫我吃饭,看了看天色尚早。结果他说,“二公子回来了。”“知道了。”我随他去,心中却想,关我何事?      李凌云果然回来了,风尘仆仆的。见到我两眼放光,却又面有难色,吞吞吐吐。我奇怪道,“你回来不好好歇着去,叫我何事?”李凌志面色沉重,沉吟半晌才说,“宇涵,你的家事...可有难言之隐?”我一头雾水,为什么要提我的家事?      凌云接着说,“蓝...大夫,乡亲们没人知道你打哪来。只知道你五年前来到洛阳附近,然后便一直独居,不愿让人知道。你可是在躲避仇家?”我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去我家摸了底细,村里村外的问了个遍,保不齐还搜了我的住处。我一下怒火中烧,戒备的瞪着他们,声音都不稳了,“你们调查我?”      “呵!”我气的哆嗦,话里带刀,“我竟不知李府的规矩连个大夫也要刨根问底家事清白!我一介乡村野民,原不配给李大公子看病。别忘了是你们找上我的!既然如此,我走便是!”李凌云一脸受伤的神色。我知道他是好心,但我不能容忍自己的秘密被人这样的挖掘。说到底还是怪我自己!为什么要贪财招惹不该招惹的人!      我不顾凌云的阻挡,大步向府外走去。冷风灌进我的衣领,让我稍稍冷静了下来。没有马,走回村子真不知要多少时候,何况我的急救包还在客院里,还有我的诊费尚未拿到,我还指望它过冬呢。      幸好凌云追了上来。“姐!”他抓住我的胳膊,手劲大得吓人,看来真是急了。我挣了一下没有挣脱,便没有傻到与男人拼力气。“姐!这么晚了,你上哪儿去?家里没有生火,很冷的!”他果然去过我家了!我瞪了他一眼。      他自知语失,忙找补道,“姐,我们只是想帮你。你若不想说,我不提了便是!”      大风乍起,树梢上零星仅存的几片树叶也被吹散了。我心里一阵凄凉。此时此境,我也实在没有准备一个人再次面对冷墙徒壁。古人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骨气正在被蚕食,或者还有别的。我低下头,屈服于软弱。“我啊——”我深吸一口气,“我不记得家在哪里。应该是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吧。”低下头,努力回想我曾经用来蒙骗乡亲们的解释。“五年前我随族人到访洛阳,不幸病倒,不能随他们回去,便留下独自养病。本以为他们会来接我,谁知从此断了音信。”      “很可笑吧,大夫也会得病。”我自嘲。凌云摇摇头,问道:“姐,那你为什么没找个男人嫁了?”这个问题出乎我意料,我装作伤心的样子,努力想了好久,“谁愿意娶一个来路不明的病女人,对吧?何况后来我年岁也大了,又这样不男不女的,哪有人家会要。”      勉强糊弄了过去,凌云突然一张脸涨成猪肝色,支支吾吾了好久,突然说,“姐,你嫁给我吧。我娶你!你就不用受苦了!”      我哭笑不得,看来上次给他的刺激有些过火了。这个年龄的男孩儿,以为爱情就是荷尔蒙,并不懂婚姻为何物。然而必须承认,他这一句话瞬间温暖了我的心,让我不忍伤他。我笑道,“我已经二十七岁了,你不知道吗?你才多大?你大哥同意吗?”他一脸紧张,“大哥恐怕还不知道你是女人...莫非你喜欢我大哥?”      李凌志吗?我承认我是喜欢他。一个沉稳的男人,看着就能给人安全感。然而我只是自己意淫一下罢了。我除非是不想回去了,才会嫁给一个古代人。“不说我了,你大哥为什么没有结婚?据我所知他也年过三十了吧?”      凌云一脸挫败,“你果然还是喜欢他。我原来有过一个嫂子,只可惜难产死了,孩子也没留下。”      原来如此。      我安慰他,“我也不会嫁给你大哥。我太老了。不适合再嫁人。而且我们族规规定,不得与外族通婚。我不回去是不能随便嫁人的。”      “姐,你不老。”凌云看着我的眼睛,一脸真诚,“你不知道你那天边歌边舞,有多美!”      我摸摸他的脸,令他受宠若惊。这个刚成年的男孩儿的爱慕,让我第一次觉得只身古代并没有那么孤苦。      新春来临的时候,我过了一个来到这里后最有年味的年。李家上下灯火辉煌,大家一起守岁,年饭,派红利,放花,猜灯谜。我开始眷恋起这种家的感觉,心里却明白是该离开了。凌志的腿已能走路,虽不能说与常人无异,但接下来主要看他自己的锻炼,我能帮助的有限。有时候他看我的眼神,让我觉的他已经洞悉我女人的身份。但他并不点破,大约是不想在复健中尴尬。我也乐得如此。还有几个情窦初开的小丫鬟,见到我就脸红。我总忍不住坏心的逗逗她们,惹得凌云醋意大发。      渐渐得天气回暖,李家的生意越来越忙,凌云都尝尝被抓去查账,累得他好一阵子没来烦我。春意渐浓,院子里的牡丹发了新芽,凌云闹着要去踏青,我也想鼓励凌志多出去走走,便忙里偷闲的找了一个下午,带上贴身小厮与侍女们,一行人骑着马到河边散步。      两岸垂柳新绿,青草绒绒。河水上涨,碧波荡漾。一群孩子在堤边玩耍,吸引了我的目光。几个孩子不顾水凉,脱了裤子下水摸鱼,其中一个似乎水性颇佳,索性脱掉衣服跳下去游了起来。      看着看着,我面色凝重了起来。那孩子在水中翻腾,时而两手伸出水面,时儿两脚伸出水面。周围的孩子大概以为他是在夸耀水性,都在一旁嬉笑,只有我注意到,他怕是遇上麻烦了。所谓医者,生死早已是家常便饭。我尝告诫自己,视而不见,见而不救,才是本分。作为一个外来的人,我没有资格改变任何一个人的命运。今日蝴蝶的一小片翅膀,或许就会在数百年后扇就一场了不得的变革。      我的异样还是引起了凌志的注意。他顺着我目光的方向望去,很快就发现了端倪。“凌云。”他唤道,于是凌云也发现了。凌云不像我诸多忌惮,打马便冲了过去,利索的翻身而下,拨开那群孩子,几下就游到溺水的孩子身旁,捉住他的脚腕,倒拖了上来。凌志也带马过去,我也只好跟上。      拖上来的孩子面色发青,一动不动。凌云提着他的双足头朝下空水,也不见有反应。周围的孩子一下子吓傻了,个边机灵的,飞奔而去,大约是去给大人报信。      凌云求助的看着我。他这一看我,所有人的目光便唰的一下汇聚在我身上,仿佛我动动手指,便能起死回生。然而我不能。我早就给自己约法三章,只治病,不救命。我的脸色一定阴晴不定,我不知道要怎样拒绝才能不像个混蛋。      “蓝大夫,救救他!”随从里开始有人说话,围着的孩子们得知我是大夫,都哭喊着要我救命。我正在被众人的目光凌迟,而摧毁我最后一点坚持的,是凌志也在我背后说着,“蓝大夫,救人吧,看着我的面上,诊金我付。”我成了什么人了!      我受不了众人的指责。我的孤傲我的不可一世,统统在这样的目光下碎成碎片。我大脑一片空白的上前翻查孩子的瞳孔,探摸他的脉搏,单膝跪地,让其趴在腿上,用力拍打背部,孩子的鼻口中终于空出水来。我将他翻过来平躺于地上,开始争分夺秒的做心肺复苏。我希望他就此死去与我无干,又希望他能活过来好不辜负众人的期待。这两个念头在我脑海里征战了好像有一个世纪那么长,终于那孩子剧烈的咳嗽起来,脸色苍白却不再发青。      众人鼓掌、欢呼,可是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我那样愣愣的看着因为自己才活下来的一条生命,那脆弱的生命睁着一双迷茫空洞的眼睛也望着我。“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我问。边上的小孩替他答道,“这是孙员外家的小少爷。大名叫做孙晓麒。”我的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孙晓麒,你听着。”我听见自己冰冷地说,“今日你命本该绝。我既然救了你,这条命我便记着。他日若来取,也是天意如此。不得怨恨。”      周围人顿时鸦雀无声。我再也不想管众人如何看待,逃也似的翻身上马离开了。    ☆、第五章   在我的坚持下,我离开了李家,回到乡下属于自己的小房子。李凌志果然守信,赠了十两金锭于我。这笔钱足够我在乡下买个像样的宅子了!我把我的院子好好修了修。凌云常常溜出来看我,暑气逼人时我便带他去溪水里游泳。若回来的晚,偶尔还能在山里碰到肉肉。肉肉已经拥有两条小母狼了,我由衷的为它高兴。它见到我便扭着屁股跑过来,在我脚下撒娇打滚,留那两只看傻眼的小母狼远远的戒备的看着我们。      孙员外曾派人带着孙子登门道谢,那管家贼眉鼠眼的打量我甚是惹人讨厌。这一晚狂风大作,阴沉沉的天似乎孕育着一场大雨,但却迟迟不下。我早早关了门窗,窝在床上,却听院门哐啷作响,大约是风吹的。不一会儿,有人轻轻叩门。我奇怪,若是病人大多心急如焚擂门如鼓,不会这般小心翼翼。披上衣服,我端着蜡烛开了门,却见孙员外的管家带着斗笠站在门外,一对眼睛像肉肉那样闪着光。      “您有什么事?”我皱起眉头,他一侧身从我身旁挤进来,嘿嘿笑道,“我家老爷让我来看看大夫。”      “我有什么好看的?天色已晚,您请回吧。”我挑了挑眉,将门让了出来。他却不顾我的不满自己把门掩上了。他笑着过来拉我的手,被我不耐烦的甩开,我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就像豹子盯着一块肥肉。“大夫!我自打上次见到你,我,我就睡不着觉!我日也想你夜也想你,你治治我吧?”话音未落他便扑了上来。      我仗着练过一些身手躲开了,背上全是冷汗!“你干什么?当我是女人吗?”我想往门口移动,却被堵了回来。“小哥儿!我好久没见过你这样俊的人儿了!你别怕,孙家上上下下都是我的人,跟了我保准你吃香的喝辣的!”      我打心里泛起恶心,若是凌云在就好了!现在指望他还不如指望肉肉来得实际。外面雷声滚滚,没人能听到我的呼救。我试着与管家周旋,他显然急火攻心,老鹰一般几个猛扑就把我压在身下!我自认比一般女人强悍,却不是中年男子的对手。他一个耳光打得我头晕目眩,随即裂帛声刺痛了我的耳朵,我手上拼死挣扎,心存侥幸只盼他发现我是女人的事实而对我失去兴趣。然而命运从来就不会站在我这一边。他撕开我的衣衫,狞笑道,“原来是个娘们!我就说怎么会有那么浪的男人!”      我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这一切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而我在这个不属于我的世界里苦苦挣扎等来的却是更不堪的下场。忍辱偷生,还不如玉石俱焚!我假装不敌,节节向床上退去。一手奋力抵抗,一手摸向枕头,下面压有一把精钢所致的防身匕首,是现代科技留给我不多的依靠。我杀心已起,看准机会便向他的颈大动脉割去!      一切结束的那么突然!鲜血喷涌而出,喷向我的脸再顺着头发流到床上,四周一片猩红,口鼻里灌满的腥气令我作呕。我无力将他沉重的身体推开,就那样被他压着直到他的血将近流干。报应。我想。救了一个不该救的人,杀了一个不该杀的人。我已是罪孽深重。      然而现在还不是伤心的时候。明天一早,看病的人们就会发现凶杀现场。我就会被关进大牢,失掉我仅有的自由。我必须在天亮前离开,而且,毁尸灭迹。      我从未这样有行动力。推开他沉重的身体,我用破碎的衣衫擦拭脸上的血迹,然而头发已经被血凝成一团一团。我看了看四周,迅速收拾了打算带走的细软,还好不是许多。我将所有可以燃烧的东西收集起来,用一口薄铁锅做了个简易的炸弹,将尸体摆在上面,希望可以炸碎。将修房子时扒下的旧稻草从院子里拉进来,幸好雨还没开始下。准备好一切,我换了件黑色的衣服,将那件带血的破布扔进稻草中心,开始点火。      很快室内火被我点起来了,然而外面又开始下雨,莫非是天要绝我?我回头再望一眼这住了五年的房子,来不及留恋。我开始在黑暗中冒雨狂奔,冰冷的雨水让我的眼睛模糊一片。远远的似乎有一群人马朝村子赶来。坏了!莫非是孙家的人?我一翻身跳到路边的水塘里,双手不受控制的发抖。又一声惊雷,闪电将天空撕开一个大口,那一群人从我面前疾驰而过,我隐约认出为首的那人似乎是凌云!      他怎么来了?他是为我而来么?我要不要相认?还是赶紧离开?然而来不及犹豫了,只见他未等马停便一跃而下,朝我火光冲天的房子冲去。      “凌云!”我大喊追去,然而我的声音淹没在雨中。拉住他!拉住他!老天爷听到了我的祈求,或许是火已太大,进不去人,凌云在门口焦急的转圈,将衣服脱下来在水缸里一浸,批在头上就要再次往里冲。      我这辈子从没有跑过这么快,心恨不得要从喉咙里跳出来!我飞一样穿过马群,终于在他冲进去之前一把抱住了他的腰!      火光之下,他回过头,脸上从惊讶到狂喜再到心痛。火光之下,我浑身湿透,脸颊高肿,头发淌血,狼狈得像个鬼。轰的一声,什么东西炸了。凌云将我埋在怀里,我们一同摔了出去。漫天飘忽的火焰,落下,再熄灭。我的四肢忽然像被抽空了力气,再也站不起来了。      恍恍之间,我被扶了起来,一人策马走进,将衣服脱下来递给凌云。我抬头,发现是凌志,怎么他竟也来了。凌云用衣服将我包住,抱到马上。凌志对他说了什么,我已然听不清。只知凌云也翻身上马,让我靠着他,向村外奔去。      我大约是累得睡着了,睡得极不安稳,睡梦中孙员外的管家变成好几个,一齐围着我笑。到了李家,凌云不让我下地,一路抱我去浴室,把所有人遣退,亲自守在外面。当温暖的池水顺着我的头发浇下,我才感觉自己活了过来。我看着肮脏的自己,奋力用皂角洗了又洗,然而怎么洗,都回不到过去那个干净的蓝雨寒。      过了许久,凌云进来站在幕帷后轻轻的说,“姐,你的衣服。”我用长巾擦干了自己,伸手穿过幔帐,拿进来一看,怎么是一套襦裙?我仅着内衣,看着那套复杂的裙装,为难的说道,“我不会穿。”凌云低低的叹了一口气,掀开帷帐进来,目光尽量躲避。我不介意在他面前赤身。我们一同游泳的时候,他便看过我仅着内衣的样子。然而他对女孩子的衣服所知也有限,红着脸在我身上忙了半天才把裙子穿好。这是我第一次穿襦裙。宽松飘逸的裙摆在胸前束紧,没有外衫,肩膀便整个露着,真是大胆。      “大哥说,你最好换回女装,掩人耳目。”我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只是没想到凌志早就知晓我是女子。“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我出事的事。”      他笑笑说,“你新搬来的邻居,是我们的人。大哥特意交代他有情况要飞鸽报信。”      难怪。      他面色一变,小心翼翼的遣词酌句,“姐,那男人他——”我浑身一哆嗦,别开眼去。我该告诉他人已经被我一匕首干掉了吗?还是该哭哭啼啼的像个弱女子那样羞愤欲死?他没再追问,转而问到,“姐,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我亦茫然。我本该藏身深山里,或已在离开洛阳的路上。我呆呆的望着前方,喃喃的说,“怎么办?离开这里。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从头来过吧。”      “姐,那你的族人就更难找到你了,难道你要一个人躲躲藏藏的过一辈子?”凌云急道。      他说到我的痛处,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蓝雨寒从不知道怕这个字,但现在我却无助的像个胆小鬼。他一见我哭,便抱住我,恳求道,“姐,留下来吧。我跟大哥会处理好一切的。你总要找一个人依靠的。只要你愿意,这里就是你的家。”      我知道他的意思,然而我不能。不仅是我不能嫁与一个古代人,而且我也不甘心嫁做人妇,从此洗手作羹汤,更何况对方还是小我五岁的孩子。我推开他抗拒的摇头,没注意到凌云受伤的神色。      “我还是得尽快离开。能不能给我一匹马?你放心。你们给我的金子我都带上了。我会没事的。”我的背后一紧,是凌云抱住了我。这怀抱说不上伟岸却让人着迷,带着年轻的涌动。他的气息吹拂在我的后颈,热辣辣的一片。他的双手环住我的肩膀,不让我逃脱。他的嘴唇摩擦我的后背,我登时觉得心里有把火在烧。      水汽朦胧,纱幔重重。他吻着我的颈子,吸吮我的耳朵,真是诱惑。我心里明知不该,身体却极度眷恋,每一寸皮肤都渴望着爱抚,我竟不知自己已如此饥渴。这襦裙穿起来虽繁琐,解开却易如反掌。身后被他轻轻一拨,裙子便顺着我的腰滑落。他的唇欺上来时,我的大脑轰的一声彻底沦陷了。我尽我所能的回应他,纠缠他,就像他尽可能的撩拨我,纠缠我。在这个雨夜,在无人的浴室,我与他抵死缠绵,用彼此的身体填补蚀骨的寂寞。 ☆、第六章   次日清晨,当阳光刺痛我的眼睛,我才惊觉已过了辰时。身体被人八爪鱼一样紧紧缠着,略一动,便惊动了旁边熟睡的男人。他的睫毛微微扇动,在这张供人更衣的短榻上,我们就这样胡乱过了一夜。该怎样向他告别呢?若我悄悄的离开,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他会不会将昨夜当成一场绮丽的春梦?      然而没这种可能了。他已经欺身上来,似睡非醒的搂着我步入另一场翻云覆雨。而我,无耻的再次贪恋这短暂而又醉人的快活。待我们重新收拾清爽,他霸道的在我的左肩上半啃半吻的弄出一片殷红,又在上面亲了一口,心情大好的笑道,“给你盖个章。”真是幼稚。      我试图板起脸,质问道,“一上午都在这里鬼混,你也太清闲了。”他嘚瑟道,“谁说我在鬼混?我在做一件大事,就是把你留下。”      我拉好衣衫,昨日的阴影在脑海中盘旋不散。与他在一起,我竟差点忘记自己刚刚成为杀人犯的事实。“你大哥呢?”他耸耸肩,“大哥估计已经处理好了,他一向厉害。”活生生的一条人命,怎么可能这么简单。      我见到李凌志时,他抿着嘴盯了我好久,我也浑身别扭,大概是这女装的缘由。毫无身材可言的我,穿起襦裙,致多可称为“飘逸”,却一点没有盛唐妇女雍容华贵的样子。更别提那随意挽起的头发,比起时兴的高耸如云的发髻,实在另类。      我轻咳一声,打破尴尬,谢谢他肯出手相救,又寻问他现场的状况,他轻描淡写的说,发现一具烧得面目全非的男尸,已向衙门确认死者是住在那里的蓝大夫了。看来我的土制炸药并没有发挥效力,而他的处理,比我计划的要好太多了。      就这样我被李府藏了起来,以一个侍女的身份。梳妆打扮后,连下人也认我不出。然而我不能再叫蓝雨寒了,也不能继续行医。我彻底变成一只井底之蛙,守着不属于我的枯井。凌云有空就来与我厮混,男人啊,得手了便再不顾矜持。有时他怕我无聊,去朱雀堂的铺子里公务也带上我。我好奇的看着那些真金白银被能工巧匠打磨成凤钗环佩,一件件雍容华贵。凌云得意的说,“你若有喜欢的我便帮你留下,将来留着当新娘时带!”我便翻一个白眼,凉飕飕的说,“我可没说过要嫁给你。你可别为他人作嫁衣裳。”      说真的,我没想嫁给他。我们毕竟是不同时代的人,何况他又小我好几岁。有时候他显露出对我的亲密,凌志便会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们,让我心虚。我努力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首饰上,缠着画工师傅问这问那。那些饰品样子勾起了我的兴趣,我便要来纸笔,画上我喜欢的模样,问那银匠师傅能不能打制。我勉强会一点毛笔,但并未学过国画,画出来的东西,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凌云得空过来瞄了一眼我的花样,一头雾水的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簪子。”   “上面这一勾是?”   “是一只朱雀。”   “我怎么看不出来?”      我便给他讲解,这朱雀如何成回首状,哪里是嘴哪里是眼睛,哪里是翎羽哪里是羽毛。“你们既然叫朱雀堂,怎么能没有朱雀的饰品呢?我这个就是帮你设计的主打品。”他的眉毛拧成一团,“这么奇怪的设计,摆在柜上会毁了大哥的生意吧?”我哼了一声,不与他一般见识。说不准挖掘出我珠宝设计师的天赋,从此改行也未可知。      过得几日,他趁四下无人的时候神神秘秘地递给我一只锦盒给我,我看他那兴冲冲的样子,便当着他的面打开了。盒子开启的一刹那,艳光四射!里面竟赫然躺着我设计的那只朱雀金簪!一只纯金打造的朱雀在簪头回望,简洁的线条,写实的细节。蓝宝石做的凤眼在飞眉下半睁半闭,翎羽倒背,细长的颈子弯成好看的弧度,细腻的刻画了每一片羽毛。似白鹭袅袅,如飞鹤回眸。      说不感动绝对是假的,实际上我目瞪口呆的愣在那里半晌。我为难的说,“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他却装作兴师问罪的样子,“师傅照你的样子打了出来,结果卖不掉,你得负责!”说着执意插在了我素得不能更素得发髻上。      我望着他的眼睛,那年轻的闪闪发光的眸子里我读出了兴奋、得意、以及,我一直试图忽视却越来越令人无法忽视的情感。它叫爱情。      然而我承受不起这样的爱,也不配拥有这样的爱。从心底涌上来的不安快要把我淹没,我能用什么来回应这样的爱情呢?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多么顺理成章啊!正因为如此,李凌志才允许我在李家混吃等死,出面帮我摆平外面的暴风骤雨吧!孙家的事着实折腾了一阵,幸亏凌志早早将尸体埋了,还立了一块署名是我的墓碑,才没有引起更多的怀疑。      此恩此情无以为报,又怎么忍心再徒增伤害。真的是应该离开的时候了。一直以来是我自私,倦鸟一般贪恋屋檐下的温暖,恨不得烧掉自己的羽毛。然而我注定要独身在这异世上飘泊,不能有牵绊,不能有眷恋,才能在那个期盼已久的瞬间到来时奋不顾身的回到未来,一睁眼,仿佛一切都未曾发生。这一夜,我赶走了凌云,一个人把玩着这只金钗整夜未眠。当晨光再次照亮我的脸时,我逼退心中的懦弱,主动去找了凌志。      凌志早已起身。自从他的腿康复之后他便急切的开始练功,似乎要把这几年荒废的时间一口气补回来。得知我要离开的决定后,他头一次将惊讶一览无遗的展露在脸上,“凌云惹你生气了?”   “不是。”我别过脸,“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是个大夫。我需要工作。”他凌厉的眼神在我的脸上搜寻,我装作不在乎而又坚定的样子。      “朱雀堂在长安也有一家铺子”,他缓慢的开口,“那边也需要一个能顶事的主子。我本想过两年等凌云再老练些再放他出去。”“不!”我打断他,我知道他心里盘算着什么。“我会自己照顾好自己。谢谢你们帮我这么大忙,接下来的路还得我自己走。我愿意把黄金留下,当作谢礼。”这句话说的无情无义,我面上有如火烧。然而这样才好,表明我以后与李家两不相干的决心。但我发现自己还是无法承受沉默中令人紧迫的责备,只好再加上一句,“我一个人带那么多金子,路上也不方便。”      这显然不是他关心的重点。李凌志立刻双臂环起,严肃的问我,“那凌云怎么办?”“什么怎么办?”我试图装傻,结果被投射过来的怒意正中心脏。“我跟他不可能。”我只好纵肩老实答到。“我已经27岁了,又有案子在身。我不信你会愿意我跟他在一起。”      “我不愿意是因为——”他突然把话又吞了回去,“这件事已经摆平了,你不用担心。只要不换回原来的装束,没人知道会是你。”      我低头拽了拽繁琐的长裙,低声吐出几个字,“这也不是我。”      凌志长叹一口气。我想他多少了解一些我的纠结。几个月的治疗让我们朝夕相处,暗生出来的默契是连凌云也没有的。      “凌云知道了吗?”我摇摇头,努力扯出一个自嘲的微笑,“我不知道怎么跟他讲。”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在我走之前都不要让他知道。他会伤心,会痛苦吧。但那只是暂时的。一时的失恋总好过进退不能的纠缠。何况他还年轻。      “我可以不告诉他,但你必须得去长安,或者哪一个有我们分铺的地方。我会派人接应你。分铺也需要有个靠得住的大夫。你的金子我收了。我会叫分铺按月给你诊金。”我笑了,不仅是我很高兴被他称作“靠得住的大夫”,而是这男人总能把事情办的出乎你意料的漂亮。我不介意有这样一个老板。我忍不住想起自己团队里的老大,一个完全不同类型的男人,但却同样的利索、可靠,如果他没把我弄丢的话。F*CK U!老大,我在心里默默竖了个中指。Miss U!老大。      “你想什么时候离开?”“越快越好。”于是三天后我已经在去长安的渡船上了。凌云知道我背着他离开时是什么表情,我无力想象。抚摸着手中的金簪,我本想把簪子也留下。凌志却说拿着吧,怎么也是一片心。      长安比洛阳更加恢弘,不愧为多朝古都,大明宫之所在,人口比东都洛阳还要多的多。有了李家的照应,在巷间坊内开个四方小铺,治些个头痛脑热的小病,自给自足,也不是什么难事。我恢复了半男不女的装束,在这风气开放的大唐国都,也不算什么惊世骇俗之事。我又养了条狗,因为想念肉肉在夜里相伴的感觉。狗与狼不同。狗可以一辈子待在你身边,而狼,注定是要离家闯荡的。闲来无事的时候,和朱雀堂的掌柜扯扯闲篇儿,和伙计们磨磨牙。啊,忘了告诉你们,我已经改了名字,叫做宇涵了。 ☆、第七章   古代的日子过得真是慢长。偶尔有一两个急诊,待我赶过去人已经咽气没救了。看多了生死,到觉得早登极乐也算不错,像我这样活的毫无意义,才是一种折磨。这天我被一个慌里慌张的中年男子拉去家里。他老婆正难产,产婆已经束手无策了。哎呀我的神,产科我可是一点经验都没有。我还没生过孩子呢!      这家已经有了两个女儿。男人哆里哆嗦的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翻了出来,哭着求我说,“大夫,快救救我内子!”这倒是少见。大多数的男人都会说,“大夫,快救救我儿子!”说实话我没有一点把握。剖腹产根本是不可能的。孩子倒着出来,看得出是个男孩。典型臀位先露,胎头娩出困难。孩子浑身已经泛青,就算生出来恐怕也已受到影响。我看了看产妇的情况,一边吩咐产婆给我热水刷手,一边对那男人说,“孩子怕是保不住了。保大人还有希望。”那男人眼神暗了一下,随即坚定的说道,“大夫,无论如何救救我内人!”      我将他们全部轰了出去。这等残酷之事,还是少几个人围观的为好。我一手抓住孩子的双足,一手探入产道,牵引,旋转,调整孩子的体态。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每一个动作都可能给这个弱小的生命造成致命的伤害。可是孩子,你是个乖乖的小天使。你的妈妈已经无力将你生下,只有委屈你来保全她。      一抬眼撇见产妇的眼泪,我喝到,“哭什么哭!有劲留着往下使!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狭小的房间里,浑身湿透的产妇和满头大汗的我,还有那还未来得及出世就要夭折的孩子。      经过一轮奋战,终于将孩子拉了出来。小小的身体已然青紫,我顾不上他,连忙处理产妇。就在刚刚,一个小小的生命经过我的手,飞升去极乐世界了。妈妈的情况还算不太糟,然而还不到盖棺定论的时候。这个年代杀死产妇的往往是感染。我向家属交代了一些基本的护理知识,生死有命,我能做的也有限。      从感恩戴德的丈夫手中接过诊金,我顺便去街上打了半壶酒。晚来夜风萧萧,边走边饮,醉生梦死。推开家门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临走时难道忘记锁门?怎么还掌了灯?      看清屋里的人影时,我想我大概是真的醉了,醉到幻想凌云出现在我眼前。我倚着门框笑着问:“你怎么来了?”他皱着眉看着我,“怎么又养了一条狗?又喝酒!”      什么叫“又”?我心中不悦,酒倒是醒了大半。我才发现肉肉趴在他的脚边,努力的卖着萌,显然已经被收买了。没错,我本来想给它起个其它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肉肉顺口。      我甩甩头,好像这样就能清醒一些似的,认真地观察他的脸。我曾努力不去想象过他来找我的样子,焦急,愤怒,还是伤心,不管怎样都会刺痛我的心。然而此刻他的脸上丝毫没有流露出这些情感,反倒让我无措起来。半年的时间,说短不短。或许他已经放下对我的执着?只有我一人还在依依不舍。      “你怎么会在这?”我走进去,肉肉便摇着尾巴过来和我打招呼。      “你又怎么会在这?”他反问我,令我一时语塞,嗫嚅了一下才说,“凌志还是告诉你了?”      他摇摇头,“他只说你走了。我猜他一定把你藏了起来,就一家家分铺的查账本。终于让我抓到了破绽!”      士别三日,真当刮目相看。失恋让人成长,我没想到他是用这种方法找到我,“别怪你哥哥。是我不让他告诉你的。”我的内疚从心底泛滥成灾,对凌云的,还有对凌志的。      “为什么瞒着我?”他抿着嘴冷冷的看着我,那给人压迫感的神色像极了凌志,让我一瞬间甚至产生了错觉。“我做错了什么你要不告而别?”      我突然觉得心被人搅动了一下,却仍是假装平静地告诉他,“不为什么。你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他危险的眯起眼,站起来一步步逼向我,“是我大哥赶你走的?还是,你根本爱的就是他?!”我感觉到一种切身的威胁,只好诚实的解释道,“不不,你忘了我说过,我不能与外族人通婚。我不可能嫁给凌志,也不能嫁给你。”      这句话显然起了作用。他愣愣的站在那儿,稚气又在那张年轻的脸上活耀过来,“那就不成亲,也不用躲开我啊!我们可以一起等你的族人,再让他们同意把你嫁给我。”      不可能的,我怎么忍心误人误己。我把脸别了过去,无奈的问,“你哥哥知道你来我这里吗?”      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我只说要去查汴州的铺子,查完晚几天回去。”天呐,汴州在洛阳的另一侧!南辕北辙,连他哥哥都瞒得这样仔细。看来是我小看了他。“罗掌柜他们知道你来吗?要不要去铺上打个招呼?让他们安排你住个几天。”      “不用,我明天一早就回洛阳。回去还要赶两天的路。”从洛阳去汴州,再从汴州来长安。这一路有多辛苦,我心知肚明,也显而易见。然而现在怎么办?我惶恐起来,把他赶出去睡客栈?实在说不过去,若是让他留宿,那一切岂不是又回到了原点。      或许是我的紧张太过明显,他干脆当着我的面自顾自把外衣脱了,滚到床上去了,一边滚一边抱怨,“你的床怎么这么硬?这样怎么睡人?”哼!真是个少爷。      “脏死了!下来洗脸!”我上前拉他,却不成想被他一使劲跌进他的怀里。他的吻炽热而缠绵。当他的吸吮我的双唇时,我所有引以为傲的理智、智商轰的一下全都消失了。我发觉我期待他身上的味道,比期待明早的太阳更甚,而这太可怕了!上帝将这一份欲望写进你的基因里,你便这辈子都解不开。肉肉哼唧着过来凑热闹,被凌云一脚踢去墙角乖乖趴着。接下来的事,啊!我记不清了,只记得他的手放在我的腰上,他低低的笑着,“不错,胖了。”      每个清晨的第一道阳光都会让我纠结。我需要先研究一下天花板,看看四周,确定一下我在哪里,再在爬起来之前思考一会儿要怎么打发这鸡肋的一天。这个早上尤为如此。我的过去,我的明天,我的将来,搅成一团麻,让我更加无所适从。我可以将自己交给命运吗?可以就这样随波逐流吗?若等不到组织救援,我一个人大概会在这异世里孤苦致死。若嫁做人妇,组织一旦发觉,会放过我吗? 还有我的朋友,我的铁杆儿闺蜜,虽然各自再婚却偶尔还会惦记我的父母。在这里过得久了,过去倒像是一场荒诞离奇的幻觉,毫无真实感。      身后的呼吸开始浓重,“嗯。”他慵懒地拖着鼻音,“有什么饭吃?我饿了。”      我连忙起身,生火,淘米,做饭。于厨艺上我向来不怎么上心,不过好在也算说得过去。总不能顿顿对不起自己不是。一张小方桌,两碟素菜,两碗饭,两副筷子。于我而言,已算奢侈。我心不在焉地陪他吃着饭,想着怎样开口,才能让他认清事实,别再来找我。      “我暂时不会来了。”      “啊?”我嘴张成O型,玻璃心碎了一地,合着是我想多了?      他大口大口地扒饭,看来真是饿得狠了。插空才跟我交代,“江南开了两家分号,我得去盯着。过一阵子才能回来。你也别跟柜上说我来过。就当不知道。”“我给你留点银子。没事去置办套像样点的铺盖。我可不想每次都睡硬板床。”      我正要说话,却被他抢过去,“还有,别惦记搬家。长安我比洛阳还熟。”      之前准备好的说辞尽数噎在喉咙里,我愣愣的望着他,“你当搬次家容易么。”      我像个贤惠的妻子那样打点他上路。当一个人披星戴月往返五日只为了看你一眼时,你无法不去想他路上吃什么,睡哪里。“你的马呢?”我送他出门,伸手拉平他的衣领。      “托给客栈打理了。”他揽过我的腰,在我的颈间温存半天,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了。“记得想我!”他说。而我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不禁开始审视自己,是从哪一刻开始,这一切开始由不得我了呢?      匆匆一别杳无音讯。我不曾想成为街坊四邻小有名气的妇产科大夫,而且仅仅是因为大唐的风气还没有开放到容忍女人的私密处被男人诊触,于是我这“半男不女”的身份倒是成了粉丝众多的“妇女之友”。还凭着半吊子手艺又混了个“神医”当当,这全得归功于往日妇检医生在我耳边的各种碎碎念。      凌云的离开比我以为的要久得多。我本担心他隔三差五就跑来令我为难,果然是自作多情了。像他这样的家世,又身在洛阳那样美女如云的城市,我一个毫无女性魅力可言的穷大夫,有什么资本让他对我痴情。有时去铺里出诊,从罗掌柜那听到一两句李家的消息。说是李二公子前一阵病了,希望只是感冒发烧之类的,不要有什么大碍才好。世事说来可笑,不相干的人不知治过多少。让你挂心的人却半点帮不上忙。      不知不觉,又一年树叶飘落。我摸摸肉肉的头,告诉它这已经是我来大唐的第六个年头了。 ☆、第八章   一日我来铺上找账房先生领月银,从门外跳进几个胡人女子。长安胡人甚多,这是我喜欢这里的原因之一,颇有国际化大都市的味道。波斯人、印度人、突厥人,穿着不同民族的服饰,在长安宽阔的巷宇间穿梭。胡人多以酒肆为营,这几个胡女,八成是哪个酒馆的舞姬。她们多少都会些汉语,有些甚至出生在长安,除了长相以外,与当地人无异。      我毫不掩饰的欣赏着她们。高鼻美目,衣裙带有浓浓的中亚特色,她们也发现了我,叽叽喳喳的说笑着,偶尔目光飘过来,暧昧的一转,又飘走了。掌柜招呼她们选了几样便宜的饰品,临走时一个不算很高挑的姑娘被其他人笑推出来,走过来对我道,“不知公子如何称呼?我们姐妹在长乐坊的踏歌坊跳胡旋舞。公子若有兴致晚上来看我们跳舞可好?”      有胡姬跳舞的酒肆大多都不便宜。然而又有什么打紧。金钱于我,真正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我便按他们的习俗弯腰施了一礼,笑道,“承蒙姑娘邀请,有时间宇涵定当登门捧场。”她便高兴的跑去与女伴们离开了。我不去管掌柜不赞成的目光,我宁愿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没钱喝凉水,何况我也好久没有去过酒吧这样的地方了,难得还有闻名后世的歌舞可赏。      长乐坊果然是个好地方!一到晚上整条街道张灯结彩,灯火辉煌。来往的宾客,牵马的下人,迎客的盛装女子。笙箫鼓乐彻夜不息。我沉醉于那温暖明亮的烛火,旖旎的音乐,带着面纱轻盈旋转的舞娘,还有西域传来的葡萄美酒!有钱真是件好事,不论在哪个年代!      我很快和波斯舞娘们打得火热。与她们一起跳舞,一起击鼓高歌。她们得知我是大夫,都好奇的围过来,缠着我讲那些拉伤扭伤的疗法,倒是让我始料未及。渐渐的有酒肆白日里请我去给胡姬们出诊。这些胡女表面上风光,但被卖来异国他乡卖艺卖笑,多半也是贫苦出身的可怜女子,比我好不到哪里。      她们得知我其实是女大夫的底细后更加与我亲热,反倒肆无忌惮的拿我的装束跟我调笑起来,在外人看来大概又是另一番理解。我反正不以为意。下午多是舞娘们练习新舞的时候,也最容易出岔子。邀我出诊多半是这个时段。我便有幸第一个欣赏到新编排的舞蹈,有时候还会跟着一起学上一小段。大学时候曾疯狂的迷过一段西班牙的佛罗明哥,步法虽然荒废了,身形还在。有一次兴起给她们秀上一段,吉塔便笑道,“宇大夫跳得越来越好了!哪天来我们酒坊当个头牌!”别的姑娘也起哄笑起来,闹得我倒脸红不已。      没想到竟然被她一语成谶。新来的舞姬是一个叫比亚娜的小姑娘,只有13岁出头。坊主出重金将她买下,就是看重她跳的独舞肚皮舞。小姑娘舞技初成,还未真的演出过,再加上初来乍到不熟悉,练习的时候不小心从台子上掉下来,脚腕肿的老高。我带着药箱到酒坊的时候,总管的脸都是绿的,小姑娘泪眼婆娑的蜷缩在角落里,一副可怜模样。      总管见我来了忙过来央求到,“宇大夫行行好!看看能不能把她的脚怎样先顶一下。晚上的帖子都发出去了!这下让我怎么交代啊!”我蹲下仔细查看了比亚娜的伤势,是否伤到骨头不清楚,但就这个情况想要晚上跳舞,绝无可能。我摇摇头,“你若想让她终身不能再跳,晚上就逼她上。否则还是养好了再说。反正也是新来的,晚几天再推出也可以啊!”      杨总管脸色刷白,趔趄了一下,“完了完了,坏在这节骨眼上了!她若早些受伤倒好办,问题我已经发了帖子,说今晚会有特别表演,请客人务必捧场。这下怎么办?”      怎么办也不能拿身体开玩笑!我拿出绷带和自制的夹板,帮小姑娘固定足腕。我缠得很紧,比亚娜的额头上密密的渗出一层汗,咬着牙一声也不敢吭,看着就叫人心疼。      “不然请瑞图今天晚上替她呢?”其他姑娘们也一并出主意。叫瑞图的姑娘已经在酒坊跳了许多年,是过硬的台柱子,可惜她为难的说,“不行不行,我晚上还得去贺兰夫人家的寿宴进舞呢。而且我也没有排新的舞蹈。”现排新舞是来不及了,杨总管急得直跺脚,又想上来责打比亚娜,让我拦住了。      吉塔犹豫的说,“要不,请宇大夫试试?她上回跳的那个佛什么舞,倒是没有见过。”所有的目光立刻聚集在我的身上。      “这怎么行?这是随便拉出个人跳跳的事吗?”杨总管直接反对,我松了一口气,也附和道,“姐姐,别看我笑话了!我那几下子怎么上的了台面。”瑞图却摸着下巴说,“嗯,我倒觉得可以试试。总管只给客人说了是新舞,只要耳目一新就好,倒不用太强调技巧。”瑞图说的话,在杨总管心里还是有一定分量的,他也犹豫了,试探的看着我。我只好假扮无辜的说,“可是我没有裙子,也没有伴奏。”      吉塔拍手笑道,“舞姬还会缺少裙子吗?要多少有多少!乐师都在这里,你要什么曲子只管跟他们要!”其他女孩也纷纷迎合,比亚娜虽然听不大懂我们说什么,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也期盼的看着我。我冷汗都下来了,面色一定很难看,“我可不要被人知道我穿成这个样子跳舞!”说完我就后悔了,我并不是指舞娘这个身份低贱,只好赶紧加上一句,“叫我以后还怎么给病人看病!”      还好他们并没有多想。跳舞在西域民族里是自然不过的事情,并无高低贵贱之分,相反跳的好的人更加受人尊重。唐朝也是个崇尚音律舞蹈的朝代,唐玄宗据说就十分善于作曲。      “你可以带面纱!”一个姑娘提议道。“对!对!化妆也可以!一定没有人见过宇大夫化妆的模样!”说完女孩们笑倒成一片,紧张的气氛就这样化解了。      她们找来下摆宽大的红裙子,兴奋的样子连带我也期待起来,我的确有点想要回味聚光灯下的感觉。我想了想,抄了把剪子将两个袖子剪下,又在后边开了个直下腰际的豁口。姑娘们尖叫起来。那笑声像要掀翻屋顶。乐师们也乐于加入进来,问我要什么样的曲子,我思索了一会,告诉他们准备一只手鼓和一把琵琶。      我换上红裙,借了一双大小差不多的靴子,将头发束在耳后成髻,要了一朵大红牡丹别在发侧。我照向镜子,仿佛回到大学社团里的模样。乐师的鼓点响起,我便随着鼓点跳起。佛罗明哥本来就是西班牙女郎们街头晚会即兴而作的舞蹈,除了繁琐的踏足,转手舞裙的样子我还是能记得九分。      “太棒了!”杨总管异常高兴,“宇大夫,只要你能偶尔来给我们跳一场,以后咱们坊里的酒水钱都免了!”“是吗?”我笑道,“先把你地窖里私藏的葡萄酒给我包一瓶。”      夜晚,宾客如约而至。几轮往常常跳的胡旋舞后,酒坊将四下的烛火调暗,连乐师也隐在阴影中。大堂内只留下舞台周围的烛火,并用铜镜将光聚得更亮。我将眉眼画得浓重而纤长,头发一丝不苟平顺而下,耳畔的红花映着红唇,赤臂裸腰,十足魅惑。      鼓点声起,我缓慢走到台上,扬起下巴傲慢的环视一周,这一切就像是一场cosplay古装的万圣节pary。我开始像火焰一般扭转我的身体,将手臂尽可能的伸展出去,并让手指,像花朵一般盛开。四下鸦雀无声,静得只有鼓点应和着我的心跳。      我享受这台上的每分每秒,享受人们惊异贪婪的目光洗礼。我本不是低调的女子,然而刻意低调了这些年后,我的渴望在这一个奇妙的当下喷薄而出,尽数挥洒。当琵琶的声音加入时,我开始撩起裙子露出足踝,随着节拍将地板踏得叮当作响。我提起红裙,让它像巨大的蝴蝶的翅膀那样上下翻飞。击掌,旋转,在一阵接一阵急凑的旋律中,我像个骄傲的西班牙女郎那样,展示着力量与决心!这舞蹈从不是为了讨好观者,相反,是要整个世界为我臣服!      我在最后的□□中尽情舞动,飞舞的裙摆模糊了我的视线。当一切结束后,台下欢呼雷动,如雨般的通宝、玉坠、香囊抛将上来,打的我生疼。我在人们的赞美中深深施了一礼,将发髻上的红花摘下抛向观众,随即转身而去。      然而在回头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一束如火般的目光,从人群的某个方向投向我,令我立时像做错事的孩子般心慌意乱,以至于落荒而逃。 ☆、第九章   我心烦意乱的退到后台卸妆,其他姑娘们又上场跳起了新一轮的群舞。场外的客人们热情高涨,今晚大概能让杨总管赚的盆钵皆满。我迅速换回自己的装束,抹去脸上的彩墨前,我不禁再次端详镜中那似曾相识的自己。      不会这么巧吧!一次也能被他撞见。我宽慰自己,或许只是认错了人。然而还是尽早离开比较保险。我顾不上找杨总管讨要诊金,提起药箱便从后门溜了出去。一路上我走得飞快,心里不免问我自己,你到底在心虚什么!前面再转过一个弯,就要到家了,偏偏在这时突然有人从后面捉住我的手腕,将我拉回身,我便对上了那双总在梦中让我心烦意乱的眼睛!      “你去哪里了?”凌云脸上阴晴不定。他换了一件月牙白色的长衫,年轻的脸庞略显清瘦。“你来了?我刚去长乐坊出诊回来。”我指指手边的药箱,理直气壮。      “是么!我刚去妙音阁找你,怎么没有看见你?”“呃,我在后面给一个新来的舞姬包扎——”没有解释的必要了,他轻轻抹向我的唇边,将手指上粘下的残红展示与我。“原来我还是见到了你,只是,我快要认不出了。”言语里浓浓的责备,我怎会听不出来!      我挥开他的手,退后一步。挑眉面对他,索性摊牌。“不错!你看到了,那就是我。怎么样?接受不了吗?那才是我本来的样子!”      他急了,“你最近缺钱吗?缺钱可以跟我说啊!干什么要去酒坊卖弄风骚!呵,我倒忘了,你究竟是缺钱才去的酒坊,还是去了酒坊才缺钱!”      我气得够呛,“李凌云,你当我是什么?是你养在城外的小情人吗?我干嘛要管你要钱?你是我的什么人?我缺钱了自己会挣!挣完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你管不着!”      他抓着我的肩膀,两眼冒火朝我吼到,“你就是那么挣钱的吗?做一个酒肆舞婢!”即使是大唐,即使是美艳的胡姬,说穿了也是有钱人玩赏的金丝鸟罢了。杨贵妃霓裳羽衣,谢阿蛮凌波微步,起码也得先入得教坊,得名师指点,方能被世人尊重。而酒肆的舞妓,的确是最末等的,连大户人家养来观赏的家妓都不如。      然而我不想跟他争论。我们之间横着的是上千年的意识形态。我不想也不能给他一一解释。我又怎么可能指望一个生活大唐时代的古人与我心意相通,三观相合。我豁然间觉得放下许多心结,心平气和的笑了,我跟他终究是不可能,何须杞人忧天的担心将来组织能不能批准。“李凌云,我就是我,我不是你认识的任何一个女人。我要的是一个能与我携手纵情,自由自在无需猜忌的伴侣。如若没有,我宁愿此生孑然一身。而你要什么,你最好自己想想清楚。”      说完,我绕过愣住的他,独自走了。希望他也能明白这点,洒脱的放下这一段孽缘,回到原来的轨迹上走完属于自己的人生。      但是下一秒,我就被一个猛烈的力量撞到,被一个冰凉的胸膛环抱。“姐!我只是想要你。我就是想要你!”      我想要推开他。这种时候,彼此最好都先静一静。然而触手却是不同寻常的温度。我转过身伸手抚上他额头,皱眉道,“你发烧了?发烧你还来长安干什么!”他却嘴硬道,“我没有。只是路上淋了雨。”真要命!原来他煞白的脸色竟是因此,也怪我一时粗心。我二话不说拉着他回家,他大概被我的怒意镇吓住了,乖乖的没有言语。      我把他冰冷的外衣扒下来,将他塞进被子里。赶紧生火熬上姜糖水。没有体温计,我只好数他的脉,快的吓人。路上的奔波,一个人又没有下人跟着,淋了雨也不知道照顾自己,偏偏还要去长乐坊跟我吵架。      他抱着被子看着我忙这忙那,还不忘问我,“姐,我是不是快死了?”我向天翻个白眼,“没错,你快死了!而且是蠢死的!等你死了我就去嫁给你大哥,他应该没有你这么蠢。”他嘿嘿笑着,“那我可不能让你称心如意。”也不知道在高兴个什么。      这一夜胡乱睡下,第二天他倒是烧得更沉了,一动身上全是汗。我急得不行,这八成是有炎症,若是拖成肺炎就麻烦大了。可是我的消炎药早已尽数告罄,中药药理我又不通,没法子只好去请了附近一家有名的中医老大夫。那大夫早就听说过我,逮着这个机会当然要好好刁难刁难。他嗓门洪亮,恨不得让整条街都听见,“宇神医还有治不了的病,需要劳烦老朽啊?”      我陪笑到,“王大夫,瞧您说的,晚生那几下子不过是旁门左术混口饭吃罢了!一直想着向您学几招,还怕您嫌我资质低,不收不是?医者父母心,知道自己的斤两也不能胡乱给人治您说是不是?这远近我就信得过您,哪有不来向您讨教的道理?”      我给足了他面子,他便得意洋洋的带上药童,大摇大摆的随我而来。我不怕旁人笑话。术业有专攻,何况我本来也不是医学院出身的正经大夫。我也不算违心。在没有检查手段缺医少药的时代,代代相传的经验医学总有它存在的道理。      王老头眯着眼睛摇头晃脑的号了许久,睁开眼睛笑道,“无妨,普通伤风而已,只是这位公子近日似乎劳累过度,气虚脾弱,易受邪气外侵,需要好好调理呀。”说完便叫药童过来,录了两副方子。      我亲自将王老头送回去,表明以后要多多上门讨教,哄得他乐开了花,顺便把药抓回来煎上。凌云不服不忿的躺在床上抱怨,“瞧那老头的猖狂劲儿!你比他强多了!”我白了他一眼,“也不知道谁成天里给我找麻烦!”      几副药下去,倒是见效。除了出诊,我便都在家陪他。“要不要请罗掌柜捎个信给你大哥,跟他说你在我这?”凌云也紧张起来,“我没告诉他我见过你。不然我明儿个回去吧,还有好多事等着我呢。”他这个样子,一个人回去我可不放心。我想起王大夫说他劳累过度,这一年来他开始上手接管家里的生意,还要瞒着凌志私下里打听我,找我,的确是累人。      “凌云,等回去了好好帮你大哥,别整天想着往我这跑。我在这挺好的,不用你记挂。”烛花跳动了一下,他眼睛亮晶晶的望了我一会儿,又垂下眼去,“姐,不是我想。我的心跟着你走了。不在你身边,我就不得安心。”      我看着他清瘦的脸庞,多想不负这相思之意,却只能苦笑着说,“凌云,你知道你的心跟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我快满三十岁了,况且,我已经不能生育了。”为避免万一,组织给每一个出任务的女性上了避孕环。这东西取下虽然容易,却需要假他人之手,我自己是做不到的。      他没想到我会说这个,呆了片刻,不自然的笑着说,“不生育好。我娘是生我死的。嫂子也是生小侄子时没的。跟你在一起,我就不用担心会像大哥那样痛苦了。”      我一时心痛的不知如何安慰他,只能抓着他的手。这一夜我又梦到自己在黑暗的河水中漂啊漂,我试图攀住一棵树枝却总也抓不住。突然我被一张抛下的网罩住,拉上了岸,我慢慢转醒,发现凌云手脚并用的缠得我好紧。      凌云死都不肯惊动罗掌柜,我便只好琢磨自己送他回去的可行性。这他倒是高兴,让我干脆关了店铺跟他回洛阳去。做梦!我敲醒他,送完他我还得自己回来。这么折腾也不知道是图些个什么。我向罗老板告了假,只说是去走门亲戚。去妙音阁看了看比亚娜恢复的情况。小姑娘看见我高兴得不得了,操着才学不久的汉语跟我说谢谢。杨总管付了我诊金,还有那瓶我早已垂涎的葡萄酒作为谢礼,我便笑着说,“不好意思,在下出门正等钱使,酒我就不收了,麻烦杨大总管给变个现吧?”他正舍不得那瓶陈年佳酿,屁颠屁颠找账房支银子去了。      我将凌云寄养的马匹领回来,又去市上给自己买了一匹,准备好干粮,将大门上锁挂上暂不营业的牌子,带上肉肉准备上路。凌云却说等等,进屋将我的金簪翻了出来递给我,说是贵重物品必须贴身携带。这个家伙是怎么知道我把簪子收在哪儿了的?      一路上秋意甚浓,我们走走停停,倒像是出游一般,到了渡口雇上船家,顺黄河而下,两岸猿鸟悉悉,层林尽染,美的令人惊叹。上一次走这条路,我惶惶如逃难一般。而凌云更是每每匆匆而过,我们都错过了沿途的风景。 ☆、第十章   再回到洛阳,我想要好好端详一下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虽然说起来在这里住了好些年,却不是在远郊乡下,便是在李家深宅。我自然是不愿意再回李家的,便在城东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客栈暂居。凌云让我轰回了家,从他那副七个不情八个不愿的模样,便知他得忙上一阵子才能钻空出来。我正好四处走走。      不同于长安,洛阳虽小却处处透着富饶。听说早年间大明宫里的皇帝妃嫔们吃没了粮食,都要带着文武百官来洛阳逃荒,生生把洛阳吃成了东都。我在挂满招牌的夜市里闲逛,尝尝这个买买那个,吃不下的就塞给肉肉,正好给它开开荤。      将近隆冬,北方商人带来的皮货和南方产的丝绢摆在一起,看着颇为怪异。热腾腾的馄饨铺子,给小孩子的各色零散玩意儿,间或一两家银器首饰,药材摊子。西域的商品没有长安丰富,胡商也少了许多。逛着逛着,有个男孩在我怀里撞了一下,匆匆道了句不是,跑开了。我警觉的一摸荷包,坏了。不过我岂是这么好打发的?偷到我身上,算你倒霉,我立刻追了上去。      那孩子钻的倒快,我在后面边追边喊抓小偷,跟着他钻进了巷子。他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契而不舍,左转右拐的最后钻进一家破旧的民宅,我想都没想跟了进去,叫道,“这谁家的孩子?怎么偷钱啊!”      简陋的房间内只有一盏昏暗的油灯。一个黑影慢悠悠从床上爬起来将孩子护到身后。“还我荷包!”我怒道,却在看清那张脸的同时惊诧得说不下去。那是一张肮脏邋遢的脸,完全不修边幅。然而我却无比确定,在那打绺的头发和杂乱的胡子后面,是一张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脸!老大的脸!      我瞬间被狂喜淹没了!我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我的祈祷终于灵验了!我就要回家了!我手足无措起来,怎么办?我都没有好好收拾,长安的家要怎么处理?我还得给肉肉托个好人家!      “我的天!你们终于来了!”我激动的就想要上前给他一个紧紧的拥抱!      那男人却开口道,“你说俺儿是小偷?”一张嘴酒气喷得我做呕。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已经抄起手边的凳子朝我砸了过来。我下意识的伸手一挡,小臂立时钻心的疼!“你敢说俺儿是小偷?!叫你说俺儿是小偷!”他劈头盖脸的砸了过来,我护住自己,难以置信的喊道,“老大你疯了!”      我又陆续挂了几处彩,然而我感觉不到疼,因为我的心被狠狠揪住了!那男人吼道,“今儿就让你明白明白谁才是老大!借你们公子哥几个钱怎么了?听清楚了!是借!”我蜷缩成一团,紧紧抱着头,从缝隙里看到那张扭曲得我已经不认识的脸,还有身后那孩子两眼中的恨意。      然而我不死心!那张脸,那声音!我死了都不可能忘记!我的所有期望本来就要成真了,只差了这么一点点!如果这是个玩笑,它也太过残忍!我用英语叫道,“Please!Zhong Sir!Don't joke with me! Tell me you are coming for me!”换来的只是他狠狠的一脚,“老子听不懂你嘀嘀咕咕的疯话!给我滚远一点!”      我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怎么走出去的我完全没有印象。我漫无目的的在街道上急行,要去向哪里?我也不知道。我不疼,我失去了感觉。我的心脏不跳了。我完全的麻木,从头到脚,从里到外。      肉肉终于找到了我,讨好的摇着尾巴。“滚开!”我朝它吼。“滚!你有什么用?有什么用!”它惊恐的跳开却不肯离开我。轻轻哼唧着用它温暖的舌头舔着我的手。那一霎我的全部痛感又都回来了。然而我情愿一直麻木下去,因为痛苦排山蹈海而来,让我不能承受。      老大!你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不论是前世还是现世。我顺着冰冷的石墙跌坐,任由我的心一点点死去。去他的吧!什么救援?无非是糊弄我们这些炮灰的伎俩。而我竟然信以为真痴痴的等了那么多年,你傻啊!蓝雨寒!      我放声痛哭,再也不要压抑自己一丝一毫。如今天地之间我所拥有的,只有一只狗而已。去他的吧!从今以后,我只为自己而活,甘甘心心做一个古人,好好的过完一辈子,历史与未来都再与我无干!      我回到客栈已过了子时。我以为老板应该已经关店打烊了,没想到大厅依然火烛通明。      “客官您可回来了!”掌柜的苦着脸迎上来,“您再不回来那位小爷都快把我们小店的招牌拆了!”      我不想理他。他却跟着我絮絮叨叨,“您说客人要出门,我们能拦吗?那位小爷非管我们要人,您说我们上哪说理去呀?我们小本生意的不容易,您就别折腾我们了!下回您有事跟那位爷说一声,洛阳这么大,我们上哪找您去呀——”      “他人呢?”我扭过头问。      “这不派人去叫去了!到处找您急得够呛!”      不一会凌云被人找回来了。他听说我回来了立刻把火消了,一推门就说,“你这又是去哪儿疯去了?再找不着你我就要回去叫李家的人手了!”看到我失魂落魄的样子,他也吓了一跳,忙过来问我怎么回事。      可我不想解释。我拉着他的手定定的望向他的眼睛,看得他发毛,“姐,你没事吧?”      “李凌云。你说过想要娶我,现在还算数吗?”他呆呆的点了点头。      “好。我同意嫁给你。明天咱们就结婚。”      他花了起码两秒钟才反应过来我在说什么,乐了一下又立马紧张起来,拉着我上上下下的看了一圈,“姐,谁欺负你了?我去砍了他!”他大概是误会我被谁侮辱了。      我摇摇头,尽量平静。“我很好。只是累了。想找个人嫁。你——愿意做那个人吗?”      这一回他紧紧的拥抱了我,而我也终于能够真心实意的拥抱他。虽然他小我五岁,还拖着尚未散去的鼻音,他却是我在这个世界里唯一的依靠。这也许对他不公平,但命运又何尝对我公平?      “我没钱了。我的钱被人偷去了。还好簪子没丢。”我将下巴垫在他的肩上,轻轻的说。“没关系!我养你!”他难以掩饰言语中的兴奋,“你忘了你丈夫是什么人了!簪子丢了都没关系,只要你喜欢,想打多少打多少!”还没开始管事就先吹牛皮,罢了,今天就让他得意得意。      将近二十九岁,我终于成了待嫁娘。小时候曾发誓一定要在三十岁前把自己嫁出去,如今看来,也算愿望成真。我又见到了凌志。他已经完全恢复了身手,稳重有为,令人仰慕。我以为他会极力反对我们的婚事,结果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的坐着,比我印象里还要沉默寡言,或许是对我失望吧。      最高兴的当然是凌云,拉着我四处采办婚服彩礼。一场婚礼当然不能是说办就办的。我本无意铺张,双方父母都不在了,又不门当户对,何必如此张扬。凌云却不肯依,一定要办得风风光光的。看他那期待的样子,我也就随了他,即使不一定是一生一次,起码也是人生第一次,值得好生庆祝一下。      他想要给我置办全套首饰,被我否了。我最怕繁琐沉重的发髻。那只朱雀金簪于我,已是最隆重的装饰。日子越来越近,我的心也似少女一般忐忑了起来。从今往后,会是什么样的生活呢?他是否会专情于我?还是总有一天会像大多数男人那样,转而钟情于其他青春貌美的女子?我会有孩子吗?或许应该找个机会请人帮忙取下身体里的那只环?我依然住在客栈里,不过换了一家更大更气派的店。婚礼当天便会由李家派人接我过去,没人知道我的底细,只说是长安一户中等人家的女儿。      我换回女装,虽然还是诸多不习惯,但新娘总要有个新娘的样子。洛阳最大的绸缎庄派人送来了做好的礼服,碧青色的云纹钗鈿礼衣,金丝暗花披锦,露着朱红的里袖。那样隆重的搭在椸架上,像是一张华贵的皮,等着附上我的身。      我不禁为自己荒唐的想法失笑。既然已经下了决心,何必庸人自扰。我唤过肉肉。这里的老板坚持不让我带着狗入住,着实费了一番口舌。它一如既往温柔专注的看着我,我在心里默默感谢它忠实的陪伴。      明天就是我要出嫁的日子了。爸、妈。你们虽不能到场观礼,也替我高兴高兴吧。这虽然是种遗憾,但他们若知道我嫁的男人比我还小着五岁,估计会不依不饶吧!我幻想着他们吵吵闹闹的样子,忍不住扶额。      突然脚下晃了一下,接着是剧烈的摇动。莫非地震了?我伸手去扶桌子,却惊讶的发现自己的手在闪烁!肉肉反射性的跳开了,对着我惊恐的狂吠。不会吧?我看向镜子,镜中的自己开始扭曲变形!不是吧!在这个节骨眼上!      天旋地转,我控制不了我自己!只感觉自己被一种巨大的力量抽离!我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我的祈祷终于灵验。我就要回家了。然而我为什么高兴不起来?凌云发现我的消失会怎么想?我简直无法想象他的表情。而我,可以当作一切从未发生过吗?当作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个人那样继续过自己的生活?在顺着时间长河奔涌直下时,我的胸口像撕碎了那般痛。我情愿忘记这一切啊!总好过无休无尽的怀念与歉疚!    ☆、第十一章   我走在长安最繁华的街道上,盛唐的画卷就在我眼前徐徐铺开了。我欣赏着沿街的楼宇店厦,享受着一个个贵妇款款的从我身旁走过,或是翩翩公子拂袖而来,偶尔还能闻到他们身上熏香的味道。我尤爱逛这里的店铺,沽酒的,卖布的,打家具的,我都乐意进去转上一转,与老板聊上一两句。      “雨寒!快点!”慢慢在前头招呼我。这丫头干什么都慢,唯独说起下馆子来不用人催,积极的很。      “好了好了!你先去!我还不饿,让我再转转。”我知道她急着去有名的百味斋点她最喜欢的糟鸭子和糯米酒,便挥手让她先去。      “有什么好看的,看上了也不能买,买了也带不回去。还不如吃进肚子里实在!”她露出十分不能理解的神情,我心里知道她是一个人不好意思点一桌子菜。不同于我,慢慢打扮得跟这里的其他女孩儿一样,齐胸襦裙,扎着简单的双环髻。她说有机会就要尝试,体验完了才不遗憾。而我虽然赞同,却还是觉得男装更加简洁些,省得跟那些个绳子较劲。      “快去快去!小心一会儿排队!”我不耐烦的把她哄走,又转身踏进了一家店铺。这家店排场不小,装潢也讲究,进来才发现是一家专营金银玉饰的首饰店,几个伙计正招呼着店里的客人。唐朝的头饰真是繁琐。钗、簪、钿、梳,等等讲究颇多。名贵的材质,考究的工艺,常常见盛装出行的贵夫人们头上插满各式发簪,还要再添一两朵时令鲜花,明艳不可方物。      柜台前挤满了人,我便在店里人少处随意看看。墙上最醒目的地方挂着一副架子,里面用黑色锦缎衬着一只金簪,做雀鸟回首状。宝石镶嵌的眼睛,颈上的羽毛栩栩如生,然而在众多凤钗雀屏里,显得也太过简洁,与时下风潮格格不入。      “哎!请问,”我趁一个伙计空闲的时候问道,“墙上那只簪子可是舶来之物?”      “不是。是我们朱雀堂出品。外头断然没有一样的。”那小哥儿心不在焉的回道,大概是看我一身男装,不像做得成生意的主顾吧。      “能拿下来给我看看吗?”      他搔搔头,“这我可做不了主。只有我家掌柜能动。”他这样一说,我便不想强人所难了,反正我也不可能买。欣赏了一圈我便准备离开。可是踏出店门前我心里一动,不禁又回头看了看那只簪子,真是喜欢啊!      “麻烦您把掌柜叫来,我真心想看看这只簪子。”仔细看一看,等回去找个首饰师傅帮我打一个高仿,我默默打定主意。      “那——好吧!您稍等。”那伙计便去了后堂。不一会儿老掌柜掀帘子出来,目光在店里转了一圈后停在了我身上。“是这位公子要看朱雀金簪吗?”      “不错,麻烦您了。”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一看就是个老油条,千万别让他看出我原本就没打算买的意思。      “这位公子眼光不错。这簪子是我朱雀堂的镇堂之作,只展不卖!敢问公子怎么称呼?”哦?还有不卖的东西?我接过这只簪子,细细把玩,“鄙人姓蓝,您叫我宇涵即可。”那掌柜的明显一震,仔仔细细打量我一番,“公子这个姓——很少见啊!敢问公子可是大夫?”      “不好意思,不是。”我礼貌的笑笑,目光又被这只簪子吸引。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心里喜欢得紧。那流畅的线条,仿佛是从我心里流淌出来,再假借他人之手铸就,每一个细节都甚合我意。“老板,这簪子当真不卖吗?”多么可惜!掌柜摇了摇头,双眼却一直盯着我,“这簪子是我家二东家的珍藏。公子若真心喜欢,不如三日后再来小店,到时我们东家也在,您可以跟我们东家聊聊?”      “太麻烦了,还是算了。”我依依不舍的将簪子还了回去。组织交代我们原地休整,说是这两天可能有个新任务下达。三天之后我还在不在这个时代都不好说呢。“不不!您一定要来!”那掌柜有些急了,“我们二东家品味独特,好交知己,若是投缘,以簪相赠也说不定呢!”      哦?这是什么奇特的人?倒是勾起了我的兴趣。打造出超越年代的艺术品,我倒有心见见。“那好吧。我若是还在长安,就来会会你们东家。”那掌柜赶紧问道,“公子莫非不是本地人?住在哪里可否告知?我到时好亲自去请。”      这可不能告诉他。我搪塞道,“掌柜的有心了。若是有缘我自会登门拜访。”我拱手作别,还得去赶慢慢呢,趁她还没将整桌菜吃完。      百味斋的鸭子实在是一绝,慢慢用筷子指着评论道,“要不是为了它,我才懒得出差呢。”我咂了一口香甜的糯米酒,毫不遮掩的笑话她,“上回在清朝你也这么说来着。小心回去你准老公又嫌你胖!”      “管他的!这里是大唐!以胖为美。真应该带他来给他洗洗脑!”我摸摸吃得饱饱的小肚子,发觉自己也胖了些。三年前任务传输失败,结果我在ICU里足足躺了六天。醒来后瘦了一大圈,补了好久才见起色。睁开眼欣慰的看见父母共同守在我床边,竟然没有争吵。我大概是他们这辈子唯一的共同点。师兄紧张兮兮的一再追问我都记得些什么,昏迷了还能记得什么呀!莫非趁那几天他们在我身上动了刀植入了啥我不知道的东西?      新的命令下来,没说具体,只说过老大准备要过来亲自带队。难道又是加密的任务?在此之前,我们只好继续原地待命了。慢慢准备在客栈里补觉,说是老大一来肯定又要忙得昏天暗地,先充足电再说。我便一个人继续出门闲逛。逛着逛着,想起那日金簪之约,耐不住心里的好奇,便又走进那家店里。      老掌柜亲自在店里招呼客人,见我来了,长出了一口气,“谢天谢地,公子你可来了!我家东家已等候多时,您里面请!”墙上的朱雀金簪还挂在那里,少人问津,我禁不住回头多看两眼,不是说要聊这只簪子吗?      穿过过堂,里面是金匠师傅和伙计们起居的院子。我被让到左手的会客厅。我打量着这间屋子,陈设不多倒是件件上品。真不愧是做金银买卖的,家底丰厚。窗外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青衫男子推门进来,看到我也不说话,就站在门口直直盯着我。      我被他看的不自然起来。便礼貌的站起来做了一揖,“想必您就是掌柜说的二东家?”      他抿着嘴不说话,眼神忧郁至极,让我心里没来由撞了一下。眉清目秀,年纪轻轻就掌管着这么大一家买卖,应该是踌躇满志的样子,何以阴郁至此。“你——叫蓝雨寒?”      “是。”我笑了笑,想要缓和一下屋里的气氛。      “这只簪子你可记得?”他从怀中摸出一把金簪,我接过来看了看,不就是店里挂的那只。看到我点头他眼神一紧,“这些年,你...过的可好?我将这簪子打了许多把,每家分铺都挂一只,希望你能看到。”      等等,是说我吗?这是什么情况?“这位公子,我们认识吗?”我不太确定。莫非是以前出任务的时候和他有过一面之缘?可惜让我忘了个一干二净。      他的眼神更加阴郁。“你——嫁人了吗?”啊?我呆呆的回答,“没有。”说完我才想起来,他是怎么一眼认出我是女人的?      暴风在他的眸子里积聚,我心说不妙,并且一头雾水。我吞了下口水用余光打量了一下地形,绕过他夺门而出估计有困难,必要的时候我可以考虑跳窗而逃!      “蓝雨寒!你最好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你知不知道我每天都想着若是还能见到你我该怎么杀了你!”      这下玩大了!原来是仇家上门,我还当真以为有人要免费送我个金簪呢!“这位公子麻烦你冷静!我不记得哪里得罪过你呀!何况我根本不是大唐人,路过长安而已,明天说不定就要走了。完全不可能跟你有交集。”我手忙脚乱的解释,要是在这里出了乱子我可没法向老大交待!      可惜我的解释一点作用都没起。“你要走?跟谁?你找到你的族人了?还是他们把你带走的?你怎么可以一声都不吭的消失!”他一拳挥过来,我下意识的低头,就听到耳畔木头碎裂的声音。上好的硬木家具啊!就这么不爱惜!      “这位公子!我十分肯定以及一定你绝对是认错人了!”我从他身侧钻过去,大门近在眼前!“未免铸成无法挽回的错误,我们还是不要再见了!我保证会从长安滚得一干二净!后会无期!”小命要紧,我夺路而逃!      然而接下来我后颈吃痛,眼前一黑。倒地前我最后一丝意识还在想着,这tm都是什么事!就应该听慢慢的不要出门才是!    ☆、第十二章   我被一阵剧烈的颠簸惊醒,花了好一阵子才能在黑暗里看清低矮的天花板,这是哪一辆列车的卧铺吗?我要投诉!浑身的骨头都快要颠散架了。      外面传来有规律的马蹄声,间或一两声大牲口粗重的鼻息。老天!我才意识到自己这是在一辆疾驰的马车里!我努力回想自己是怎么被运上马车的?好像是被那个穿青色长衫的男子敲晕了。对!那现在是个什么状况?我要被劫去当压寨夫人了吗?还是被卖去哪个边远山区给人家当媳妇生儿子?      我倒是不太担心。出发前组织特意给我们装备了最新研制出的微型定位系统,就算没电了也可以手摇充电。只是,这马车不知道要跑向哪里。我要不要考虑跳个车看看?      可惜稍一动作,立马就被车夫察觉了。“你醒了?”我发现自己倒没有被绑,只好努力爬起来,掀开帘子。一阵清冷的风灌了得我打了个哆嗦,依稀可以辨认出白天那个首饰店的奇怪男子此刻正驾着马车。外面一片漆黑,只有车上悬挂的马灯照亮有限的前方。      “等再有两天到了李家,他们就不能拿你怎么样了。”我哦了一声,心下糊涂,是你想把我怎么样吧!荒无一人的小路上,树木高大的黑影隐着夜枭凄厉的咕咕声,听着有些瘆人。我将衣服掖了掖,索性坐到他身边。“咱们这是要去哪?”谈判术里面讲,最好不要用你呀我呀这样的称呼让彼此更加对立,假装跟对方是自己人,才能掌握比较有利的局面。      “洛阳。回家。”干脆利落的几个字,我又接不上话了。太诡异了。我觉得有必要与他谈谈。“这位公子,敢问——”      “李凌云。”他转过头来生气的看着我,“不要告诉我你连我的名字都忘得一干二净!”      呃,好吧,谁让我落在你手中。“凌云公子,我好像不记得咱们以前有什么宿怨?”他抿着嘴,显然更加生气了,手里的鞭子啪一下甩出去,幸好不是甩在我身上。一阵尴尬死人的沉默。      “怎么你这些年一直在找一个也叫蓝雨寒的人吗?他欠你什么东西了吗?”我不怕死的继续努力。他的怒意慢慢的化作一种伤心,“姐。你一定要做的这么绝么。”说着落寞的别过脸去。      看!被我抓到了破绽!我笑道,“凌云公子,我想你一定是认错人了。看你的样子怎么也有三十了吧。我今年才二十五,怎么可能会是你姐呢。一场误会。”      马嘶鸣了一声被生生勒住了,我差点被惯性摔出去,他震惊的盯着我,“你说什么?你二十五?”我扶好自己,不满的将脸凑了上去,“你觉得我像是几岁?我看起来有那么老吗?”他仔细研究着我的脸,我向天翻了个白眼,恨不得把身份证掏出来给他看看。      但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一伸手就开始扯我的衣衫!“你要干什么!流氓!”我手忙脚乱的抵抗,荒郊野岭的,我可没想过在这里失身啊!可惜我还是打不过他,被他轻易的制住了!我多么后悔擒拿课上没有好好练习啊!      他几下就把我的衣服扯开了,我控制不住的脸红。他找到我左胸下方的一颗朱痣,仿佛松了一口气,又仿佛更加激动,“我知道就是你!你别想骗我!”说着狠狠吻了下去。      我彻底迷惑了!这个男人知道我太多的秘密!连我自己都忍不住相信,我就是他要找的人。我的头开始发晕,从小腹窜起一股疼痛。荒郊野岭,旁无一人的马车,一个热情如火而又俊朗的男子。哎!我快要把持不住了!      散乱的发丝,凝结不动的空气。我任由自己陷在他湿热的吻里不可自拔。马儿不耐烦的跺脚打着鼻息,仿佛在提醒我们这一切有多么疯狂!慢慢曾憧憬过跟一个古人来一场旷世奇葩的艳遇,可惜我们分析后一致觉得还不如男同事和某个名妓来一场露水姻缘来的实际。这几年我也陆续约会过几任男友,总觉得哪里不对就都浅尝辄止了。原来自己喜欢的是这种干柴烈火的一夜情!      待我们都恢复理智后,他依然紧紧搂着我,满足的啃着我的肩膀,直到上面一片艳红。我呆呆的望着车顶,完全不知道怎样应对接下来的局面了。      “所以,这只簪子是诱我上钩的诱饵嘛?”我抚着那只金簪。天亮后我们在一家小店打尖,让马匹稍作休整。“不。它是你的。是你要我打出来给你的。你忘了吗?”他眼中渐渐有了温度。我还是觉得难以置信,但又觉得若非如此,怎么解释它的格格不入,和我看到它的那一瞬间的一见钟情呢?我不再提回长安的事。我猫一般的好奇心被撩拨起来,一心想着寻求迷雾中的答案。若有急事,老大自会来找我。      凌云显然对我的年龄还是耿耿于怀,不停追问我是哪年生的。我懒得倒推唐历,就告诉他我家乡的历法与大唐不同。但是我多少岁了自己还能不记得嘛!      我们的马车上不了渡船,凌云将马车整个托给了渡口的一户人家,只带着我上了船。船行到一半一阵颠簸,扑通一声,船家就喊,“不好了!李公子落水了!”我连忙出去看,只见他在水里扑腾了两下就没动静了,竟像是呛水了一般!      我顾不上多想,一个猛子扎下去,游到他背后将他拖了回来。船家帮我把他拽上船,我忙摸了他脉搏,有些快。我拍了拍他的脸,见他没有意识,便将他放平按压他的腹部,直到他把一口水吐了出来。船老大在身后赞道,“这位小哥好水性!”我顾不上湿淋淋的衣服,赶紧检查凌云的状况,他却拉住我,将脸埋在了我的项窝里。      下了渡船,便有李家的人前来接应。小斯牵过两匹马,我们就骑着进了洛阳。我看着洛阳的城池街道,努力在记忆中搜罗,却没有一点影子。凌云没有直接带我回李家,而是把我安顿在一家客栈,命那个少年一刻不错眼神的跟着我,自己先回了李家打点。      我出门,那男孩就跟着我,我回房间,他就守在我隔壁。我的八卦之心在无聊中迅速膨胀,于是决定跟他套套近乎,打听一下李家的事情。      “小石,你家公子没有成过亲吗?”我略施小计就将这男孩收得服服帖帖,真是个实诚的孩子。      “您问的是我们大公子还是二公子?大公子成亲了,二公子...差一点。”什么叫差一点!我装作随便问问的样子继续挖掘,那孩子就接着给我讲,”“二公子本来准备成亲了,新娘子都接过来了。整个洛阳城都惦记看我们李家的排场,结果拜堂那天,新娘子没了!”      “没了?是后悔嫁给你家公子自己跑了吧!”我大胆猜测。      “外头人都这么说。但肯定不是的。”“何以见得?你当时在场吗?”      “没。我听府里老人说的。说是拜堂那天去结亲,派过去帮着梳妆打扮的侍女们就说人不见了。屋子里什么东西都没动,人说没就没了!客栈也说没见着人出去,您说奇不奇!”我想了想,“兴许是人家偷偷溜走你们没发现呢。”      “怎么可能!外头好几个侍女们都看着呢!说是前一天晚上听见房间里狗在叫,等过去一看就发现人没了。本来以为会不会出去了,结果等了一夜都没见回来!”      听起来甚玄。“怎么还有狗叫?”      “是新娘子养的狗,一直带在身边宝贝儿似的,嫁人都带着,若是悔婚跑了,不可能狗也扔下呀!后来我们公子疯了似的找,一直找到长安新娘的家里去,听说那边也找不到人。动静闹得可大了,整个洛阳都知道。”      我不禁替那个叫凌云的男子难过起来。他不该被这样对待,不该被当作满城茶余饭后的谈资。“然后呢?你们公子一定恨死那只狗了吧!有没有杀了它泄愤?”      “没。我们公子把它带回来养了。前几年才老死的。”我心里某一处最柔软的部分坍塌了。这是个忧伤的故事。“那是哪一年的事?你家二公子的婚礼?”      “哦。七八年前的事儿了。您可千万别在我们公子面前提。我们管家都不许我们说。”小石好心的提醒。我自然知道他的意思,也无意去揭别人的伤疤。      “那你们大公子呢?是个什么样的人?”      小石想了想,“听说大公子从前腿有残疾。后来遇上个路过的大夫,把腿治好了。后来讨了个夫人生了两位小公子呢!可惜去年被个莫名其妙的仇人追杀,他便把外面的生意交给了二公子,带着妻儿去南方躲一躲。”      真是个经历复杂的人家!我在心里唏嘘。“那你们二公子这么多年就没再找个女人吗?”小石并不知道我跟凌云的关系,诚实的点头,“有啊!戚夫人,听说是扬州当年很红的歌姬,人也和气,我们一直都当她是主母了,只是没有八抬大轿而已。”我的心里刺痛了一下,怪不得不带我直接回家。      然而我有什么资格计较?七八年了,谁都不会在原地等待。即使当初的那个新娘回来,她能指责些什么呢?是她当初选择离开的。我瞄了一眼我的定位器,没有人找我。它安静的让我以为它根本就是坏的。      我需要跟凌云谈谈,我俩本就是露水姻缘,对他而言是重温旧梦,对我而言是浪漫的奇遇。纵情一场就该醒了,不该为此把原有的生活搅乱。      我看了看外头天色尚早,便对小石说,“你认得回家的路吧?咱们去找你家公子。”小石楞了一下,“公子,这...”      我狡诘的眨眨眼,“你家公子说让你跟着我,没说不让我去李家找他吧?”他想了想,便高高兴兴的领我去了。 ☆、第十三章   李家的总管看到我时,一脸惊讶,“这不是蓝大夫吗?好几年没见,您一点没变!”还没等我接话,他突然想起什么来似的更加震惊,“不对!蓝大夫不是前些年家里出了事过身了吗?那您是?”      我吓的一机灵,忙话头一转,“我是他堂弟。”他便频频点头道,“哦!哦!难怪。长得真像啊!”      凌云并不在家,这倒是我大意了。于是我的不请自来就显得未免唐突。“既然李公子不在,我就改日造访吧!”我本想就此告辞,却不想还是惊动了戚夫人,怎么说呢,实在不该低估女人的直觉吧。      戚夫人见我的时候刻意收拾了一下,贴了花钿,涂了胭脂,却还掩不住眼神里那种憔悴以及——怨恨,不知凌云到底跟她说了些什么。说到底她并没有比我大几岁,缺乏娘家有力的支持,只能靠嫁人搏一个依靠,小心翼翼的在李家经营自己的地位,也是可怜。而我不幸就是那个让她好不容易得来的依靠岌岌可危的人。      “蓝公子既然来了,何必急着走。我家相公过一会儿就会回来了。不如公子再坐坐?”相公两个字毫无预警的正中我的心脏,将这一场浪漫的表象彻底撕毁,只剩世俗——不过是男欢女爱罢了。我不自然的笑笑,一心想要赶紧离开,省得自取其辱。我害怕她的目光。我的扮相或许可以轻易骗过大多数人,然而面对已经心存怀疑而又心思如发的女姓,却未必是多么成功的伪装。听得出她言语中的试探,我却只能频频装傻,好不容易寻了个机会,赶紧告辞逃之夭夭!      小石跟着我出来,我恼道,“回去!你老跟着我干什么!”他直愣愣的说,“我家公子交代我寸步不离的看着你!”哎!我真想回头堵住他的嘴!      运气并没有站在我这边。刚出了门就赶上凌云策着马回来。可是我现在一点也不想见到他!我扭头便走,只希望没有被他瞧见。可惜我忘了还有小石这个麻烦精!他兴奋的上前招呼他家公子,而我只好趁这个机会拔腿就跑,只盼能钻到巷子里把他俩统统甩掉!      结果没跑几步还是被凌云追上了,他拽住气喘吁吁的我,眼神犀利的质问我,“你来干什么!”我好笑的甩了甩头,难道洛阳是我要来的!我努力按下对这一切的憎恶,包括我自己,尽量轻松的对他说,“我来看看劫持我的人家里是什么样子,好巧,还见到了你的夫人。”      他眼中一闪而逝的慌乱,我便知道我戳中了他的痛楚。“我没有娶她!”他试图解释,“我只是...她是——”而我伸出一只手,阻止了他继续说下去。“李凌云,她是谁你没有必要向我解释,也跟我没有任何关系。而我跟你,也没有什么关系。你最好现在就放我走,之前的事我可以既往不咎。”      他攥着我的手更加紧了,死死瞪着我,“不可能!好不容易才让我找到你,你别想再这么轻易消失!”想起他的过去,我可以理解,但却不能接受,只好嗤笑了一声,不屑的说,“不然呢?你打算怎么办?把我藏在家里成为另一个戚氏?我还不如去死一死。”      他抿着嘴,那样子看着我,手却不肯松开。“我可以带你走。”他突然认真的说,“我们可以去任何一个你喜欢的地方,只要有朱雀堂的分号。”我糊涂了。只听他继续道,“你可以继续行医,或者做一些你喜欢的事,我都可以接受,哪怕是跟你的族人一起。只要你答应不离开我。”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但有一件事无比清晰,那就是他有多么迷恋过去给他留下伤痕的那个人。而我,只是我。不可能留下,成全他再续前缘的幻想。      大街上人来人往,没有谁会注意到我们之间令人窒息的情绪。我忽然觉得有些酸楚,我何尝不想成全这份情深!“听着,凌云”我长叹一口气,“我不是你想的那个人。就算我是,我也不是当初你想娶的那个我了。之前的种种,我一点印象都没有。我也努力的希望能想起来什么,哪怕只是一个片段,一个似曾相识的一瞬,证明我曾出现在这里。可是我不想欺骗你。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他的眸子好似深不见底的潭水,令人读不懂到底在想什么。慢慢的,他凑过来在我耳边一字一句的说到,“蓝雨寒,我不管这是怎么一回事。但你是不是我要的人,我心里清楚地很。”      就在我努力想要将手抽回来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身后愠怒的说,“这位公子,麻烦你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了!”我们俩同时震惊的回过头,就看见慢慢站在我身后,素着脸,一脸不爽的眯着眼。凌云的手一松,慢慢趁机一把将我拉过去,半真半假的问我,“相公啊!他没把你怎么样吧?你怎么把我一人丢下跑到洛阳来了?害我一顿好找!”      见到她我心里不知为何松了一口气!看来这定位系统没有白装。“你怎么来了?”我问她,然而这话问得实在没有水平,慢慢果然没好气的白了我一眼,撅着嘴道,“我巴巴着赶来救你,合着您老人家还不希望我来?我一个人路又不熟,跑到洛阳这么远,你这个没良心的。”的确,以慢慢平时做事的速度,能这么快找到我大概是担心坏了。我不免有些歉疚。      “这位姑娘是?”凌云玩味的看着我俩。他大概没想过会这么快被人追上,亦或是这样诧异的场面。      慢慢把我拉到身后,鼓起眼睛质问他,“我还没问你你是谁呢!我倒不知大唐的律法可以光天化日把人劫走!”      凌云也不解释,只凉凉的回她,“我也不知哪里的律法女子可以称女子相公。”慢慢惊讶的回头望着我,得到我的肯定后,重新摆起架势,“那你就是强抢民女,罪加一等!”      “嗯哼!”我赶紧挤到他俩之间,介绍道,“这位是李凌云李公子。这位是杜雪嫚,我的——呃,表亲。”“所以你是她的族人?”凌云盯着慢慢,看得她有点发毛,“什么?嗯,算是吧!”凌云紧接着上前一步,逼的慢慢直往我身上靠。“很好。那么请你告诉我,我要怎样才可以娶她!”      我的脸轰的一下开始燃烧!完了!我的八卦一定会火速传遍整个组织!然后我就会成为第一个因为作风问题而通报批评的成员!慢慢也被凌云的直接吓到,眼神不断在我俩之间飘,“不会吧...难道你们俩是私奔?”      “别听他瞎说,我不认识这个人!”我试图撇清,却换来凌云警告的眼光,他显然非常不满我的措辞。“我要知道,怎样可以娶她!”他又说一遍,目光里的坚持足以震慑人心。慢慢显然被吓到了,气势突然软了下去,小声嘟囔说,“这个我可做不了主...不然你们俩还是去问老大吧?”      我真是被慢慢的回答打败了!不得与古人发生感情纠纷是白字黑字的纪律。还要去问老大?我一定是活得不耐烦了!“别开玩笑了!”我干笑几声,试图转移话题。“老大呢?来了吗?”几分钟前我还庆幸慢慢找到我,现在我只希望他们最好都滚得远远的,别来看我的热闹,尤其是老大!      慢慢点点头,又摇了摇头,“来了,但是他还有事,叫我先找到你再说。”果然。然后呢?我应该和慢慢回长安接应老大,然后转去另一个时间或者空间去完成接下来的任务吧。这一场荒唐的奇遇,似乎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我已经知道了我好奇的答案。这个男人在多年前恋上一个与我相似的女子,才会错劫了我。而这一切原本与我没有半分关联,也不会再扯上任何联系。      我努力笑了一下,平静的开口,“既然我的朋友已经到了,我想我也该回去了。一场误会不足挂齿。希望...公子你最终能找到你所找的人。”我如此说着,话尾连我自己都快要听不清。可是我的心为什么这么酸啊!我望向他,却发现他也在望着我。那细长的眉眼,我还想多看几眼。那紧抿着的唇,曾经多么柔软地吻过我啊!我突然发觉我眷恋他拥着我的那一晚,甚至他刚刚握着我的余温,我都无比怀念!      在错误的时间和地点遇上那个让你着迷的人,我的这场可笑的恋爱,还未真正开始,就注定要付之东流。可是还未分开,我已然开始想念。这惆怅或许会持续一阵子吧!这世上只有两件事最让人欲罢不能,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我后知后觉的一脚踏入了与他相同的泥潭。       ☆、第十四章   就在我还沉浸在自哀自怜的情绪中无法自拔,慢慢突然插话进来,“我可不觉得咱们能回长安。说实话,我比较倾向于先待在这里。”她耸了耸肩,“我没钱了!你知道这一个来回路费有多贵嘛!你手边还有银子没?”我顿时傻掉了。我一个被劫来的人身边能有什么钱!      “我的荷包落在房间,你没拿吗?”我的自己眼皮开始不详的跳。“我急着出来找你,忘记了。”慢慢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这事也确实没法责怪她。“老大呢?你没找他支点先?”“他打个照面就急匆匆走了,没来得及。”慢慢撇撇嘴,不高兴的回答,“我又不知道这钱这么不禁花。你现在住在哪里?不如我先跟你凑合凑合?”      我顿觉眼前一黑,真是没钱难倒英雄汉,人穷志也短!到今天之前我的房钱还是凌云结的呢!我瞄了一眼凌云,只见他忍住笑,很慷慨的对慢慢说到,“姑娘既然是因我破费奔波,若是不嫌弃的话,可否到李家做客两日,就当是我赔罪了!”      不要吧!我正想出言阻止,慢慢啪的一合掌,“太好了!这位公子真是慷慨!那我们就不客气了!”结果我的反对就这样被两个人齐刷刷忽略了。“这不妥吧!”我还在做着无谓的挣扎。慢慢叉着腰反过来问我,“那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有人肯收留咱们就该偷笑了!要学会感恩。”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跟凌云成了朋友!      我的脸色一定十分难看,以至于小石一个劲的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没错!我浑身都不对劲!慢慢不理凌云的慷慨邀请,坚持要和我挤一个屋,于是凌云也得意不起来了。兜了个大圈子,不想最后还是住了进来。不得不说李家还是财大气粗,客房都收拾得这么讲究,还有下人伺候着,的确比外面客栈舒服许多。      凌云总抽时间来我们这晃,慢慢这鬼丫头心知肚明,到哪儿都跟我形影不离,要么就索性拉着凌云天南海北的一通聊,我敢说她把李家摸的比我还清楚。“所以呢,他一定是爱上了你的前世!”慢慢抱着被子,一脸肯定的看着我,如果在家里,我打赌她会翻出最新的星座书给我算上一段。      或许吧。前世这种东西,我是不太信的。“你现在应该考虑的难道不是如何与老大接应上或是联系总部搞定下面的任务吗?”“有什么关系,咱俩的级别不够,待命而已。活该老大一个人累死累活。”原来新的任务已经下达,只是对我们暂时保密。我孑然一身倒是好说,慢慢可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准老公在家里等着她呢!“哦?”我揶揄道,“小郭同学能容忍你在外面野这么久?”      “别跟我提那个牛皮糖!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呼吸一下外面的空气!”慢慢装作不耐烦,刷的一下比了个手势。婚期提上日程,她多少有些紧张和焦虑吧。“别说我了,倒是你,有没有动心?禁忌之恋哦!有够刺激。”      “怎么可能!”我解下束发,看向铜镜中多少有些女人味的自己,分不清是在说给谁听,“没有将来的事情最好一开始就别抱有希望。不是吗?”她若有所思的看了我一会儿,翻身睡了。      得知李家做的是珠宝首饰生意,慢慢非要跟着去看看,说是小郭答应要送她一枚特殊的订婚戒指,她得去找找灵感。洛阳的店面比长安大了一倍不止,客人络绎不绝。凌云一到便被掌柜请去后堂,吩咐伙计招呼我和慢慢。我望着铺子正中墙上悬着的那把朱雀金簪发呆,慢慢也凑过来,“咦?这个年代就兴这种设计了吗?也为免太超前了!”      如果如凌云所讲,每把店里都挂了一把这样的簪子。加上我手里那只,得有十几个吧!如此造价不菲,真的是为了那个“我”吗?慢慢又转去看别的样式,我一个人盯着那只朱雀,突然觉得记忆深处某根弦被轻轻拨动了一下,却又不确定。      过了许久凌云才跟着掌柜出来,边走边吩咐着,“这个事先搁着,等他来了咱们再一起合计。”老掌柜一路将我们送出来,毕恭毕敬。李府的人又开始忙碌了起来,四处打扫着院子。“这是要来什么大人物吗?”慢慢好奇的问。“嗯,听说凌云的哥哥要回来小住。”      当着慢慢、戚夫人和府里上上下下的眼线,我很少再有机会单独和凌云相处。他都像个初识情/欲的少年那样,只要抓住机会绝不会轻易放过我,而我也像是个偷尝禁果的孩子,一颗心忐忑的快要蹦出来。明知道是不该,但还是忍不住。      “我大哥要回来了。”凌云咬着我的耳朵,惹得我浑身一颤。“你见过他,说不定能想起来什么。”我顿时一颗心又沉了下去,又是一个“我”应该认识而又不认识的人。太多的期待和自我暗示,让我有时候难以分清臆想和现实。      凌云的哥哥据说已鲜少在外露面,只有家里和铺子上几个管事的老人知道他的行踪,也绝口不对外提起,十分神秘。他回来的那天府里还是动静不小,凌云专门找我陪他一起。只见一架马车从偏门引入,前辕上侧坐着一个奶妈模样的年轻妇人。管家亲自从车夫手里接过缰绳,拴住马匹,唤下人摆好下马凳,才从帘子里见那个传说中的李家大公子李凌志。      他先把两个吵闹不休的孩子从马车上抱了下来递给奶妈,又伸手从车里扶出一位明艳的少妇,方才看见我。见到我他就愣住了,而我也愣住了。这个男人长得与凌云十分相似,少几分可亲却多几分沉稳。然而最重要的是,我竟然觉得似、曾、相、识!这下子我真的相信我是见过他的,就像我见到朱雀簪子的那种奇妙的好感,奇怪的是凌云却不曾给我这样的感觉。      凌云笑着迎上去说,“大哥!你看这是谁?”李凌志面色凝重的打量我许久,方道,“你...回来了!”浑厚低沉的嗓音一下就取悦了我的耳朵。我却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只好扯出一个礼貌的微笑,在记忆中苦苦寻找到一个准确的位置。      那漂亮的少妇也迎过来,梳着常见的螺髻,斜插一只金步摇在额边轻轻晃动。只听她未说先笑,“这位就是你提过治好你的腿的大夫吗?久仰蓝大夫医术高超!以后还少不得要麻烦您呢!”我干笑了两声,“不好意思,我不是大夫,不会看病。”一时全场尴尬。      “蓝雨寒?”那男人目光如炬。“我是。”“还记得我是谁吗?”我迟疑的摇了摇头。我是真的想不起来。“如果你是刻意装傻,那我就看错你了!一命还一命,欠你的情我们李家已经还了!如果你看不上我李家的人,大可以直接拒绝,而不是故擒欲纵那一套!”      我没想到他会当着众人的面这么说,再也笑不出来。脸上一阵阵发热。“哥你别这样!我的事我自己会解决。”凌云护着我,脸色也难看了起来。      “对不起。我想我大概不适合出现在这个场合。”我转身快步离开,没必要在这里强颜欢笑。凌云追上来安慰我,我推开他,“我没事,你去招呼你大哥他们吧!我静静就好了。”我努力给了他一个让他安心的微笑,他才迟疑地回去了。      这tm都是什么事啊!我泪水还是不争气的掉了下来,索性找一个没人的角落好好哭一场。我干嘛要认识这些人?干嘛要任那个该死的李凌云带我来洛阳?干嘛要回忆这些子虚乌有的“过去”!说到底,我现在为什么要待在唐朝啊!!我哭得抽抽搭搭根本停不下来,幸好慢慢让我一早哄出门买小吃去了,我可没脸让她看见我这幅样子!      一个幽怨的声音悠悠的说,“大哥就是有点不好相处。慢慢的你以后就习惯啦!”我一抬头,对上戚氏那双阴冷的眼睛。活见鬼了!我抬腿就走,没心情跟她纠缠,只觉得后背一阵阵发毛。      “收拾好东西,咱们走。”我对刚进门的慢慢劈头盖脸的说,害的她差点把怀里大包小包的零食掉到地上。“不会吧?任务有变吗?”“没有。但是我们供给不足,无法继续待命。我已经给总部打了紧急报告,申请回撤。”      “蓝雨寒!”慢慢像被人敲了一记似的,跳过来刻意压低声音却听起来还像是怒吼,“你搞清楚这次我是你上级哎!你都不跟我商量一下的吗?”我也语气不善,“杜雪嫚,作为上级你就靠让下级卖笑来维持任务经费的吗?”慢慢愣了一下,语气突然软下来,“怎么啦?你跟凌云吵架了?”      我还冷着一张脸,“作为‘上级’你应该更清楚逆时空安全工作小组的纪律是什么。”她看出我是这次是真的怒了,赶紧坐下来跟我说,“对对对,我刚才是开玩笑。你真的发报告啦?你说的对,但是申请回撤是需要时间安排的。在此之前咱们还是别乱跑为好。我马上去协调,安排好了,咱们马上就走!”看着她真的行动起来,我也就不说什么了。      晚上凌云来找我,被我以身体不舒服的理由挡在门外。慢慢也帮我打掩护,让他先回去,由她来劝我。凌云走后她一把掀开我装睡的被子没好气的说,“搞定了,明天晚上子时三刻,坐标我已经拿到了。你好好想想早上怎么跟他告别吧。”      我没有理会她,一个人对着墙壁出神了好久。这天夜里我睡得极度不安稳,梦里有许多荒诞的情景。我梦见又是水又是火,我被一个人救了出去,火场外另外一个人面无表情的看着我——那是李凌志。    ☆、第十五章   第二天清早,我早早就醒了,看着慢慢还在熟睡的样子,不忍心吵醒她,便悄悄披上罩衫出了房间。院子里的晨风已经冰凉。门口的牡丹摇曳着手掌般肥大的叶子,未曾见它开过,怕是转眼连叶子都要落了。      一路似无心闲逛,不知不觉已走到凌云的院外,我又为难起来。碍着戚夫人,我并不曾主动来找过他,又怕贸然进去撞见什么不合时宜的场面,更加给自己添堵。好在发呆了没一会儿,就赶上院子里的侍女出来倒水。我有些不好意思的打听凌云是否起了,却被告知李二公子出去了。不在啊。我莫名松了口气。那丫头便说,“可能是去外书房了,公子去那里看看吧。”      我又穿过回廊来到外院,一个家这么大真是找个人都麻烦。书斋里果然站着一个男子,及其专心的研究架子上一沓装订得极其工整的首饰图样。待我进去才看清,原来是李凌志。经过昨天那不甚愉快的一幕,我还没有思想准备单独与他相处,可是只怕已被他发觉了。我轻咳了一声,他才看了我一眼,只淡淡说了一句“早。”便又埋首于那密密麻麻的数字与文字当中。      “早。”我也回了一句,随后就是长时间令人煎熬的沉默。“呃,我是来告辞的。”我清清嗓子扬起下巴,“我要走了,谢谢贵府这几日的招待。”不管是谁,打算来个单刀直入速战速决。不想却一拳打到棉花上,人老先生这回连眼睛都懒得抬,一手握着毛笔写着什么,半晌,才毫无波澜的说,“哦。凌云还得有一会儿才回来。”言下之意就是,这是你俩的事,与我无关。      我点点头,顿时觉得没有交谈的必要了,便转身想要离开。他却在我马上就要成功脱离这团低气压前轻轻叹了口气,“雨寒,没有人会无休无止的等下去的。”我一只脚顿时便迈不出去。电光石火间,这场景突然变得无比熟悉!我回过头,这房间,这案几,这声音,这男人!分明在哪里发生过!      雨寒,人不能无休无止的等,总该为自己打算。   雨寒,这两日先不要外出,等外头平息下来再说。   雨寒,你...   雨寒...      然而我没机会问出口,因为在那一瞬间我听到一声及其细微的咔嗒声,一种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机械上膛的声音!凌志应该也听到了,只是他并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下一秒我发现自己已经下意识的朝他扑过去,随即一根及其细微的针穿透了窗纱,穿透了我的罩衫,从我的后背钻进我的身体!      凌志接住了我!他显然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大概以为是什么致命的袭击,却没料到如此无声无息!无声无息哎。我还有心情调侃自己。在继成为组织内第一个顶风作案的外派员之后,我竟然还成为第一个活体体验延时针枪的活人!说实话我并没觉得十分疼痛。实际上第一下的刺痛后你就再也感受不到它的存在了。对于不知道它的威力的人大概只会觉得被什么厉害的蚊虫叮了一口,不会在意,然后便等48小时候后针管中的液体在身体中扩散,形成类似于心肌梗的猝死。      凌志紧张的上下查看我,我嘴上说推说没事,心中却有一万只草泥马在奔腾!“Shit!”慢慢白着一张脸一阵风似的冲进来,“蓝雨寒你是不是活腻了?!”她扎着利索的马尾,衣服也换成窄袖的胡服长裤。我突然就明白了,恐怕我们不是在待命,而是已经在行动了!而级别不够不能接触命令的恐怕只有我一人而已!      “为什么?”我呆呆的看着她,难道这一切都是事先安排好的?我并不是误打误撞遇见了凌云?而慢慢亦是有意住进李家来好方便下手?而我的角色...难道是诱饵?我心底一沉,不愿再细想下去。      也不容我细想了!慢慢上来开始撕扯我的衣服。我还不想光天化日的被看光光,赶忙拉住领子小声对她说,“回去再弄吧!这里不合适。”慢慢一反平常悠哉游哉的样子,脸臭得吓人,咬牙切齿的说,“蓝雨寒,你死了我才不管,你要想落个半死不活,你就给我继续乱动!”我立马乖乖闭上嘴。我已经害她任务失败了,而这次的任务八成就是结束掉这个叫做李凌志的人!可我才不会在弄清一切之前任由他轻易挂掉。      慢慢把我压在巨大的案桌上,将我的衣服整个扯到腰际,我的后背一下子暴露在空气和凌志的视线里。真是难为情。他别开眼,但拒绝出去。我想他多少从我们的对话里看出端倪,精明如他才不会在这种时候任我们离开他的视线,相反他大声唤来府里的下人守在院子里,以“确保”我俩插翅难飞。      我俩暂时也没有脱身的心思了。“左肩往下一点。”我提醒道。慢慢掏出一小包磁粉到在我的毫无痕迹背上,凭借它迅速找到了针管的位置。她将磁粉扫开,用指腹轻轻按了按,然后掏出一把小巧的匕首,拿刀的手却微微哆嗦,“忍着点。”      “忍不了!”我声音都发颤了,“一点麻醉都不给嘛?”      “这是干什么!”凌云推门而入,显然被眼前的景象搞懵了。我此刻大概正像一只赤条条的猪被“屠夫”按在案板上等着放血。他想立即冲上来拉开慢慢,却被凌志一把拽住,轻轻交代了几句,于是他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一脸难以置信的看着我。      我顾不上去担心他们怎么想了!我两手死死抓住桌子,等着背上即将挨的一刀!      钻心的疼啊!我哀嚎一声,瞬间冷汗就下来了!要命的是慢慢一边下手一边还在说,“不许绷劲!刀下不去!我去,怎么这么多血...”      我能感到一股液体顺着我的肩胛骨迅速流下,我死死扒着桌子,像一条脱水的鱼一样只能大口大口地呼吸。“杜雪嫚你...给我快点...!”我咬着牙,眼前一片模糊。      疼、疼、无法形容的疼,无法忍受的疼!我眼前一黑似乎就要晕过去,却又吃痛清醒过来,没一会我已然浑身湿透,却还在垂死挣扎!痛苦中有人拉住我的手,是凌云吗?我看不清,眼里说不清是汗还是泪,只能像一个快要溺死的人抓住一根木板一样,将仅有的力气发泄在这只手上。慢慢不断翻动着我新鲜的伤口,大概在小心翼翼的剔除那根小小的针。终于我的意识开始抽离身体,阿弥陀佛,让我如愿以偿的晕死过去吧!      我做了长长的一个梦!梦里我被困在一个空无一人的黑洞,怎么也找不到出口,只好等人来救我。等了一个世纪那样久,一直等到我以为自己就要无声无息的死去,一束亮光照进来,我的面前是一道白墙。      我盯着那白墙出了半日的神才发觉自己其实已经醒了。我想要坐起来,后背却如同炸裂,疼的我直哼哼。“你醒了?趴好别乱动!好不容易止住血。”我小心翼翼的回头,看见慢慢一脸疲倦的守在我床边,我才想起之前发生了什么。      “嗯...针取出来了吗?”我动动手,动动脚,除了后背的伤并没觉得有任何异样。“取出来了。但你还没过48小时的危险期。”慢慢一脸担忧。“不会有事的。你那么迅速。”我心下感激,尽量宽慰她,“我这下可走光了,怎么样?我的背上有没有赘肉?”慢慢笑了一下,“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琢磨这个!下回再做这样的傻事看我还救不救你!对了说到底,你为什么要救他?”      确认屋子里没有别人,我便反问道,“那你呢?为什么要杀他?”“上头的命令。”虽然不出所料,但亲耳听她证实毕竟是另一回事。慢慢大概觉得再瞒着我也没有必要,索性把话说清楚,“说是他本来有腿疾,两年前应该在一场意外里淹死的。不知为什么命格改了。”我无言以对。这种事情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往往是访问者无意间留下了痕迹,影响了历史中某个人物的发展。所以才需要我们这样专业的向导,以保证他们的活动不会对后世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      若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或许不必理会,若是有权有势,或是有文字记载甚至墓志铭传世的,则必须按照记录将其人生扭转回原来的轨道上,必要时杀人也是无可奈何。所以才有延时针枪这种东西,神不知鬼不觉,连下手之人都不觉得自己在杀人。而我手上也并非没有过这样的人命。“你还没有告诉我,为什么要阻拦?”      我迟疑地说,“我觉得...我认得他。不是才认识,是以前就认识。我不知道该怎么给你解释...”“不会吧!”慢慢吃惊的捂住嘴,“莫非是真的?”      接下来慢慢将此次任务的来龙去脉讲给我听,原来组织之前几次派人“解决”李凌志非正常未死亡的事,却因目标太过精明屡次失手,反被对方发觉从此销声匿迹。想从其胞弟方向下手,意外的发现凌云在寻找一个与我连名字都一样的人,便索性派我支援。说到支援,我苦笑了一下。果然是诱饵。轻而易举的就获得目标行迹,好方便他人下手。我的心在不断下沉。怪不得瞒着我,原来使的这样上不得台面的手段。只怕让我纠结不已的这段恋情,也是计划当中的!      “只可惜那群道貌岸然的老狐狸们没想到我会真的认识李凌志!”我恨恨的说。      “呃,其实想到了。”慢慢揣摩着我的脸色,“我说了你可别生气。老大说其实上头已经怀疑是你引起的历史脱节,但没有证据,借着这个机会...怕也是想试探你。”      我气得一拍床铺,却又扯到了伤口,一阵钻心!慢慢忙帮我按住后肩,以防开裂出血。我看着身上一圈又一圈的纱布,感激道,“你帮我缠的?谢谢。”“没!”她突然脸就红了,“我哪扛得动你!李凌云帮你弄得。”      我也想脸红啊!如果血够用的话!“反正咱们一时半会儿也出不去了,你先养好伤再说。”我一怔,随即明白了她的意思。 ☆、第十六章   客院的人凭空手多了两倍,表面上服侍我俩安心养伤,实际却连院门也难随意出入。我以为凌云会来看我,绞尽脑汁想怎样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然而他并没有出现。      皮外伤而已,原想着几天就应该就可复原,不想却有化脓的趋势。我自然看不见伤口的样子,可每每慢慢帮我换药,从她那难以下手的神情,我多少也可以想象有多么狰狞。真是难为她了。第四天夜里,我开始混混沉沉的发烧,一动浑身是汗。慢慢把贴身带着的消炎药翻出来喂给我,咬着嘴唇说,不能再用这个敷料了,恐怕有问题。      怎么会呢?你当人人都像咱们似的琢磨怎么杀人不留痕迹。我笑她多虑,又沉沉睡去。结果第二日便烧得更狠了,背上一阵阵火辣辣的疼,心里却提不起一点力气,连我自己也没了把握。凌云,你若真是怪我,总该来跟我问个清楚。      慢慢看不下去,要自己去给我请大夫,被下人拦了回来。她又闹着要找李家公子,不想来得却是戚夫人。戚夫人一改往日幽怨,尤其和善可亲,拉着我嘘寒问暖的问这问那,可惜我连敷衍她的力气都没有。“我家相公他有急事出门去了,咱们女人家怎好私下请大夫呢?我屋里常备着一些金创药,男人们练功总有个用得上的时候。姑娘若不嫌弃,不如我叫人给你送来?”      凌云出去了?我错愕。那么凌志呢?“这...二位都是明白人,就不要多问了吧。”      戚夫人走后,慢慢发狠道,“你还要护着他们!要不是你拦着,咱们早脱身了,那个李凌志这会儿都该出殡了!他们都不在最好!我已经发了求救信号,你再坚持两天!”我无言以对。我对不住凌云,何尝对得起慢慢,现在,连自己也快要对不起了。      一连几日阴雨绵绵,我日夜颠倒,混沌不知时辰,有时夜里醒来,听着窗外呼啸的风声,便觉得心也一点一点冰冷。还好还有慢慢。      在她的执意下,我咬牙任她重清理了创口。慢慢逼着下人找来烈酒和纱布,亲自熏蒸,每隔几个小时便把我拉起来换一次。救援并没有如期而至,但我总算在消炎药用完之前,初见好转。我蓝雨寒岂能被小小刀伤打败。      七日之后,小石来请,见到我羸白脸色吓了一跳,却未敢多说什么。他大概也听说了他家大公子家中遇袭之事。眼睛里也开始有了他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挣扎。“蓝...姑娘,我家二公子前厅有请。”      “还请什么!去告诉他蓝姑娘快死了!他要想见遗容就自个来!”慢慢在一旁凉凉的说着。我没资格制止慢慢,她这些天为我的事急得够呛,心情自然恶劣些。“还是我去一趟吧。也好久没出去转转了。”我起身裹上罩衫,却无法抬手将头发束起。慢慢过来帮我梳发,虽然没好气却还是透着担心,“要不要我陪你?”我笑言不用,我比她起码安全的多。镜子里的我,颧骨高耸,两眼无神,倒像是三年前从ICU里爬出来的样子。那时候母亲曾劝我换一份工作,虽然不知道我工作的具体内容,但她大概已隐约猜到非同一般。而我没有答应。      小石顾及着我,走的极慢,我便有机会顺便一赏这院子里的秋景。寥寥几日,竟都变了颜色。大概是之前那场雨实在寒得过分。凌云果然在等我,见到他时,我俩好一阵儿没有开口。他打量我,我揣测他。他也憔悴了一些,虽没我这么过分,大概戚夫人之前说他出门,并不是骗我。他眼里不复之前的热烈,一脸严峻,正如我第一天见到他那般。该来的总要来的,我想,我也有很多事要问他。      “如果那天中招的是我大哥,那么现在这幅模样的,想必就是他了。”他终于开了口,却是这样的话,我暗自笑我自己,还期待他会先来问我的伤势。我想了想,却没有把事先编好的那套托词说出来。有什么用呢?怎么解释,也改变不了凌志终是要死在我们手里的事实。即使不是慢慢,也会是其他人,甚至是我。      我平静的回答,“不,起码他不会受罪。”他的眼神瞬间锐利的像刀子一样,我立时觉得胸口被抵住了一般。“所以你本来就知道。”他审视着我,与其说询问,不如说宣判。我无法直视这样的苛责,只得退后一步,“知道不知道,又有什么分别。”      “为什么对他下手?”我笑了,“若我说了,你会信吗?”他直直望着我,“我尽量。”我感激于这份为我保留的信任,便用了最大的诚意,“你若相信我,我便把能说的都告诉你。没有人要害他,只是,他的命原本就是如此,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帮他回归正途。朱雀堂的将来,没有他的名字。我也只能解释这么多。希望你也能看开。其实,没有痛苦的结束未尝不是一种福分。”      他的狐疑一览无余,我便心生挫败。这样的话,换做我也难以接受吧。“那你为什么还要救他?”我迷茫的抬起眼,喃喃道,“因为我...我似乎...记得他。”记得,便有关生死,非要问一个明白。凌云两手抓上我的肩膀,急切的问道,“那我呢?你有没有记起什么?”      我一皱眉,随即感到后肩一片温热。面对他的热切,我多么想说,对啊,原来是你。却又只能让他再一次失望。我努力把表情尽量放得柔和,安慰他说,“我若真的来过,若你当初遇见的当真是我,总不会无迹可寻。我总会想起来的。”      他放开我,眼中的温度冷却了,“是你。只能是你。因为孙晓麒也死了。就在我见到你之前。”      我无力去想他口中的那个人是谁,只觉得一种腐筋蚀髓的疲惫。我撑住桌子,无奈的说,“让我回去吧。我有些累了。”不该贸然出来的,我想。慢慢又该气急败坏了。我转身欲去,一个趔趄,凌云却扶住了我,“你的伤是怎么回事?怎么还没好?”下一秒我便双足腾空,一阵头晕目眩后,我被置在侧厅的一张短榻上。      凌云想要查看我的伤口,我伸手推拒却使不上力,没有人会想将那样的丑陋示人,何况是喜欢的人。退下的罩衫上都是斑驳的血迹,大约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揭开最后一层纱布时,我和他都一哆嗦。他提声问我,“你那该死的针里到底有什么东西?为什么没有用我给你的药?”我勉强笑道,“我的针干净得很。大概是体质与药不合吧。再敷下去,只怕要溃烂发臭了。”      他快步出去了,几桌上燃着的檀香让我无力得想要睡着,迷糊间却又听他呵道,“不许睡!大夫一会儿就到,你给我振作一点。”“凌云,”我喃喃道,“我不曾骗你。自始至终。”      我没有等到回答,却觉得周身温暖。他还信任我吗?他肯原谅我吗?他还在乎我吗?不知何时起,我竟如此在意。即使顶着前人的影子,我也愿意相信,他追寻的一直都是原原本本的我。而我又爱上他什么?爱他执着?爱他长情?爱他故事里那个幸运的前世的我?我曾问过他,为什么爱从前的蓝雨寒?他没有说话,眼里却都是星光。      大夫来了,对着我淌血的伤口啧啧不已,“本来已经结痂了,怎么这么不小心呢!瞧这样子,之前是感染过吧?即使好了将来也难免落疤。”我笑笑说并不在意,反正自己看不见,又有什么关系。新开的敷药凉凉的十分舒服,大夫走后凌云帮我附上,绕过胸前贴身缠住。那手指温温的,每次一次触碰,都叫我莫名心动。      “雨寒,”他低低说,声音里便有了几分悦耳,“之前的事我可以当作没发生,别人的事我也可以不管,但是凌志不行。他是我的哥哥。”我后背一僵,却没有言语。他继续诉说,将所有过往,原原本本的讲给我。于是在那个初冬下午,梧桐散落的庭院,嗅着暖暖的熏香,我听到了一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故事,一个似我而又非我的故事。记忆深处的碎片像沉埋在沼泽下的气泡,一旦有机会浮现,便争先恐后的破裂。我记起凌志撑着我的手,努力站起来的样子;记起城外村庄我那破旧的茅舍,记得寒冬夜里的瑟瑟发抖,记得与我的肉肉分食一块煮肉。可是凌云,关于你的记忆在哪里?我怎么还是想不起?      我回到客院时,慢慢正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见到我忙上来查看。“有什么事你让他来找我!你的脸色比早上还差。”我一把抓住她,直直盯着她问道,“慢慢,你还有没有事瞒着我?”她一头雾水,“你在说什么?”“那六天!我之前传输失败的那六天!他们是怎么把我救回来的?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不知道,雨寒,我真的不知道!那时候我还没资格进机密组。只听说你的时间传输中途出了叉子,系统出Error当掉了。开舱后发现你就昏迷了。后来的事情我知道的跟你一样多。我们都问过你,记得吗?可是你说你没有记忆。”我不肯放开她,“是我没有记忆还是不肯给我记忆?他们是不是给我做了封闭?”      “我真的不知道!”慢慢一脸担心,“雨寒,你是不是想起来什么?或许你该问问老大?他当时一直在ICU里。”       ☆、第十七章   三天后,府里来了个生客,坐在正厅闲在在的吃茶。慢慢一见,当时就没忍住,扑上去鼻涕眼泪的哭了他一身。他立即转而对我怒目而视,“蓝雨寒,你就是这么照顾我老婆的?”郭霄这个人,早就不出任务转向后台了。这次他能来,估计是实在放不下如花似玉的未婚妻,亲自请缨的结果。我摊手,慢慢其实也是强悍的女汉子,只不过对他一人小鸟依人罢了。      “你的药!”我伸手接住他扔过来的药瓶,其实已经好了许多,保险起见,还是吃上为妙。凌云微笑着说着场面话,“是我府里招待不周,怠慢了二位。”结果小郭同学极其不给面子的哼了一声说,“招待得怎么样你心里清楚。”      郭霄拍了拍慢慢,起身对我俩说,“还有东西没有?咱们走吧。”凌云的脸色愈发难看,淡淡的说,“我李家虽小,也不是说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公子不觉得该为之前暗针伤人之事有个交代吗?”      小郭拿起茶杯一饮而尽,咂咂嘴,笑道,“我既然来了,自然记得怎么出去!”话音未落,凌云身边的几个侍从便软了下去。凌云愤然起身,却也是摇摇欲坠。郭霄,逆时空安全工作小组高级药剂师一名,专攻生物化学。我们每次出勤的药品针剂,多半出自他的手里。平时挺温和的一个人,整这么大动静,我可不会自作多情的以为是为我打抱不平。      他拉起慢慢就要往外走,一边招呼着我,“走了!雨寒!”我担心凌云,却被慢慢拉住,“小郭下手有准儿的,他不会有事。现在不走一会儿怕就走不了了!”我还在犹豫,却被慢慢死命拖了出去,回头看时,只见凌云一双眼睛冷得就像这十一月的夜雨。      小郭带着我俩七转八转,尽量避开人,实在不行就直接迷晕。慢慢对这个准老公一脸崇拜,美滋滋的在后面跟着,只有我心事重重。好容易出得李家侧门,小郭带我们直奔一家驿站,从马厩牵出三匹好马,朝东城门奔去。      “老大呢?”我忙问。心头却总是凌云那一双寒冰似的眸子。他怕是要恨上我了。“他发现目标的踪迹,北上幽州了。”我一惊,催马跟上,“李凌志吗?老大要出手?我们得赶紧去!”      小郭看了我一眼,“我跟慢慢去就行。你就不用了。不是受伤了吗,总部特批招你回去养养。坐标我都帮你设好了,就在今天夜里。我们先送你过去然后再去找他。哦对了!不用谢。”      这算是什么?狡兔死走狗烹,找到李凌志就迫不及待把我换下省得我捣乱是吗?我咬牙道,“我不回去!他要杀李凌志,也得先问问我同不同意!”说着把马打得更急,前方有个岔路,正好折向北。郭霄并不知道这几日发生的事,只当我不甘心任务失败,宽慰道,“雨寒你不要逞强。你们老大一向不会失手。你放心回去就是。这回又不是什么好差事,何不乐的让别人去。”      他语音未落,我已拐上了岔路,他二人措手不及,待调转马头追我已被我甩下十丈有余。雨涵,你若敢对凌志下手,你我便只好情断义绝,从此不共戴天。那时凌云垂着眼睛,似乎说得漫不经心,然而那握得泛白的指尖,却让我心中一颤。其实纵使他不说,我又如何能袖手旁观!若凌志当初不曾认识我,便会在属于他的结局里从容死去,不会活得小心翼翼,不用死得毫不甘心。若凌志当初不曾认识我,我又会身在何处?我会仅仅是昏迷几天?还是在漫长的等待中耗尽心力?      “雨寒!”慢慢在后面大喊,“你就是要去,也得有装备才行!”身下的马儿急驰了半个多时辰,打着鼻息,腾腾冒着热气。此去幽州上千里,岂是挥鞭可及。我松了缰让马儿放缓了速度,小郭他们便跟上来,慢慢一张脸被风打得通红,自有人替她心疼。      “我要去幽州。”我望着淹没在暮色中的前方暗暗下了决心。“可以。但是你最好想清楚,你是去干什么。亲自下手,还是看老大下手?雨寒,李凌志不能活着,你心里最清楚。他若是平庸无奇的人,我们干嘛还有要如此大费周章?他死了,凌云就不可能爱你。就算他还能接受你俩又能如何?何必要动真感情?”      慢慢的一番心意我何尝不知,螳臂当车,我一个人又能阻止得了多少。可是我就是不能、不能看着凌志这样的结局。虽还不能从头忆起,但那几年的煎熬一经想起即使在梦里也让我惶惶而醒。最疲惫的时候给我一个屋檐,最狼狈的时候给我一份安稳。这样的一个人,怎么能由他生死有命!      我冷静下来,知道即使这样贸然前去一样改变不了什么。慢慢说的对,我需要一个计划。郭霄识时务的没有插话,眼神却一直飘向慢慢。我敢打赌,不出二十四小时,他就会知道的和慢慢一样清楚。      我心里本就难受,索性背过身去,任眼泪滑落腮边,一片冰凉。我抹去泪痕,叹气道,“你说的不错。我想我还是回去算啦。”他们俩就同时松了一口气。我们调转方向,慢慢的朝坐标地骑去。风在林间游走,萧萧瑟瑟。我不说话,他俩也陪着小心翼翼。      到达即定地点时天色还未全暗。我和慢慢衣服单薄,冻得瑟瑟发抖。郭霄见我还是提不起兴致,便叮嘱我吃药,拉着慢慢去捡柴火。枯叶碎裂的声响渐行渐远,他俩许久未见,应该要腻歪一阵子。郭霄的包裹系在马上,沉甸甸的一大包。我伸手探了探,果然在最深处摸到武器一类的东西。我四下打量了一下,确认他们已不在附近,便迅速将另外两匹马的马鞍卸下,一并挂在小郭的马上,翻身而上,挥鞭急驰。      林间静得出奇,除了马蹄,甚至听不见慢慢喊我的声音。有小郭在我不用担心,况且再有不到一个时辰传输空间就会被打开,他们正好可以替我回去。暗夜里,只有朦胧的星光勉强指引方向。路过一个水塘时,我将身上的定位器摘下扔了进去。甚至没有看它沉入水底。      身上值钱的东西不多,还得先顾着马匹。我将那两幅鞍子当了换些盘缠,一路北上。连着几日风餐露宿,仗着郭霄给的药,伤倒是好得差不多了。第十一天进入幽州的关卡时,我已经饿得两眼发昏。在路人的指引下终于顺利找到朱雀堂的分铺。这里的掌柜不曾见过我,死也不肯说出凌志的下落,这起码说明老大还没有得手,我来的还算及时。我将怀里的朱雀金簪啪的一声拍在他面前,他吃惊的将店里悬着的簪子取下来反复对比,方才告诉我凌志的住址。临走前我找他借了些银两,出门先买了俩肉馒头。      凌志落脚的地方比起洛阳简单了许多。小门小户,看起来就是平常人家的样子。这一年他为了安全行踪不定,住的大约就是这样的地方了。我想起上回见到他的夫人,两都最大金饰铺子的老板娘,发髻上只着一只金步摇而已,朴素的甚至被戚夫人比了下去,便觉得这日子过的也太委屈。      开门的是个老妇人,咿咿呀呀的竟是个哑巴。听我道明来意,她拜拜手,指了指外头,连连打了几个手势,我猜了半天,才明白原来是去了市集。我牵着马一路寻去,幽州城规模虽然不小,却远不及两都繁华热闹。我一家一家的找过去,终于在长街尽头看见凌志的身影。他只带了一名侍从,手里满满都是东西。我心中一喜,正要上前招呼,却在不远处看见一抹更加熟悉的身影!      来不及多想了!我翻身上马,狠狠抽了一鞭子,马儿一声嘶鸣放开四蹄,惊得路上行人纷纷闪躲。近一点,再近一点!“凌志!”我大喊一声,他一回头,我伸出手便将他拽上马,包裹散落一地。“你怎么来了?”我顾不上解释,“抓好!”两人一马就在不算宽敞的街道上冲出一条缝隙。一个小贩躲闪不及,独轮车一歪横在路当间。我勒紧缰绳一磕马腹,马儿奋力一跃纵身跳了过去,后蹄擦着车板将将而过!      我一刻不敢停留,径直冲出城外,回首见没有人跟上来才略略放心。天低低的,似乎要下雪。我的手冻得握不住缰,只好轮流哈气。凌志穿得比我厚实许多,伸手将马缰接了过去,也就把我圈了起来。我不习惯这样的亲昵,后背挺得笔直。他低低的声音就在我耳后响起,“去哪?”让我突然之间就安了心。      “城里不安全,我们得先在外头躲躲。”我试着回头,结果却撞到他的下巴,于是不敢再乱动。他带住马,对我说,“卿卿和孩子们还在家里,我得回去。”“她们没事!”我抓住他的袖子,心急如焚,“我已经交代过铺里的掌柜,他会帮着照看。对方想要的只有你!你回去她们才是真的危险!难道你想让你的妻子没有丈夫,孩子没有父亲?”他沉默了一会儿,便松了缰绳。“雨寒,你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是不是?”      天空开始落雪,悉悉索索的,田野连一只麻雀也没有,只剩下光秃秃的麦秆。我身上的衣物实在不足以抵御北方的寒冷,浑身忍不住的哆嗦。凌志叹了口气,把我拥紧了些。 ☆、第十八章   旁晚时我们在一个寂静的村子落脚,凌志找的村里最大的农户,给了人家几个钱,留我们一宿,却只有一间像样的房子。我已经许多天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了,看到床连饭也不想吃,胡乱和衣睡了上去。等我被肚子饿醒,看见凌志站在窗前,若有所思的侧脸被烛光映得深深浅浅,让我想起了凌云。      窗外雪下得很急。我清了清嗓子表示我已睡醒,手脚并用从床上爬下来。北方的火炕烧得人口干舌燥,屋子里倒是暖暖的。桌上的碗里大概扣着给我剩的饭。凌志问要不要拿去热一下,我问“你会?”他就赧然了。我大口扒着饭,觉得只要能吃上现成的其实就是幸福。凌志在一旁递给我一杯水,在我的身边坐下。      我上一次见他,只跟他说了一句话。再一次见到他,却觉得有许多话不知从何讲起。他问我是不是记起了什么,我点点头,他就笑了,隔着闪烁的烛火。我问他怎么知道一定是我,他偏过头看了我一会,认真的说,“雨寒,因为你是不同的。”那一晚我们像老朋友一样聊了许久。他诉说着我消失后他们怎么到处找我,我回忆着那些过往的点点滴滴,我们都很有默契的没有触碰那个最不愿提及的话题。从洛阳到幽州,一路上除了赶路,我把所有时间都花在了回忆,慢慢将片段拼凑成一段完整的记忆。我说起那些最艰苦的时候,初来乍到时怎样跟着乡下的兽医给牲口看病,换来第一口粮食。“没想到吧?我的名声其实是这么练就的。”如今提及虽然恍若隔世,如说他人,但能够遇到他们不能不说是一件幸运的事,我由衷感激。有时我说到哽咽,他便轻轻拍我的后背。他眼底有着令人安稳的力量,我看着他伸出手,有一刹那几乎以为这双手会抚上我的脸颊,但终是没有,那平直的手指在我腮边停留片刻,终于只是将我的碎发别向耳后。      “可是我还是记不清凌云的事情。只有一些模模糊糊的印象。”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没关系。”他说,“凌云不会怪你。”我又缠着他问卿卿的事,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讲了他后来如何认识了卿卿,我真心的替他高兴。“一转眼孩子都这么大了,上次你也见过的。”他比划了一下,“大的叫逍然,小的叫傲雪,都淘气的很。连凌云都快要三十了。不像你,一点没变。看来找到族人你才能真的过得开心。”      如果没有那几下不紧不慢的敲门声,那原本是一个久别重逢的温柔雪夜。我打开门时,冷风夹杂着雪片卷了进来,门前的人弹了弹肩上的冰雪,将斗篷撩了下来,雪地的反光照亮了他的脸。“真是你?”那人说,“减肥成功了?害我差点没认出来。”      我没想到这么快会被老大追上。也没想到他第一句会是这个。我下意识的想把门迅速甩上,可惜为时已晚。他臂肘一撞就挤了进来。我本来还想试图挡住他,却被凌志一把拽到身后,他二人就这样第一次面对面对上了。      我以为天雷勾动地火。我以为会有一场惊心动魄的厮杀。结果老大的目光从凌志脸上扫过,最后停留在我身上。“我还以为你是来帮我的。”他一脸严肃的说。      穆远,我的顶头上司、授业恩师,加入组织的介绍人。其实平时特别能絮叨的一个人,明明年长我十几岁,职位也比我们都高,却总爱没大没小的跟我们混在一起玩笑。自从我认识他以来,一共也没有见过他板过脸几次。      我不顾凌志的阻拦,坚持站到他俩之间。穆远皱着眉看着我,“雨寒,这是怎么回事?”我的心跳得厉害,却还是尽量直接与他对视,“我也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研究了我一会儿,点点头,“看来你没有说真话。你依然记得。”      “雨寒,”他继续说,“你知道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你回去吧。这里我来处理就好。回去好好放几天假,让那几个新来的小子陪着你出去转转,慢慢的就好了。都忘了吧。”忘了吧,说得好轻巧。我咬着嘴唇,仿佛这是年度最冷的笑话。      “哦?忘了?忘什么?忘了我是怎么被一个人丢到这里?还是忘了那些日子的每一天有多长。”那些不堪的过往在我心头飞速的回放,令我的声音里充满了令自己也吃惊的怨恨。从二十二到二十九,我最好的七年,即使没有记录在档案里,原来竟这样一事无成的虚度了。那次意外之后我不复之前小丫头似的疯疯癫癫,同事还夸我从鬼门关转了一圈果然成熟了许多,原来是真的长了年纪。“既然想当作一切没发生过,为什么当初不直接给我做记忆封闭?一了百了,免除后患,多好。”      穆远无奈的笑了笑,“你当记忆封闭是能随随便便做的?那些药剂都是会有后遗症的。何况是这么长的一段。”顿了顿,他柔柔的加上一句,“你若想做,现在也还来的及。”      “来不及了。”我冷冷的说,“我没米下锅的时候你们在哪?我三尺陋室透风漏雨的时候你们在哪?是啊!我动了不该动的人,那是因为我要活下去!”我暗暗后退,好让凌志更加靠近窗户。      “我那几天一直在找你!只是没有线索需要一些时间——”“是么。可是如果不是后来那场婚礼,天知道我还有没有命等到你们找到线索!”我飞起一脚踹开窗户,示意凌志让他先走,同时出手缠住老大。老大没想到我会与他动手,一边拆招一边呵斥道,“雨寒你赢不了我,别忘了你是我带出来的!”      他的每一招我都熟悉,我的每一手他也都了如指掌。我不求能赢只求拖延。可惜我还是没有他老练,只好寻了个空隙也跃身出去。屋外宽阔了许多,凌志并没有走,反而加入进来,形式便陡然逆转!我不曾见过凌志出手,没想到他打起架来竟这般好看!掌风所及之处,雪花凌乱,足尖一点一个倒翻,便如一直银灰色的大鸟一般,瞬间老大就落了下风。      我又不能看着老大受伤,慌乱中挡了凌志一下,很快便演变成了一场谁都没有胜算的混战!老大将匕首握在手上,凌志就多了几分顾及。我在中间仗着身份特殊,左拆右挡,一不小心衣袖划在刀刃上,臂上一疼,拉出一尺来长的口子。凌志一见不敢恋战,一手揽住我向后急跃几步,老大也住了手。“没事吧?”凌志问我,我趁机赶忙撩开袖子查看,还好只是一道血印,没什么打紧。      我舔了舔着伤口,气喘不止,老大也跟我一样。毕竟贴身搏斗不是我们平时训练的重点。“你不可能得手。”我对他说,“起码今天。”他点点头,平复了一会呼吸才开口,“不错,但你知道这任务是不可能撤销的。”我想起之前几个月他曾独自出过几次任务,回来却总是唉声叹气,看来上头早就下达了命令,而且没有回转的余地了。      “你走吧。”我寒声对穆远说,“既然一切起因在我,就轮不到你来了结。给我七天,我自会有个了断。”穆远复杂的看了我一会儿,大概觉得今夜也不会有什么更好的结果了,最终一言不发的走了,我望着他的背影,直到他淹没在漫天飞舞的雪里。      “你打算怎么办?”凌志问我。      我还不想回神,幽幽的说,“你没听见吗?杀了你啊。”他轻轻一笑,“杀我若是这么容易,就不用让你们如此煞费苦心。”说完拉着我回屋。      “奇怪,咱们闹了这么大动静,这家人莫非都没有听见?”“大约是吓得不敢出来吧。”他将窗户关好,重新点起蜡烛,扯了条干净点的布帮我包扎。我看着他一圈一圈的缠得仔细,忍不住轻轻的说,“凌志,你走吧。走得远远的。不要叫这个名字了,也不要再管朱雀堂的事。把自己当另外一个人活吧,兴许就能一世平安。”      他抬起头来看了我一会儿,好看的嘴唇抿成一条线,“雨寒,如果是你祖辈留下的产业,你十六岁上手,二十三岁接手,苦心经营了将近二十年,看着它发展,看着它壮大,花的心血比自己的孩子还多,是可以说放手就放手的吗?”“那也得先留着一条命,再谈放手不放手。”我一针见血,成功的将他震住。我再接再厉,“是真的!凌志!朱雀堂的李凌志不能活着,但你可以!哪怕你将来回来继续暗中掌管生意,只要你不再是李凌志,说不定就没人再找你的麻烦!”      他若有所思的不说话,精光在眼底流转,我屏住呼吸,生怕害他换了心思。良久,他缓缓开口,“既然要做一场戏,那便把它做足。”他仰起头看向我,嘴角微微上扬,“就让我——彻彻底底的死一回吧。”       ☆、第十九章   这世上有些人,事事都能比别人想得周全。跟凌志一比,我便常常忍不住怀疑自己的智商是不是没过及格线。那场雪在后半夜寂静无声的停了。天亮后农户死也不肯多留我们,显然是听到了昨夜的动静。凌志一笑了之,说本来就是要换一个地方才稳妥。我被他发配去镇上买鸡,顺便买两身像样的袍子,终于不用再裹着我那薄薄的罩衫瑟瑟发抖。回来时他已经找好另外一个住处,比原来更远了些,是山里的猎户,一个光棍带着八十岁的老娘。我守着满满一筐活鸡远远躲着没有出面,好让凌志像是一个人逃难至此。是夜,待这家人睡下,凌志悄悄翻窗出来找我,我俩手脚麻利的拧断鸡的脖子,可怜它们死的无声无息。      凌志将鸡血撒的满屋都是,血点飞溅到桌上、墙上,又将被褥扔得凌乱。伪造好现场后我俩动手打了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架,踹翻了桌椅,踢散了炉火,并在猎户穿上衣服赶来前成功骑马离开了这个地方,让人以为凌志惨遭追杀。我蜷缩在他怀里,倒提着死鸡,好让鲜血滴滴答答淌了一路。      跑了不知多久,凌志提住马,看了看四周跟我说,“就到这里吧!再远就不安全了。你顺着原路往东上大路,天亮后应该会有去幽州的人,我把马带走了。你一个人怕不怕?”我摇了摇头,下了马,想到过了今夜他就要彻底消失,这个从年少起就名动洛阳城的翩翩公子,朱雀堂的主人,曾让我绝处逢生并庇护过我的人,总觉得眷眷不舍。“凌志,让你这样的人死去真是浪费。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能把你打包带走。”他挑眉,我真诚的解释,“离开大唐,成为我的同伴。”      雪地上他的轮廓朦朦胧胧,睫毛垂下的阴影里,一定有什么东西是与我此时相通的,才会令我在那个荒野的深夜一个人步行丝毫感觉不到恐惧。他一笑,那样好看,“雨涵,你应该带走的是凌云。他的心思都在你身上。而我已经有卿卿了。”      分手前他要走了我的簪子。我想他接下去应该会需要不少盘缠,二话没说掏出来给了他。“还有一事,”他从怀里抽出一张纸条交给我,“卿卿性子烈,劳烦你盯着点她,别让她出事。我过一阵会回来找她。”我让他放心,他就骑上马走了,一步也没有回头。      后来我听说,城南三十里郭旺村西南的林子里,发现一具被野狼啃得难以辨认的尸体,依稀可辨银灰锦缎滚着毛边的棉袍,腰里别着凌志的玉佩,胸口插着朱雀金簪,入骨三分。即使肯定不会是他,我还是禁不住打了个冷战。装死这件事,恐怕不会有人比他更到位了。      还有一天才是跟老大的约定之日,我乔装去之前幽州凌志的住处。院门口已经挂上了白藩,院子里停着厚重的黑漆棺材。分号的掌柜在里面张罗,听说凌云也来了,要把棺椁运回洛阳祖坟。我把凌志的字条交给那哑婆子,让她一定交给李夫人,然后迅速转到院后墙趴在上头往里看。卿卿面容煞白,一身缟素恰似隆冬里凝霜的垂柳,打着晃儿却怎么都不肯倒。看过字条后,终于哇的一声扑在棺材上,哭得不成样子。那字条我看过,上面只有两个字:儿女。      终是得难为他们一阵子。我从墙上跳下,拍拍手,去与老大会合。他见到我没有细问,只说,“你跟我回去么?”我摇摇头,表示还要去见一个人,他了然。那天晚上,老大掏钱请我喝酒。我们俩又像从前那样围着炉火东拉西扯。我心里还有凌云的影子,便叹气,“你说,爱情是个多么艰难的事儿啊!你喜欢他,他也得喜欢你,这一切得发生在同一时间,然后天时、地利,差一分一毫都不行。”他灌下一大口酒,絮絮叨叨的说要给我讲一个故事。故事里的姑娘叫做可儿,“有一双特别、特别、特别明亮的眼睛。”他掀起眼皮撇了我一眼,“嗯,比你可美多了!”说完穆远闭上眼,被酒醺红的脸上荡漾着一种迷醉的神情,好似那姑娘就在眼前一样。“然后呢?”我也灌了一口酒。“然后啊——死了。”我嗤笑一声,“这算什么故事。”他却没有睁眼,“我想着,既然她今生已尽,不如我要了吧!就把她救活带了回去。为了她还签了生死状,把自己卖给了组织。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他痛苦的摇摇头,再灌下一口酒,“医生也救不了她。还是死了。”      咣当!我的杯子掉在地上,磕碎了一个口。“你是说——你把她带回去了?带回了总部?”穆远没有回答,他连眼都没睁,口中振振有词的似乎在哼唱着什么,我目瞪口呆的望着他,足足有五分钟。      我想到一个计划,一个两全其美的计划。我想问凌云愿不愿意跟我走,然后让凌志顶着他的名字活下去。虽然需要费一番周折,但这总不失为一个法子。我越想越觉的这个方法可行,不禁暗暗激动。那一夜我睡意全无,听着老大的鼾声,睁着眼睛翻来覆去的盘算着每一个细节,反正我也没有换工作的打算,或许可以和凌云组成拍档一起行动,领导便没有阻止我的理由,实在不行还可以拿那段意外要挟。天蒙蒙亮我便起身离开了,我等不及要确定凌云的心意!      李家送葬的队伍已经启程。我避开人,悄悄跟在后面,想找机会把凌云引出来。许多天不见,他会是什么样子?他若得知凌志没有死的消息,一定会高兴得拥抱我吧!我在心中将要对他说得话反复练习。只希望夜幕快点降临,好能与他相见。      他们终于在河边安顿下来,拉着棺材的马车被牵到一边。凌云穿着藏青色的素袍,几乎要隐于夜色,但我还是能一眼将他认出来。他扶卿卿下车,鞍前马后,照顾得那样仔细。下人生火做饭,他亲自送去她面前,卿卿摇了摇头,头上的白色珠花颤得厉害。两个孩子在一旁安安静静,批着粗糙的白麻,不复天真。而我还饿着肚子。      确定他们全部睡下了,我蹑手蹑脚的靠近,用小石子轻轻投向凌云。他并没有睡沉,一惊而醒,我转身即走,心跳得仿佛十九岁的那一场初恋。我牙白的衣袍在林中甚为显眼,听得见他寻上来的脚步。      直到看不见营地的篝火,我才回过身来,唤他,“凌云!”他认出我来,紧抿着唇,站在那里没有动,大概还在生我的气。而我不在意。我有一整夜的时间可以解释给他听。“凌云。”我走上前去,想要摸摸他的脸,却被他躲开。“你果然在这里。”他冷冷的说,“只是我没有想到你还会来见我。”      我笑了。不知为什么从今早开始,我就一直笑着。“你哥哥真是厉害,连你也——”我没有说完,只觉眼前一晃,我下意识往后躲闪,胸前刺的一声被划开一道口子,还好我躲得及时。      再看他手里便多了一把短刀,森然说,“他再厉害,也没你厉害。蓝雨寒,我没想到你真下的去手!”看来他是真急了。我边躲边说,“你冷静些,我告诉你这是怎么一回事——”凌志的功夫已经让我佩服,不想凌云竟然还在他之上。我疲于应对,几次险险的从刀口滑过,吓得我一身汗。他却不肯听我说。几个回合下来,我身上多了好几个破口,狼狈不已。“凌云!”一棵树替我挨了一刀,刀刃嵌入木头,我趁机叫道,“你听我说,凌志没有死!那是他布下的障眼法罢了!”      “哦?”他拔出刀来,终于给了我一个喘息的机会,“那你告诉我,他现在人在哪里?”“我不知道。他说过一阵子再回来找你。”他笑了,那低低的笑声有如夜枭,渗入我的毛孔将我的心魂捏住,“我告诉你他现在在哪里。”他一字一句,令我不寒而颤,“他的身子,现在就躺在那口黑漆棺材里,头或许还在某一只野兽的肚子里。”他的恨意滚滚而来,我抓住他的手臂问他,“你怎么知道那就是凌志?不是别人?他以前也这样救过我。”我的领子被他一手提起,“你也知道他救过你!”他的眼睛要滴出血来,“我亲自给他收的尸。我会不知道那是谁?他身上带着我家祖传的信物,你觉得他会随便给一个替死鬼?”      我慌了!我的确没有见过那具尸体,就算见过,我也自认不会比凌志认得更加真切。“怎么会...我没有杀他!”我慌乱的语不成句,“他明明骑着我的马走的,我还把簪子给了他!”我似乎提醒了他,他将刀扔下,从怀里掏出那根金簪,尖上是发黑的血迹,那朱雀回首,似是哀望着受伤的翅羽。      “不是你?”他笑,“不是你?”我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是不是我又有什么分别?不是我,可以是慢慢,可以是郭霄,可以是老大。凌志身上插着我的簪子,下手的人必定以我的名义,以此斩决我跟李家的牵绊。老大!你何苦!      我卸了心气,任由凌云将我扔出去。凌志死了...凌志死了...我的一切筹谋努力全部化为泡影,终究是救不了他。我眼前似乎看到他银灰色的袍子,骑在马上如一只银鹰,却被藏在暗中的猎人一击而落。那猎人穿着玄色的斗篷从黑暗中出现,在他身上摸索一番,掏出朱雀金簪在月光下看了一眼,便一下刺进他的胸膛。他那时或许还未死绝,只是这一簪刺入心口,便再也没了气息。月光皎皎照在他退了血色的脸上,远处传来狼群幽长的嗥叫。      我不能再想下去。如果当初没有阻止慢慢,凌志不会有这样的结局。那场面似乎也在凌云心头想起。我无法想象他找到凌志的碎骸时,是怎样的心情。他手里紧紧握着那只泣血的簪子,缓缓逼近我,空气中全是他浓得化不开的恨意。我想他怕是杀心已起,挣扎着爬起来想要逃走,却发现路的尽头是一处深崖,下面是尚未结冰的河水。      他没有再说一个字,藏青的衣袖被北风吹起,仿佛巨大的翅膀,我伸手一挡,那簪子偏开几寸,刺入我的左胸!我吃痛往后趔趄几步,脚下一滑摔了下去。      入水的一刹那寒冰刺骨。缺失的记忆如这凌烈的河水一般向我涌来。我站在水池里,胸前只掩着一块长巾。凌云年轻的脸红得像冬日里枝头上的柿子。那些争执,那些吵闹,他一口一个蓝姐,心思全摆在脸上的模样。我终是想起来了啊!只可惜已毫无用处。      我顺水漂到一处浅滩,挣扎着爬上岸,胸口的簪子不知所踪。三天后老大在附近的村子里找到了我,他没有问我,我也没有问他。我回到了总部,烧得昏昏沉沉,胸前的伤口浸了水有些发炎,肋骨折了两根。被推进手术室前我拉了一下老大的手,“帮我做封闭吧。别舍不得下剂量。”他点头说好。      两个月后,我又能下地活蹦乱跳了。我惦记着复健,慢慢说,急什么,好久没休假了,趁机出去玩一圈吧。我于是去了趟日本,爬了富士山,赏了歌舞姬,还尝试了好看吃不饱的怀石料理。我曾问老大为何我会住院,他只说我跟他出任务从山上掉下来摔坏了脑子。“啊?”我说,“那最后任务成功了吗?”他点点头。“什么任务?”他笑了一下,“机密。”    ☆、第二十章   “以上是时空传输理论的注意事项。一旦发现传输出错,应迅速标定四维坐标,通过紧急定位装置回传。如果某种原因造成装置损坏或者丢失,请以本名做一些惊世骇俗或出格的事方便救援人员查询,但切记不要牵扯当代知名人物。”      “那就是像裸奔这样的呗!”坐在最后排的大男孩儿接茬道,培训室里哄堂大笑。我也笑了,合上材料夹,“可以。好了,结束。”      我走出教室,学员们纷纷跟我打招呼。这几年逆时空技术越来越成熟,需求也明显加大,需要更多的新人来维护。看着这些朝气蓬勃的新鲜面孔,我不禁想起十年前老大手把手带我入行的情景。几个月前穆远接到调任书,要先去美国进修两年。临走前他向上级推荐我接替他的职位。我升职、加薪,还拿到了带队的资格。犹豫再三我还是亲自送他到机场,问他为什么要推荐我。这几年我与他暗生隔阂,相处得其实不能算愉快。      “你是我最得意的徒弟,不推荐你推荐谁?”他操起三寸不烂之舌,又把我从头唠叨了一遍。我妈更年期都不带这么烦的!“快滚去找个师娘给你磨嘴皮子!一个老男人还这么啰嗦!”“谁是老男人!男人四十一枝花,如今我正当好年华~”我翻了个白眼,实在不想陪他继续神经病下去。他却拉着我不依不舍。      “雨寒,倒是你。差不多就嫁了吧,别老挺着。”“谁挺着了!你操那么多心干嘛!”他两手搭上我的肩膀,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干咱们这行容易老。称年轻想什么就去做。一辈子很短的,别浪费在等待上。”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要说什么,但觉得突然有点后悔,不应该总是看他不顺眼,跟他斗气。我点点头表示听进去了,他紧接着登鼻子上脸,捏着我的腮帮子说,“当然,如果实在没人要就别勉为其难了!要是六十岁咱俩都还单着,就一起共度余生吧~”我冷冷的说,“我六十的时候,你七十。我才不要伺候老头子。”      他楞了一下,“对哦。那我还是努力去追师娘吧!”说完他挥挥手进了安检。我在外面一直看着飞机起飞,觉得哪里似乎空了一块。      慢慢已经和郭霄结婚,并且退居二线。“我本来就懒得出差嘛,就是放不下那些个美食。”她向往的眯起眼睛,“你下回能偷偷给我带一份上回咱俩在元大都吃的那种羊肉砂锅水饺吗?还有你要有机会再去清朝,帮我去咸宁买一份桂花糕!”她老公从厨房探出身来,“吃吃吃!医生上回说你已经超重了!再吃到时候只能剖了!”她摸摸高高隆起的小腹,撅着嘴回他一个鬼脸,手上的戒指古色古香,果然是借鉴了古代的风格。      从她家吃完饭回来,我捡起扔在桌子上的一份资料。上周五老板把我叫去,敲着桌子对我说,“这人什么来头?穆远都奈何不了他!上次不是已经解决了么,怎么又冒出来了!”      “我去看看好了!找个机会做掉他。”我好奇的拿过来翻了翻,盛唐年间全国最大的首饰店的前东家,现任老板的哥哥,被老大结果几年后重新出现。都已经屡次被人暗杀过了,不好好的隐姓埋名非得招摇,这就叫No zuo no die whyyou try,you tryyou try let you die.      “正好带上技术部新搞出来的电刀去试试。还有——”老板高深莫测的看了我许久,“你要也动不了他,就把人给我抓回来。我倒要看看什么样的人能让你俩都失手。”合着上来就觉得我搞不定,那还派我干嘛。我心中暗暗不爽。把人带回来不比直接杀掉还难?再说带回来干嘛?当活标本卖票展览吗?跑了怎么办?老板从抽屉里拿出钥匙打开保险柜,扔给我一对儿臂环样的东西。“这是早几年穆远设计的电子手铐,一旦带上没有总部解锁自己拿不下来的。里面有遥控自毁装置。”我睁大眼睛,老大还能搞出这样的东西来?真是小看了他。      我去领了装备,技术部的小聂负责教我电刀的使用。“这不就是迷你电棍嘛?”我玩着这个小巧的刀把似的东西。“你可以这样理解。但是要带去古代的东西需要很多特殊要求,比如安全锁啊防窃失啊什么的。”      “防水不妨?”他点点头又摇头,“关闭的时候防,开启的时候千万别沾水,您明白的。”水导电,沾了水再开这玩意估计是帮对手制服了自己。真是呵呵。      我请师兄帮我做逆时空传输。这几年他一路从“大师兄”胖成“二师兄”,手下也领了好几个新人。“没问题!”他拍拍胸脯,“你去唐朝还真是勤。”我穿上唐朝的衣服,想了想,又换了绯红半臂长裙。师兄奇道,“哎?怎么不扮男装啦?”我瞪他一眼,“我一个女的穿回女装怎么啦?大惊小怪。”“头发。”他指指我随便扎起的顶髻说,“头发挽起来才行。还有披锦。”      我又回到到洛阳,正值繁花似锦的初夏。妇人们发髻上盛开的牡丹花儿,娇艳得让蜜蜂都迷失了方向。年轻的侍女们开始流行男装打扮,宽大的印花袍子,只将额发在两侧束起。桃花妆下一点朱唇,煞是英气。      我来到东市著名的朱雀堂,店前高悬金匾。这个时段尚早,店里还是有不少客人。我扫视了一圈,目光停留在正中高悬的一只簪子上,伙计迎上来招呼我,我忙说自己是外乡人氏,初来腹地想给家里人带些时兴首饰,那伙计就滔滔不绝给我介绍起来。原来近几年朱雀堂生意越做越大,包办了宫廷礼仪的大量饰品。总店也迁往长安,好与大明宫采办处打交道方便一些。“哦?”我问,“那东家岂不是也得搬过去?”那伙计笑着说,“可不是!听说在长安新盖了一处宅子,比现在的还大!把老人儿们都迁过去了!足足搬了好几个月呢!”“是嘛!真是浩大的工程啊!原来的祖宅不住了吗?多可惜。”      “谁说不是呢!”那伙计依着柜台,“不过...听说我们东家的哥哥似乎住着。早就听说我们大公子几年前就没了,连我们大少奶奶都改嫁二公子了。这回来的不知道是哪房亲戚,连名字都一样。”我被吊起了兴致,“嗯?你们大少奶奶改嫁二公子?”那伙计压低声音笑道,“这事儿要说也是平常。咱们皇上还能娶儿媳妇呢您说不是?一个要娶一个要嫁,这谁拦的住。听说还把原来准备要做二公子夫人的戚夫人给打发走了呢。”      “不许混说!”身后一个清亮的嗓音呵道。我回头一看,一个十几岁漂亮的男孩子站在我后面气鼓鼓的看着我俩,后面跟着两个年龄略大些的小厮。那伙计立时蔫了,陪笑道,“小少爷您怎么来啦!”      “你是谁?”我问那男孩,他高傲的瞟了我一眼,掷地有声的说到,“朱雀堂,李逍然。”“哦?那你的父亲是?”“李...李凌云。”他若再小一点,我就可以考虑扮演怪阿姨劫持人质了。我再接再厉,“听说之前朱雀堂的前东家李凌志回来了,是来跟你爹争家产的吧?”那孩子刷就急了,脸儿憋得通红,“不许你说我小叔叔!不对,伯父!”真是混乱的关系啊。      不管怎样,我还是套出了我想要的信息。那个叫做李凌志的家伙现在就住在李家老宅里。我在宅子附近转悠琢磨着怎样能混进去,正赶上他家正在征下人,不费吹灰之力就混了个临时的“婢女”。李家之大,出乎我的意料,不过我还是很快熟悉了各个院落。各种传言听了一肚子,只可惜一次也没见过李凌志本人,也没见他出过门。真是个奇怪的家伙啊!府里的下人说李凌云待这位“哥哥”极好,两人长得也像,一看就是兄弟。然而人人都说李凌志其实是死了的,夫人和公子之前年年去坟上拜祭。      莫非是假死?我大胆猜测,可是既然费尽心机,何必又自己跑来戳穿,我想不透。晚上浣衣房的侍女们送来熨烫平整的衣物,一个姑娘突然说,“哎呀!这衣领上的绣扣哪去了呢?快帮我找找!”其他的姑娘们说,你掉的东西谁知道落在哪儿,我们也赶着送完衣物好休息了呢。我便上前说,我帮你找吧。      那姑娘看我眼生,便说,“姐姐不知道那扣子的样子,劳烦姐姐先帮我将这些送去汤房,我自己寻回去吧。”我接过着她手中叠好的中衣和罩衫,去了浴场。      点起灯火的汤房我是没有见过的。层层幔帐映着摇曳的烛光,水雾里暧昧的飘着暖香。外面看不到里面,只听得潺潺流水,那是从一只石雕小龙口中吐出来的。唐朝人就是会享受。我麻利的将中衣摆在短榻上,一会儿大概有什么人要来泡汤吧。还有一方棉布长巾,是不是该挂在里面的架子上?      如果我多一点女人的细腻,我就不会问都不问冒然闯进去,可惜慢慢说我差的就是这个。水雾之中,一个男子蓦的转身,“哎呀!”我说,“你怎么都不吭声的。”我想要退出去。但是他叫住了我——他叫我雨寒。      于是我就大大方方的站在那里把他看了个通透。俊男就是养眼,多看一眼赚一眼。他看着我,琥珀色的眸子深邃而迷人,让我以为他其实是在等我。“你终于肯来了。”他闭上眼,复又徐徐睁开,“只有这样你才会来找我。”    ☆、第二十一章   微风吹起了纱幕,我才认出那是丁香的味道。我当时想,糟了,出师不利啊,难道是碰上熟人。我摸了摸腰里别着的电刀,定了下心神,毫不避讳的看着他说,“你是谁?怎么会认得我。”      他脸上闪过一瞬间的错愕,虽然错愕的人明明应该是我。“你左胸前是不是受过伤?”我点点头。“后肩呢?是不是也有疤?”我头便点不下去,这人怎么会对我这么了解?“你乳下...”他眼神暗了暗,不再像是问话,“有一颗红痣。”      我迟来的脸红泛滥开来。我眯起眼,警觉起来,“你到底是谁?”      “你又忘了?”他叹息,面容上尽是化不开的失落,却又很快释然的笑了,“忘了...忘了也好。我是你要找的...李凌志。”      我刷的掏出电刀打算动手。我只需要把它戳进浴池里,就可以让他死的毫无破绽!呃...如果这小玩意功率够的话。没想到对方反而向我而来,我才打开电刀保险,足踝就让人抓住一带,噗通一声就栽了进去!慢慢曾抱着算命书说我这辈子遇水不利,但我没想到不利到这种程度。慌忙间我把电刀扔了出去!不然任务就算完成了,也搭进去我一条命,还让好事着以为我是来劫色的多么不值!      我呛了好几口水,直到被人捞了起来。我边咳嗽边手忙脚乱的抹着眼睛,心想恶!我居然喝了这个男人的洗澡水...他拍着我的背,我却胡乱想着,我的进攻居然用让人用这种手段轻易化解了!幸好没带那几个新人来见习...待回过神,我终于意识到这情势似乎有点奇怪。他扶着我的腰,我便贴在他未着寸缕的身上,头发滴滴答答的淌着水,淌在...他精瘦的胸膛上。      他一手捉住我的下巴,湿漉漉的头发披在身后,即使对我这种见多识广的大龄女青年来说也太过性感。他凝视我,唇越来越近,怎么办?我一颗心提到嗓子眼,他要吻我了吗?“你今年是几岁?”他抵上我的鼻尖,水汽蒸得我不能思考,心跳震耳欲聋。“嗯...二十九...”他笑,“哦。是你说要嫁给我的那一年。”      我不能理解自己为什么如此渴望。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他吻上我的时候,好像一切这么理所应当。组织没有规定不能使用美人计对吧,我晕晕的想。甚至在他想要退开的时候我还意犹未尽,他唇角的弧线上扬,又吻了我一遍。我想我的脸一定是红得厉害。我被我的猎物的一个吻亲得斗志全无,这就好像一只狐狸摆好姿势扑向一只田鼠,却发现那竟然是老虎的尾巴一样。      在一切失去控制前,又有人掀起帘子,“小叔叔?你在吗?”      “出去!”我依偎的男人怒道,又想起什么来似的加上一句,“逍然,去我屋里多拿一套衣服过来。”那男孩子听话的跑开了。我想起那个大夫人带子改嫁的流言,问道,“他不是你亲生的吗?”这个自称李凌志的人皱眉,“谁告诉你他是我亲生的?”我闭上嘴,心想真惨。八成是早就跟小叔子有了奸@情,才会在得知老公亡故后毅然决然带着娃改嫁。      李凌志就这么光着屁股从水里大剌剌的出来,看得我目瞪口呆,大唐的开放又一次刷新了我的底线。不过,还是很养眼...他将身上擦干,把浴巾丢给我,将我带来的衣服穿上。我从浴池里爬上来,薄薄的裙子巴在身上,跟没穿也差不了多少。      不一会儿那男孩子颠颠儿的跑回来,被凌志拦在外头。“逍然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事。”“不!”那男孩子语气颇为不满,“你说过要教我功夫的!”我趁机捏手捏脚从后面退了出去,抱着湿嗒嗒的身子从假山后面逃走了。      第二天一早,府里上上下下开始盘点人头,却没有找到我,因为我当时正在满世界找我掉了的那把电刀。我记得应该是落到亭子边的草丛里,却怎么也寻不见。      “你是在找这个嘛?”我抬头,看见那个叫李逍然的男孩手里晃动着那个刀把一样的东西。“给我!”我伸出手来。“才不!”他得意的背过手去。我懒得跟他废话,伸手去夺,没想到他这样的年纪竟也有这么好的底子,一转躲开了去。他似乎巴不得有人跟他打架,一板一眼的跟我对起招来,可惜我学的擒拿不好看却好用,不出几下一把抓住他的麻筋,把他反锁起来。他咬着牙,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一声不吭。我试着掰他的手指,却怎么都掰不开。我右手使力,他豆大的眼泪滚了下来,却并没有大声呼救,真是个倔强的孩子!我心一软,不想真的伤他,便问道,“你要怎么才肯给我?”他哭着说,“你这样不算!你得堂堂正正赢了我。”这还不算堂堂正正赢他!我笑问,“那你说怎么才算赢你?”他泪珠还挂在稚气的脸上,眼珠滴溜溜一转,“你得陪我赛马!赢了我才还你!”      “你当我傻呀!赢了你也可以耍赖。”他头摇得如拨浪鼓一般,“不会不会!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松开手,笑道,“我还不知道有这么小的君子。”      他拉着我往马厩走去,我想他大约只是无聊想找个人陪他玩罢了,就随他去。不想他牵出里面最出挑的一匹宛马来,跟我说,“这是我的小雪,今年三岁啦。你可以从这里随便挑出一匹跟我比。赢了我就把东西还给你。”说完仰着脸得意的看着我。我顿时了解了他的小心思,可惜却不能如他的意。“好啊!”我也牵了一匹,虽然比他那匹差些,但也过得去。“怎么比?”      “咱们去城门外的小镜湖,跑马一周,先回来的算赢。”我摇摇头,“一圈怎么行。马都没跑开,怎么也得跑上三圈。”他想都没想一口答应,我心中暗笑。“那我的东西你得收好。丢了的话我就麻烦了。”他郑重其事地在胸前放好,还用腰带别住,拍着胸脯道,“放心!”      我跟他骑着马出府,门房想要拦下我们,被他厉声呵退,少爷气十足。“阿贵,我要去赛马了!小叔叔问起来你就直说,让他来看我比赛!”叫阿贵的门房见拦不住他,飞也似的跑进去报信。我跟他一起骑出北门,果然城门外有一个小湖,湖上碧波荡漾,湖畔垂柳依依,一条绕湖小路平坦直缓,倒是个骑马的好地方。      “我喊一二三,咱们就开始!”“等等。”我跳下马来,开始整理水勒缰绳还有马鞍。我将缰绳收短,马镫也提得不能再高。我带着马原地转圈,让它小步跑几个来回。“好了没有?”李逍然不耐烦的说,他已经等不及要赢我了。我将身上零碎全部丢下,想了想,连裙子也解了下来,只着半臂和条纹彩裤。提过的马镫太高,试了几次都爬不上去。李逍然在一旁轻蔑的笑着,我对他说,“你,下来扶我上去。”他难以置信的指指自己,大概从没有人敢这么要求过他。“对呀。你不是要比?”他犹豫了一下,不情不愿的翻身下来,却手足无措的不知该如何扶我。“趴下呀!”我接着说。他拧着眉,还真的趴下了。      我踩着他的肩膀好容易爬上马,由于马镫太高,只能分腿蹲在马上。“真难看!”他撇嘴评价说,仔细弹了弹被我踩过的位置才翻身上马。“好了!”我半蹲起身,如同趴在马上。马术一向是我的最优项目,正好用来杀杀这孩子的不可一世。      “一、二、三、去!”我俩同时挥鞭,两匹马儿冲了出去。那匹叫小雪的马果然非凡,撒开性儿欢跑了起来,不一会就超过我半个马身,而且还有拉大的趋势。李逍然神采飞扬,一个劲催马猛冲,我只在后面不急不慢的跟着,时不时轻轻鞭打,好让马儿保持匀速。第一圈过半时,他已拉开我好长一段距离。“哟呵!”他兴奋起来,引得田地里的农人纷纷起身观看。两侧树木急退,耳畔风声作响,我调匀呼吸,并不着急。第二圈开始时,他的优势便不再扩大。他的骑法不够轻盈,控马也毫无策略,宽大的衣袖兜着风,虽然飘飘的煞是好看,也无形之中加大了风阻。我们就这样保持距离完成了第二圈。大路上已经聚集了几个看热闹的行人,远远的对着我们指指点点。      第三圈开始,他的马速明显慢了下来,喷着沉重的鼻息,汗水在阳光下闪着光。我开始缩短距离,催马慢慢的接近。终于只差一个马身。李逍然回头一看,急得拼命鞭打马身,那匹年轻的小白马也不甘心的蹿了几次,却总是被我轻易追上。还剩半圈时我开始冲刺,频频加鞭,身下的马儿绷得像一只蓄势待发的弓箭,几个跃步就与小白马平齐。远处的人们欢呼起来,反败而胜总是最受欢迎的戏码。      冲过终点的时候我终于领先半个马身。李逍然气的摔了马鞭,我松开缰绳直起身子,便如同站在马背上。马儿去势未收,风吹打着我的裤子呼扇作响,我觉得自己像一只风筝在五月的暖风里迎风飘扬。       ☆、第二十二章   “下来!”我回头一看,小雪的身上不知何时换成了李凌志。“下来!”他又喊一遍,神色紧张。我不以为意,继续张开双臂,让微风梳理着我的指尖。结果他策马贴上来一把擒住我的缰绳,害我重心不稳,险些栽了下去!      我英姿飒爽的风姿啊瞬间就这么毁个彻底!“啊!你干什么!”我被人一把扯住拖过去,像米袋子一样横驼在马背上,啪的一声鞭子抽在我的屁股上,生疼。我去,长这么大亲爹都不曾动过我一个手指!虽然那是因为我还没长到真正淘气的年纪他们就分了手。你等着!我心中暗骂,为了保持平衡还是得勉强抓着他,直到他勒住马。      “你疯了!谁准你们俩这么赛马?”他喝道,真生了气,仿佛我做了什么天理不容的坏事一样。“多管闲事。”我出溜到地上,揉着屁股脸色也好不到哪去。李逍然站在一边,更是蔫得厉害,大概从没在众人面前输的这么惨,哈哈,我略微得意。我伸出手,他只好乖乖将电刀从怀中掏出来交还与我。我检查了一下,合上保险,低头去捡我的裙子。      “你...”他低着头脸蛋儿绯红,紧紧跟在我后面,“请你教我骑马!”我怔了一下,继续整理我的衣衫。“请你教我骑马!”他大声又说了一遍,斜咬着嘴唇,红透的小脸甚是可爱。我心情立马大好,笑道,“叫声姐来听听,说不定我会考虑教你两招哟!”      “不许叫!”那个讨厌的李凌志又插了进来,“叫姨!”这么自大的人是怎么屡次从老大手里逃脱的?我翻个白眼,收好东西转身往回走。李逍然跟了上来,“那个...我叫你姨的话你能教我吗?”“不能。”我答得干脆,毫无讨价还价的余地。      我在前头走着,他俩牵着马跟在后面。“跟着我干嘛?”我怒道,李凌志扬了扬眉,“回家。”对哦。      “你功夫似乎长进了不少。”他走近我身边,仔细地斟酌着字句,“是为了...找我报仇吗?”“别做梦了。我根本不认识你。”我嗤笑,心想谁让你非得叫李凌志。你要改个名字,兴许你走在路上我都懒得看你。他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有点失落。“那你这回...也是奉命杀我?”我停下脚步,怎么我的目的这么容易被看穿吗?我站在那儿用力回忆了一会儿,虽然昨晚想要动手,但出师未捷刀先掉,应该没有被看出来我的目的才对,莫非是我当时太过狰狞杀气外露?他静静的等待我的答案,我想起那一鞭之辱,没好气的说,“不错!你知道就好。”      一旁的李逍然紧张的瞄来瞄去,“你是来杀小叔叔的?你们是仇人吗?小叔叔武功很厉害,你不一定打得过哦。”说着还摇了摇头。“我不需要打过。”我转向他天真的脸,和蔼可亲的解释,“我一向能使毒的绝不用刀,能使刀的绝不上手。”他吓得一缩头,李凌志皱眉道,“别胡说,哪学的这么冷毒的话。”      我纵纵肩,“我一向如此。不然再多几道疤更嫁不出去了。”李逍然还在思考我是不是在开玩笑,“不好吧?阿爹说这样不君子。”“是啊!可是谁说我要当君子。”      这对话实在儿童不宜。可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发展成了这样。回到李家,逍然乖乖的去送马。我还不知道府里一早上的“翻天覆地”,转身就想走。“去哪?”凌志拉住我的胳膊,“去厨房找点吃的,我还没吃早饭。”我指着自己塌瘪的肚子。他不肯撒手,“那正好,叫他们传到我那跟我一起吃。”主子吃的肯定比厨房的剩饭好些,我便不计前嫌的跟着他,传菜的侍女们纷纷好奇的打量我,不用想也知道她们嚼舌功的厉害。我是真饿了,将上来的三菜一汤吃了个干干净净,吃完饭我又想走,“去哪?”“回去啊!出去那么久孙嬷嬷肯定在找我了。”“不用了。”他斯文的放下筷子,“早上我交代他们把你换到我屋里来。你就在这呆着好了。”      我挑眉娇笑,“放我在身边你不害怕?”他也回我一笑,“盯着你才比较安全不是吗?”我打了个哈欠,折腾了一早上,实在有点乏。挥挥手,“不跟你闹了。不用我干活的话我要去睡个午觉。”“去吧。”他点头,“床就在里屋。盖着点别着凉了。”      我花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他还是没有放我走的意思。但现在实在不是月黑风高的下手良机。我清了清嗓子,“没这个必要吧。我还是回自己的床睡比较好。”他不急不慌的端起茶饮了一口,“我已经交代孙妈把你的东西都拿过来了。下人房里已经没有你的铺位了。从现在起,你跟我住。”      收拾碗筷的侍女手一抖,筷子叮叮当当散落一地。她赶忙蹲下拾起来,装作没事的样子。而我呆若木鸡。虽然我从不肯承认自己缺少女性魅力,但也没有自大到认为自己足以让人一见倾心。被认识一天的男人要求同居实在是,咳咳,受宠若惊。胡思乱想了好一会儿,我觉得还是问明白比较妥当,于是磕磕巴巴的说,“你...哎,你...你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他眉间一挑,不置可否。让人心里没底。      这下麻烦了。我整个下午都神不守舍,自然也没心思午睡。等到晚上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是一个相当严峻的问题,因为——床真的只有一张。“你不要幻想我会跟你睡。”我戒备的看着他,还好电刀稳妥的躺在我的袖子里。“随便。”他接过侍女递上来的手巾,擦过脸,将大袖衫退下搭在架子上,中衣也退下。“你要不困就坐着吧。”说着侧身躺倒,还顺手将幔帐放了下来。      侍女们撤下烛火,退到屋外,只留一盏夜灯忽明忽暗。窗外夏虫啾鸣,树影摇曳。这是送上门来的绝佳良机呀!我寻思着,又觉得事有蹊跷。万一这个人是冒名顶替的呢?岂不就杀错了人?我在斜榻上蜷了一会儿,实在找不到一个舒服的姿势,折腾了半天,困得眼皮直打架却又无法入睡。我盯着那张睡下两人富富有余的大床,心下一横,不管了!还说不定谁占便宜谁吃亏呢。我撩开幔帐,他似乎已经睡去,安静的侧脸缓缓起伏。我贴着床延躺下,背对着他,小心翼翼的数着他的呼吸。没有一会儿就迷糊了起来。朦胧中仿佛听到耳边轻喃,爱上我就这么难么...      第二天一早我睡眼惺忪时,发现自己窝在一副温暖的怀抱里。一回头,额头撞上一副干净的下巴,我抬眼,目光扫过那薄薄的嘴唇,挺直的鼻子,琥珀色的眉眼秀长且柔和,有如两潭清泉辉辉倒映着我的影子。一定是那天清晨的阳光太过晃眼,才会让我在恍惚间忘了自己。我心中一动,伸手触摸那张唇,终是忍不住吻了上去,与他十指交握,颈项相缠。他的体温混着熏香的余味令人痴迷,我想变作一张网,将他织住,又觉得自己才是那条被网住不愿逃离的游鱼。他的手在我的背上游移,恨不得将我揉进他的身体。我疼,却依然迎接他。我二十九年的生命似乎都在期待一次这样的疯狂!想做什么就去做,是谁曾对我说过?      揉乱的被单,交缠的丝发。我在他的怀里满足的叹息,只觉得倦鸟归巢一般的圆满。当一个好看的男人邀请你分享他的床榻,若不能拒绝,何不尽情尽兴?他的手指划过我胸前的伤疤。那里被纹成了一朵含苞待放的牡丹,而我的背上还盘踞着一只飞鸟,那是同事推荐的纹身师得意之作。他的嗓音里残留情@欲过后的嘶哑,“明天,让他们把你的礼衣找出来。我娶你。”      我吃了一惊,翻身坐起,用被单掩住胸前,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太快了吧!”他躺在那里,喉结微微的上下翻滚,“快吗?我已经三十七了。”我慌乱的解释,“你不用娶我。你不过是跟我睡了一晚而已。也不能因为这个就随随便便的跟哪个人结婚是吧!”半晌,他眼睛微微眯起,“怎么在你眼里,我是随随便便的哪个人么?”我与他对视良久,最终还是狠心出口,“不然你以为呢?”      我想这话伤人。但在那个瞬间,不知为何就是想要狠狠的伤他的心。然而看到那样的表情,我又并不觉得开心。我自认不是放纵之人,可遇上这个神秘的男人,一切都偏离的离谱,却又觉得理所当然。他支起身子,眸子里顿生寒意,我看着那抿得发白的嘴唇,突然间控制不住自己,狠狠的吻上去。他不再温柔,毫不留情的咬我,我的心思全乱了!在那个早上,我们像两个斗士,狠狠的厮杀,直到彼此精疲力尽。      下午一场阵雨后,管家送来一张折得小小的信纸,说是长安新来的飞书。管家走后,我攀住李凌志的脖子,要了他一个绵长的吻问他什么事。他快速的看了一遍,“没什么,是该送逍然回去了。”      我才知道那孩子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李逍然一副不情愿的表情,眉头皱成一小团,“小叔叔,我不要回去!我要跟着你闯荡江湖!”凌志板起脸,“不行。你得回去念书。再说我已经回来不会再出去了。”      我笑着问逍然,“你干嘛跑出来?”他恨恨的说,“我爹娘不要我了!他们只疼傲雪!”“哦?傲雪是谁啊?你的妹妹?”他别开脸,委屈得不行。“有个妹妹不好吗?”我想起我父亲又跟另外一个女人生的弟弟,我的确都不曾跟他讲过几句话。“不好!一点都不好!女孩子不是哭鼻子就是打小报告。他们干嘛不能给我生个哥哥!”我噗嗤笑了,逗他,“哥哥有什么好?”他认真的说,“哥哥可以陪我玩,可以让着我,还可以保护我!”我点点头,“有这样一个哥哥真好啊!我要是傲雪,也想要这样一个哥哥。”他张了张嘴,却若有所思的什么都没有说。      凌志不容置疑的对他说,“好了,去收拾收拾你的东西。明日动身,我送你回长安。”李逍然求助似的看着我,于是凌志又补了一句,“雨寒也一起。”我一笑,自然要去。我怎么能允许我的猎物轻易的跑掉? ☆、第二十三章   夏山苍翠而如滴,新雨过后,林间云烟雾绕,野花娇艳,可惜李逍然同学无心欣赏,垂头丧气的问我,“你说回家我爹娘会揍我吗?”“会,当然会。我要是你爹,就打得你三天起不来床!”他打了个寒战,落在后面磨磨蹭蹭的跟着。      我有一阵子不曾回过长安,那宽宽的石板路上香车宝马,妇女锥帽下时隐时现的桃花嫣容,还是叫我醉心不已。见到李家新宅时我不禁暗暗咋舌,心想李逍然这小子果然是名副其实的富二代,变成纨绔子弟恐怕指日可待。      好在李家并没有因为迎接这位任性的小少爷而兴师动众。我们只从偏门进去,下人带了马,便有专人引我们去书房。看到传说中将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的李凌云时我用只有凌志能勉强听到的音量说,“还是你比较年轻。”他不动声色,嘴角似笑非笑。      这两人绝对是亲兄弟,眉眼间的神色都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李凌云惊讶的看着我,说了句让我摸不着头脑的话,“看来你对于我这条命还真是执着啊!”“哪里哪里,”我讪笑了两声,心想难道凌志已经写信知会过他我的来意?忙解释说,“我只是来找凌志的,与他人并不相干。”他疑惑的看向凌志,凌志回给他一个无奈的表情。      李逍然躲在我俩身后,显然是逃不过他爹的法眼。大概是当着我俩的面不好发作,李凌云瞪了他一眼,怒道,“还不滚去看你娘!一天到晚为你这死小子操多少心!”我在一旁看着更坐实了逍然其实是李凌云和他嫂子私通的娃,相比起来,凌志的态度实在坦然的说不过去,没有哪个男人能将老婆带着儿子拱手让人的,尤其那还是自个的兄弟。要么凌志根本不爱自己的夫人,要么他就根本不是李凌志。      逍然的娘闺名何卿卿,弯眉如柳,人如其名。她打扮得比我想象中简单,倒显得我没有那么寒酸,只是神色间不知为何总是似有似无的防备着我。我本想凌志会介绍我是他的贴身侍女一类,没想到他一个字也没有提,李家其他人就自动就把我升级成凌志的妻妾,虽然口中仍唤我蓝姑娘。我听着浑身别扭,总觉得是在叫蓝精灵里面的蓝妹妹,便让他们直接叫我雨寒。      见到逍然的妹妹时我开始理解他为什么这么愤愤不平了。那真是个粉琢玉雕的小人儿,继承了爹娘最好的基因,乖巧的样子我见犹怜,小眼神里绝对满满都是心眼,即使淘气你也不舍得说她。她跟我礼貌的打了个招呼便依偎在父亲身边,一边好奇的听着我们谈话一边偷偷跟逍然做鬼脸。逍然扭过头去假装没看见。      凌志无心常住,架不住李逍然再三央求,才同意多住上几天。府里也没有他专门的院子,我们被安排在最好的客房,本来还要拨了十几个下人过来伺候,被凌志拒绝了。白天他被李凌云叫去,我闷得没事,想了想还是去找李逍然。那小子果然不能老老实实的呆在屋子里,我一路问一路找到花园里。园里的牡丹开得正好,花大如碗,姹紫嫣红,鹅黄半吐,富贵不可方物。偏有人看它不顺,一鞭一鞭抽得花飞叶散,我顺着鞭声寻去,果然看见李逍然气鼓鼓的辣手摧花,可惜了这些名贵苗木,真叫人心疼。      “这是干什么!”我抓住他的手,鞭头一甩,险些跳上我的脸,还好被我躲了过去。他也吓了一跳,忙垂着手,鞭子在地上划拉。“你怎么了?”我温言问道,“怎么好好的又闹脾气?”他不说话,眼泪却啪哒啪哒掉了下来,原来男孩子也这么会哭。他一把抹掉挂在腮边的泪珠,好像努力忍着,却忍不住抽泣,不一会儿连鼻子都抽红了。我并不晓得应该怎样哄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但看他哭得实在伤心,只得拉他过来,把他搂在怀里,他便紧紧抱着我的腰,呜呜咽咽的鼻涕眼泪抹了我一身。      “怎么了?又跟妹妹斗气?”怀里的小脑袋摇了摇却不肯说话。我只好由着他。等他哭得差不多自己放开我,他大概也不好意思起来,小声说道:“姨,你不许告诉别人。”“不告诉什么?”我好笑的问。“就是,就是我哭过的事。”他又抬眼小心翼翼的看着我,“你不会看不起我吧。”“不会。”我摇头,“但是你得告诉我为什么事这么伤心。”他擦了擦眼泪声若蚊蝇,“我想我爹。”      我失笑,怎么会哭这个,便说,“他不是在家里么?想他就去告诉他。然后天天粘着他。”他却摇头道,“我想我亲爹,他不是。”我一愣,才想起何卿卿是带着两个孩子嫁给李凌云的,而孩子名义上的父亲应该是李凌志。      “你的父亲,”我蹲下身,问得小心翼翼,“是凌志吗?”他点了点头,又快速摇掉,“娘说我爹叫李凌志,但不是小叔叔。我很小的时候他就死了。”我突然觉得我触到了一个秘密的核心,便继续追问道,“你怎么知道他死了?”他的回答让我瞬间心里一阵翻滚,“我还记得。那是一个特别冷的冬天,我爹说上街给我买好吃的,然后就没回来。后来,后来他就死了。他们说他被狼咬死了。后来小叔叔来了,我们走了好久好久才把爹的棺材运回来,就葬在洛阳。”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听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诉说幼年丧父的过往,总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现在这个爹待你不好吗?”我尽量把声音放软,他撇撇嘴说,“他总是吼我,还打我,还不让我出门!”“是吗?那你干了什么让他总是吼你打你不让你出门的事儿啊?”      他脸红了一下,不自然的挥了挥手中的鞭子,“上次我把毛毛虫塞到傲雪的领子里。她自己胆子小,哭着去找爹告状,结果就是我挨揍。上回我跟傲雪打赌摸蜡烛油,结果烫到了,也是我挨揍,还有——”“还有?”我想我此时一定满头黑线,简直是人嫌狗不待见的熊孩子,揍你都算轻的。      “呃,没有了。”他紧接着加一句,“可是傲雪也经常捣蛋,爹都不说她。”      “所以你就从家里偷跑?还一路跑到洛阳?”我挑眉,他低下头,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我只是想去找我爹。他还活着的时候从来没有打过我...”他的心头有一道伤,我又怎么忍心去苛责他。我想起三岁时母亲将我从家里领出来,对站在大街上的我说,“咱们不要爸爸了。以后咱们俩自己过。”又想起十二岁时她又领回来一个男人,让我叫他爸爸。那男人不曾打过我,甚至不曾骂过我,生气的时候他只会叫我妈教训我。我永远记得同学们知道我不曾挨过父亲的打那种惊讶,和后来知道那不是我亲生父亲后原来如此的表情。      “听着,逍然。”我整理了一下思绪,“你娘打过你么?骂过你么?”他点点头,“那你怪她恨她么?”他不作声。“如果你淘气的时候你爹不管你,由着你,让你没规没矩,让别人笑话你有爹生没爹管,你愿意吗?”他头低了下去。      “如果你爹不疼你,他完全可以不管你对不对?为什么他要像你亲娘那样管教你?你想过没有?那是因为他把你当作自己亲生的骨肉。”他的头低的不能更低,脚下不断踢着鞭稍。“既然如此,那他跟你的亲生父亲有什么分别?对不对?”他默默的点点头,神色缓和了许多。      我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来,那现在的李凌志呢?他是谁?李逍然趴在我耳边轻轻的说,“你知道嘛,小叔叔是最近才改名叫李凌志的。”      把李逍然哄走后我一个人又对着一地残花出神良久。按他的说法,这个被他称作小叔叔的人许多年不曾回来过,家里的人亦闭口不提他的真实姓名。会不会是当年“死去”的李凌志呢?李逍然肯定的摇摇头。“我爹不是他。他只是我小叔叔,而且我爹的葬礼他也在的。”那他到底是谁呢?我支着头,明思苦想。“说不定是表叔吧。”逍然跟着我一起猜测。“我听说小叔叔一直在外面闯荡江湖,去年年底才回来的。后来他说要改叫我爹的名字,娘还跟他吵了一架呢。”      何卿卿不愿意我可以理解,她怎么会让人顶着她死去丈夫的名字。只是这个人为什么非要叫做李凌志呢?但是不管如何,我要找的李凌志确实是死了。所有洛阳人,李家的下人都知道这个事实。现在的李凌志只是个冒名顶替者,我便不需要杀他,也幸好没能杀他。我现在就可以打道回府,结束这个任务。他可以平平安安的过一生,我也无需纠结杀不杀他和怎样杀他。可是我为什么高兴不起来呢?       ☆、第二十四章   我进屋的时候,凌志已经回来,靠在斜榻上养神,宽松的下摆垂在地下,被窗外的暮色染的有些朦胧,我不禁多看了几眼。他并没有睡沉,听我进来便抬起眼来,眼神慵懒得扫了我一下,“过来。”      我怔怔地走近,霞光便也染上了我的鞋面,只可惜它不肯眷顾,不多时就消失得一干二净。院子里掌上了灯,将窗棱的图案碎碎的投在地上。他的脸在窗影下半明半暗,我在他身侧坐下,伸手探入他掌中,一寸寸看他的眉眼。我曾以为自己早已过了心动的年纪,没想到只是没遇到那个人罢了。只可惜让我心动的那个人,我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怎么了?”他声音带着刚睡醒的黯哑,我没吭声,他又问,“在想什么,说来听听。”我本想等一个合适的时机,再一想不可能有这样的时机,倒不如快刀斩乱麻,于是索性摊牌问道,“你不是我要找的人。对不对?你不是李凌志。”      他神色凝重起来,翻身坐起,“怎么回事?你听到什么闲话了?谁跟你讲的?”      谁说的重要吗?我浅笑了一下,“你只需告诉,你是或者不是。”我顿了顿,“不要骗我。”      他不说话,握着我的手心微微发汗。我便无须再问,了然于心。      “我明白了。”我点点头,故作轻松。原本这样就足够了,却还是忍不住啰嗦道,“你不应该骗我,真的。你若真有什么事,我担待不起。”      黑暗中他的表情看不真切。我心里微微发酸,却也不想让他看真切。      他握紧了我的手,“只要你愿意,我便可以是。”但这怎么可能。我曾考虑过用那对臂环将他绑架,终我一生就这样锁着他,好歹也算有一个结果,但他毕竟不是李凌志,难道我能向老板解释说,哎呀不好,抓错了。      他站起来,烦躁的在屋里走来走去。“我们得谈谈,雨寒。你不能总是这个样子。”      他蹲下与我平视,幽暗中那炽热几乎要灼伤了我的眼睛。“雨寒,你自己说过要嫁给我的。你亲口跟我说的!我一直记着!为什么你能说忘就忘?为什么忘了的不是我?”      我听的诧异,是他气得满口胡话,还是我真不小心答允过?“你怎么,”他抓得我生疼,几乎用吼的,“不能放弃你那该死的族人?却总要放弃我!”      我不曾见过他如此愤怒的样子,心里奇怪,明明是他骗了我,怎么他还这么大反应呢?      他压住怒火,努力让声音平稳下来,“他们究竟握了你什么把柄?能让你这些年甘心让他们摆布?告诉我!我能帮你。”      我相信他是真心帮我。如果此刻的我真是某个暗杀组织派来的杀手,真是受制于人不得已,大概可以泪眼婆娑,感动得道一句,“公子救我!”然后扑在他怀里从此双双浪迹天涯吧。可惜我不是。我只能眼睁睁着看着那团火焰就这样在我眼前燃烧殆尽,终于连灰烬也没有剩下。      天上一颗星也没有,漆漆的叫人难受。我和衣睡在斜榻上,数着窗外的虫鸣,视线尽处是他的背影。算一算此次来了也没有几日,十几天罢了,怎么竟然觉得难分难舍。原来爱上一个人这般容易,可惜越绚烂的花火往往越容易冷,若拼命在一起,也逃不过有一天会俩看生厌的结局。也许应该让一切终止在这最浓烈的时刻,将他埋在心底,日后若想起,总记得有一个人曾这样炽热的爱过我,记得他柔和的嘴角,和只肯映着我的眼睛,而不是像母亲提起父亲那般冰冷。      晨光初辉时我便醒来,抱了抱有些僵硬的肩膀。凌志还睡着,我蹑手蹑脚整理了自己的衣衫,盘点了一下随身的装备。东西不多,除了必须带走的几样迷你器械,其他的都是身外之物。推门出去前我又绕回床前。帐边的流苏轻颤,他似乎将要醒来,睡得极不安稳。我扣出一粒迷香,扔进残灯里化作青烟,好挣得片刻眷留的时间。我想要抚一遍那张脸,他略一皱眉,伸出的手指停在半空,只好改为摸了摸散在枕上的头发。我其实没有一件属于他的东西可以留念。      走出院子时下人跟我打招呼,“姑娘这么早。”我向他点了点头。外面起了风,云低低的奔行如飞,我却在街上走得拖拖散散。那些个早点铺子生意正旺,面花儿炸果子热乎乎的汤面,被我一一路过,却什么都没买。我想要一个人静一静,而静一静有两种方法,真的寻一个没人处,或者索性把自己淹没在人群里。后者的好处是容易分散注意力,不会自己钻牛角尖,万一真想不开跳个楼啥的,被救回来的几率也比较大。      陆续有店家开了门,叮叮当当地卸着板子,我拣最繁华的街道转去,步过一座飞檐牌楼,正对第一间是长安有名的绣庄,匾上题着锦绣良缘,听说长安的女子们出阁若能披上这家绣制的婚服,那便在邻里街坊挣足了面子,也会被夫家高看一眼。我看着里头正对大门挂着的一套钿钗礼衣,繁琐的刺绣,常常的尾摆拖地三尺,比婚纱艳丽。再过去是一家金饰店,还真是一站式购物。我抬头看了看高悬的匾额,心里一颤,怎么又转了回来。      天上掉起雨来。我还不曾进过朱雀堂的总铺,心想既然到这儿,进去看看也好,就算躲躲雨。店面极深,还有楼梯可通向二层。一进门摆着四扇屏,屏上绘着花开富贵,还描了金粉。绕过屏风左右两排樟木台柜,柜后是一面墙的百宝阁,每一个格子里一个精巧的木架。掌柜的正指挥伙计们,将一件件金钗银饰取出细细擦拭,再逐一摆好。见我进来忙说,“不好意思,本店尚未营业。哎?你不是...你不是...蓝、蓝大夫?”      我实没想到店里也能有人认得我,只是不知为何称我大夫。再看这掌柜一副三十来岁的模样,年纪轻轻就能打理这样大一间铺子,也是难得。他热络的把我让进去说话,一边说,“蓝姐姐大概不记得我了,我是以前公子身边的五儿啊!”我看着他,实在想不起来。他瞄了两眼两旁的伙计,欲言又止,只是问我,“您可见着我们公子了没有?”我点点头,他又问,“两位可都见着了?”我又点点头,他就放心了,连说几句太好了。      雨大了起来,陆续有行人进来躲雨。我喝着伙计承上来的热茶,跟他有一句没一句的聊起来。店里一个伙计小心翼翼的将一只金簪擦好挂在正中,我想起在洛阳的店里也曾见过这只簪子,便随口问起,他笑道,“这只簪子已经摆了好多年啦!知道我们朱雀堂的客人都知道这簪子的来历,都说我们二公子是个痴情的人呢!”我听说过一点这只簪子的故事,以为说的是李凌云续娶何卿卿的事,由衷的羡慕,“何夫人真是好福气。想来李凌云是极爱她的。”掌柜抬头奇怪的看着我,压低声音,“您在说什么呀?这不是您的簪子吗?”      我不解,都说这是李凌云送给心上人的簪子,怎么会是我的?掌柜断定我之前一定是撒了谎,没有去过李家,眨眨眼道,“您为什么不自己去找公子问问呢?”我心中一动,提出想要那只簪子,掌柜二话不说叫伙计取下来给了我。指腹掠过那只朱雀,细腻的金丝羽毛上宝光流转,是只有经历过一些年头的旧物才有的含蓄。若是带得回去,也算是个念想。外面雨势渐收,我告别掌柜,他给我拿了一把油纸伞说,再三叮嘱我一定要回去看看。“蓝姑娘,连我都娶妻生子了,你们再拖下去,可生生都要老啦。”我谢他一片关心,撑伞步入蒙蒙细雨里。      握着那只簪子,一路走到了城门。门外一条无人的大路直直通向远方,隐没在烟雨里看不到终点。我应该一直走,一直走,离开这里,把不该泛滥的情思抛掷脑后,回到正常的生活,像以前那样洒脱。穆远曾说,当初选中我是因为我的随遇而安,像我们这样的工作,对什么事都不太在意的人反而做得更好,我想他大概深有体会。      结果我却站在那儿发呆。一阵风吹歪了纸伞,我好不容易抓住,手心微微发疼,打开一看才发现一只手攥得太紧,让那簪子的翎羽在掌心留下一道红迹。      舍不得他。      我叹气,讨厌这样优柔寡断的自己。脚下不自觉踢着石子,好像把它们踢得远远的,烦恼就会离我而去。守门的卫兵终于看不下去,问道,“姑娘可是在等什么人?”我说不是。那士兵便喝道,“不是等人就别老在这戳着了。该干嘛干嘛去!”我提起眉心,心想这人真是讨厌,没看见别人心烦意乱,还来添堵。一回神却发现自己已经退回到城门里。罢了罢了,就当自己贪心,想要再与他好好的说声珍重。还有李逍然,也该跟他道个别不是。      门房见到我依旧笑着说,“蓝姑娘回来啦。”我有点尴尬。早上出门时原本没想着回来的。雨已经止住。回到房间里,一切照旧,只是床铺已经拾掇得平平整整,再看不出有人住过的痕迹。“凌志呢?”我抓住一个下人问道,他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公子好像...是去了书房?”我寻到书房,没有,找到前厅,没有。连逍然也不知道哪去了。我有点慌张,想那睡房收的如此干净,莫非他竟先我一步走了?      我从花园里穿过,看到一个小丫头在鱼池边光着脚踢水,仔细一看是逍然的妹妹,便唤道,“傲雪!你知道小叔叔去哪里了么?”她站起来眨着大大的眼睛,“什么小叔叔?我没有小叔叔。”我忙改口道,“李凌志,知道他去哪儿了吗?”她天真的笑着,“你找我爹吗?他死了。”我倒抽一口凉气,心说这丫头可真不是省油的灯。      我耐下心,认真的问她,“你这么聪明,一定知道我说的是谁,对不对?可不可以告诉我他在哪里?”她眼睛溜溜转了一圈,停在我手里的簪子上。“你给我这个,我就告诉你。”我塞到她手上,她似乎没想到我会轻易给她,惊喜的说,“我不知道,但是我之前看到我哥跑去练功房了,说不定你可以在那儿找到他哟!就从这边一直过去,见到亭子左转就是。要不要我带你去?”       ☆、第二十五章   傲雪果然没有骗我,只是我不曾知道有这个地方罢了。那是一间很大的房子,窗户很多,却全被掩住,大概是之前怕捎了雨,听得见里面的响动。逍然趴在外面,见到我赶紧跑过来,“姨!你快去看看,小叔叔好厉害!”      “你怎么不进去?”我问,他抱着我微微发抖,“我不敢。”      从门缝里看去,凌志果然在里面。他手里一把青光软剑,素身杀气。身形之处,寒光点点,如蛇如鞭,直舞得剑风骤起,凄厉如啸。我想起他掌心的茧,那不是翩翩贵公子应有的一双手。逍然说他才回来不过半年,府里的下人也跟他生分的样子。这些年他到过哪些地方?见过什么人?是否有人在他心里留下过伤痕?为什么孑然一身?我很想翻开他的过去,细细读一读,吹去上面浮落得灰尘,显出干干净净原有的样子,再一笔一划,将我的名字写上。生平第一次,我想要这个人,不管他到底是谁。      我低头问逍然,“他在这练了多久了?”逍然偏头想了想,“我来了就有半个时辰了。”那真是够久的了。我一推门,里面一声暴喝,“滚出去!”你要我来我就来,你要我滚我就滚?没门!我依然推门进去。他手一脱,一道青光直冲我而来,幸好我反应快一个侧身,那软剑从我头顶斜斜略过,当的一下剑柄撞在门板上,跌落在地,剑身犹颤,门口李逍然吓得白了脸。      我也一阵后怕,气道,“你疯了?”他这才看清是我,站在那里气息不稳。      “你去哪了!”这是问句还是指责?我努力想编出个借口,还未想好,就听他狠狠说道,“蓝雨寒,你再敢给我消失,我绝对不会再等你。绝对不会!”      那一刻雨水从房檐滚落,发出清脆的滴答声,燕子在门廊上呢喃,啾的一声飞开了。我猜他一定知道了我要走,却不知道我会回来。我也不知道,只是想到从此不会再见,胸口便一阵阵发慌。若能靠近他一会儿,再多一会儿,这颗心就能碰碰跳动,便觉得命运真是美妙。      我想给他看那只金簪,问他是不是真的可以送给我,摸了一圈没有,便讷讷地说,“那把簪子呢怎么不见了?”说完才想起给了傲雪,哪天一定得找她要回来。      他看着我没有言语,一手探进起伏的胸口,从里面掏出一件东西来,摊开手心,正是那只朱雀,秀目回盼,不知怎么竟回到了他的手里。      我上前接过,却觉得这簪子与方前不同,怎么足脚弯曲,莫非是他太用力捏弯了不成?抬头一看才发现他衣衫浸透,额角都是汗水。“好漂亮的东西。”我握住,那翎羽顶在先前手心的伤处,微微发疼。“给了我吧。成吗?”一滴汗水滑落他的眉骨,盈进他的眼,又顺着眼角滑出来,他抿着嘴,眼里近乎是恨。      当夜我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想要发信息回总部。写了几遍又统统删掉,最后只发了几个字,“此事蹊跷有待详查。”便关了机。我突然感激穆远升我做领队,才有可能这样肆无忌惮的假公济私。      云破月开花弄影,风不定,人初静。凌志洗了头发,湿漉漉的披散着坐在院子里,我看见便上前帮他梳理。他放下手里的绢册,皱眉道,“又跑去哪里了?半天不见人影。”我笑,“都像你一样爱宅在家里么。”      他长长的舒口气,“闲散太久了,是该帮帮家里的事。”我袖子里的臂环不小心脱落出来,叮的一声滚落在他脚边。他伸手捡起,把玩道,“这是什么?总见你带着。”我不担心被他发现玄机。这东西带起来麻烦得紧,摘下来估计更费劲。不知道的人看起来也就是有点奇怪的金属环罢了,让我一直当作镯子带着。“这个嘛...”我半开玩笑,“是我师傅留给我的,让我看见心上人好把他锁起来的东西。”      “哦?”他提起兴致,拿在手上试了试,“以前怎么没见你带过。”我有点紧张的想要回来,“这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一旦带上命就不是自己的了,轻易退不下来的。”他抓着我的手腕,看着上面的另一只,“因为这个你才不能嫁给我?”      我摇了摇头,想了想却又点了点头。我想把自己毫无保留的告诉他,可是我跟他之间差了一千三百年,纵使我有心将这之间的事迅速讲解一遍,也需要好几天才能听起来不像是天方夜谭。我咬了咬下唇,“我的命不在这里。在这里的,只有你。”他伸出手,又试了试,神色间淡淡的问我,又好似叹息,“那你若在这里遇见你的心上人,怎么办呢?”      怎么办呢?      我突然明白穆远一定也曾在某一个时刻深刻思索过这个问题,才会有我手上的这个东西。他比我勇敢的多,破釜沉舟,生生闯出一条路来,只可惜不知为何最终没能用上。我觉得眼眶发热,不知为穆远,为那曾经有机会带上它的姑娘,还是为自己。      暗月投在银白的金属上,冷得像一件凶器。“如果。”我屏住呼吸,觉得连时间也停住,手心沁出汗来,“我是说如果。”      “如果我说可以嫁给你,但是你必须跟我走,忘记这里的一切,再也不能回来,就当自己死了,你——愿意吗?”      他看着我,隐在阴影中的脸上看不出波澜。我不知怎么懊恼起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大可以反问我相同的问题,而我就不可能愿意。真是自私透顶。      我别开眼,扯出个不自然的笑,“算了,我只是随便说说。”      他迟迟的说,“这样,就可以把你锁在身旁么?”声音飘的像飞鸟挥落的羽毛。可以么?我问我自己,我什么都不能许诺。老板只说可以把人带回去,却没有说带回去之后怎样。但我心里清楚,一定不会只是带上臂环那么简单。我想起老板交代我时玩味的神情,以那些老头子的脾气,如此费尽周章得来的人,若不在他身上赚回本来,怎么会轻易松口。      我还在迟疑,却听他低声道,“我愿意。”我猛抬起头,不敢相信他就这样轻易出口。他望着墙角的七叶树,好像在诉说一个别人的故事。“我二十二岁时遇到一个人,差一点以为就要得到她,结果却没有。我想一定是我不够好。三十岁时我又爱过一人,我把她圈起来却还是让她逃掉了。我以为她不爱我,刺伤了她,等我发现我错了再去找她,却只找到她的簪子。我当时想若还能再见她一面,我什么都愿意。”      他低头拨弄一下手上的臂环,我便觉得五脏六腑都纠在一起。“这些年我想明白一个道理。也许没有人能够留住别人。留住的只是自己。然而人生只有寥寥几次选择的机会,错过了就要再等许多年,或者再也等不到。”      他的手攀向我的脸,拇指的剑茧沙沙的摩着我的唇畔,“前几天你忽然出现,我想这一定是最后一次。一早上找不到你,我突然害怕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所以,你不爱这里,没关系。我们可以换一个你喜欢的地方。这一次,我跟你走。”      我心上一疼,眼睛里有东西掉落,滴到他的袖子上,淡淡的晕成一个圆,一个又一个。人生确有太多岔路,若我在清晨的雨里踏出那一步没有回头,便不会知道错过了怎样的心意。可是纵使我心里想要他想得要死,也不是一切就能顺理成章的。      我突然就觉得委屈,我一生到现在为止没有几件想要的东西,偶尔遇到不是得不到,就是如此艰辛。我揉了揉眼睛,半真半假的揶揄,“我要带走的人都是将死之人,阳寿已尽。你不怕我是黑白无常,锁了你去见阎王爷?”      他嘴角噙着笑意,手指划过我的眉毛。“你若是谢必安,我做范无救又何妨。”      那一晚万籁寂静,连虫鸣都不曾响起。七叶树轻轻拂动,洒下一地残留在枝叶上的雨水。他将那只臂环收拢在袖里,轻描淡写的说,是那只金簪的抵押。而我伏在他背上,只怕他有一天知晓了那臂环真正的意义,便会后悔。      第二天我们离开了长安。临行前李逍然特别沮丧,摇着我的手说,“你还没来得及教我骑马呢。”我笑言下次一定,他便一把搂着我,在我耳边悄悄说,“姨,我喜欢你。就像喜欢小叔叔那样喜欢你。”我揉揉他顶上髻发,跟他说我也喜欢你,只要你别老调皮。出了东城门凌志问我,走水路还是走陆路?我侧头想了一下,反问他哪一个比较快。      “船运。”他认真道,“最快的话不到三天即到。”      我一拍手,“好!那我们走陆路。”他愣了一下,随即笑着说好。五天的路程让我们生生走成十来天,我只捡人迹稀少的小路而行,日出不起,日落而息。凌志也不着急,任着我游山玩水,一同宿营。山间到处是熟透了的蒲公英,马蹄一碰就炸开了去,飘飘散散,寻找下一个再生之地。夜晚萤火虫从草叶间升起,凌志将我包进他宽大的襕衫里,我便靠着他蜷缩在火边,听着木柴燃烧噼啪的声音,便觉得这是最好的时光,仿佛一切没有尽头,亦没有年月。    ☆、第二十六章   再绕远的路也有走完的时候,回头一看,总觉得太短。就好像借助时空转换你可以别的时代生活,到头来却发现并不会比一个正常人多活几天。以前看着身份证上的年龄自己都觉得是自欺欺人,唯一的好处是可以理智气壮的装嫩。所以当凌志又问起我的年纪时我虽然一口咬定二十九,心里却其实没底。      一路上我郑重思考着一个问题,如果把一个古人带回现代,会是怎样。我把自己想象成老板,揣测各种可能性,最终想明白了一件事,若想将这个人完全同化成可以信任的一员,最保险的方法就是清除他的过去。      这个念头在我脑海中浮出的时候我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凌志一定是察觉到了,突然搂紧我。额头被温热的掌心覆上,“怎么老魂不守舍的。着凉了?再有一个时辰就到了,回家好好洗个热水澡。”      手暗暗握紧他的前襟,我扭头看着他俊秀的侧脸的,想要问他如果有一天他醒来,发现身处一个陌生的地方,什么人都不认识,什么都不记得,会不会害怕?然后发现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害怕的未必是他,而多半是我。岔路口边立着一块牌子,指着洛阳的方向。突然间没了走下去的勇气,“我想逍然了。要不咱们回长安吧。”      他哭笑不得,“你就是想折回去咱们也得先回趟家,出来这么久,盘缠也见底了。”      出了这片树林,洛阳城南的丽景门遥遥可及。明明暖阳之下,护城河上水波荡漾,映着高高的灰砖城墙和两岸花开仗许的蜀葵。心里却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感觉。      慢慢以前说过,女人的第六感是上天赠与的天赋。所以当管家说有一个自称我家乡的人来找过我时,我一点都不觉得意外。我追问来人是何模样,管家大致描述了一番,却跟我心头几个面孔对不上号。“我只说您随公子出门去了,让他过两日再来呢。”凌志让他先下去,转而握紧我的手。      第二日果然有人上门,指明见我,那人一身绛红色软纱长衫,头发理得一丝不苟,革带上别着香囊坠玉,手里一把东夷折扇,穿过园中花@径而来,如假包换一个唐朝美男,见到我微微一笑,啪的一声将扇子打开。我看了他半天,才想起此人我确实认识。      “韩硕?”我想起好几年前曽见老大与他有过一段交情,却也好久没有见过他了。      他笑意吟吟,好像跟我很熟的样子,“你还没搞定啊?不行哦!这样会丢为师的脸的。”      “你少来,我只上过你一门课。还是选修。”      “那也一样。”他笑容可掬,摇了摇扇子,扇缘一指凌志,一股香风暗动,“想必这位就是李大公子了?这几年一直谣传你亡故,看来流言不可信、不可信呐!”      凌志只对他微微颔首。      “我以为你调走了。”我说。“不错,”他自己找地方坐下,接过下人奉上的茶,吹了吹,“不过还是在一个体系里。不同部门罢了。”端着茶盅轻嗅两下,微微皱眉,勉强似的喝了两口,“我还是比较喜欢煎茶。”他抬起眼在我俩之间转了两圈,眉角泛笑,“你是来旅游的么,这么没效率。我都在洛阳等了你七天了。”      我心想这是要说正题了,便示意凌志想要跟韩公子单独谈谈。凌志却不肯。我知道他担心什么,轻轻说,“这是在你家,你还不放心。”结果他脸色更加难看。      韩硕邪邪一笑,突然语气一转,幽怨的说,“阿蓝,你还不肯答应我吗?聘礼我都准备好了,你只要点头,明天就八抬大轿娶你过门。”话音未落,凌志寒着脸下了逐客令。韩硕用扇子遮住半张脸,神经病一样笑得十分开心。      “玩够了吗?”我一手扶额,这家伙突然冒出来到底是来干什么的。他大概被我一个后辈鄙视得有点不好意思起来,收了笑意坐得端正了些,“抱歉抱歉。其实李公子不必回避。咱们三个人在这说说话,只要不隔墙有耳,便很妥当了。”      我拉拉凌志的下摆,他垂眸看了我一会儿,缓和了些,挥手遣退了两侧的侍女,也让院子里候着的仆人退了下去。真不知道干嘛要整得这么兴师动众如临大敌。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韩硕重新摇起扇子,“我要是想,自然知道你在哪。只是你不知道我也在罢了。雨寒,我需要你。”他终于正色起来,“你可还记得上次买@春团事件?”他一提,我就知道他遇上的麻烦小不了。上一回赴后清的一个考察团暗度陈仓,打着采风的旗号把京城八大胡同的烟花巷逛了一遍,影响极其恶劣。着实花了我们好一番功夫才清理得差不多,此事引得高层震怒,底下人人自危,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我已经开始头疼。“行业越做越大,混进来杂七杂八的人在所难免,迟早会有这一天。”“不错,”他表示同意,“其实上面也早就有所准备,不然你以为烧那么多银子给你们做training难道只是陪那帮学术老头子们到处闲晃?”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袖珍玉瓶,扔给我,“你看看这是什么。”      我扬手接住,打开瓶盖用手轻扇,毫无气味。我看了一眼韩硕,见他没有阻止的意思,便从瓶子里倒出一些白色粉末,在指尖轻搓。不一会儿,我周围的物体开始扭曲,光线变得尤其明亮,窗前的紫薇花融化成一片粉雾,从窗棱之间飘散进来。桌上的残茶发散出百合一样浓烈的香气。我看着凌志,觉得他穿着T恤牛仔裤的样子真是清爽,他对我伸出手,悦耳的声音缓缓流淌,他说,雨寒,我喜欢看你穿裙子的样子。      我甩甩头,想将摸过药粉的手指埋进茶水里,却打翻了杯子。不一会儿身边香气褪去,粉红色的烟雾重新凝结成花,一切恢复原样,凌志抓着我的手腕反复冲洗我的指尖,担心的唤我的名字,我清醒过来,回头瞪着韩硕,“LSD!你带这东西来干嘛?”      “不是我带来的。”韩硕神情严肃,压低声音道,“你一定不会相信,这东西是从苏州一个画舫流出来的。我花了一番心思才搞到手。”我来不及震惊,心思飞转,这种致幻剂出世也不过几十年,能出现在唐朝,还成为一桩生意,只有一种可能,瞬间叫人不寒而栗。“难道?”我抬眼,韩硕郑重点了点头。      这件事太过严重,一时间我俩谁都没有话说,彼此互瞪。最后还是我开口问道,“你打算怎么办?要不要我先上报一下?”      “他们已经知道了。你的调令我都拿到手了。”碍于凌志在场,他只象征性挥了挥手里的信函,那枚印章倒是清晰可辨,“你暂时归我管了。不过这件事,光靠我的人,即使摆平了难免动静太大。我猜敢揽这桩生意的人级别一定不会低,说不定你我的资料都按在手里。只怕咱们一动就先被对方发觉了。”他若有所思的停顿片刻,才缓缓接道,“我要的,是一个彻头彻尾没有关联的人。一个绝对不会引起怀疑的人,就比如说,”他目光转向凌志,似笑非笑的端详着他,让我心中一凛,“李大公子。”      “你开什么玩笑!”我腾的站起来,方才知晓他真正的来意,怪不得他对凌志毫不避讳。      他漫不经心的摇着扇子,“怎么我看起来,像是在开玩笑么?”      我挣开凌志的手,两步走到韩硕面前,他泰然自若的直视我,仿佛是我小题大作了一样。我居高临下的看了他一会,咬牙道,“我以为不牵扯不相干的人,是入门第一件要记下的规矩。”      他笑得高深莫测,“雨寒,规矩总是人订的。上次的事牵扯到多少人,我想你应该比我清楚。”      我冷笑,“我凭什么相信你?你以为这样凭空出现,说一两句危言耸听的话就能让我坏了规矩?我怎么知道这药粉不是你弄来的?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在拉我下水?我要亲自去问老板。”      他做了个请便的表情,手中的折信递给我,“谨慎的确没错。不过他也没权利知道太多。哦对了,他不是给了你那对手环了么。”      白纸黑字后是老板的亲笔签名,日期在我动身之前。原来此事已经早有筹划,倒回去一想,的确说得通。若真有那么一个人,本来命数已尽,利用他替我们做妥这件事,也算无可厚非。可是这个人怎么能是凌志!何况他也根本不是!我慌起来,“不行、绝对不行!撇开那些不谈,你也知道致幻剂的厉害,你让一个无辜的人贸然前去,不觉得太冒险了吗?何况对方若是你我同行,让一个对...对我们一无所知的人...这简直就是以卵击石,根本一点胜算都没有!”      “我可不认为没有胜算。”韩硕眉毛扬起,“据我所知李公子也不是第一次跟咱们打交道了。之前穆远和你不都找他过过手,他既然能屡次逃过,想必有过人之处。我相信这次对他而言也不是什么难事。”      我一愣,“你说什么?”      他没有注意到我的异样,无奈的摊手,“而且你知道那玩意卖得多贵嘛?普通人哪里消受得起。总得找一个家资丰厚的人才说得过去吧!怎么想李凌志都是不二人选。他不知道的事情,你完全可以教他。雨寒,你在担心什么?LSD的残留率极低,不过是几场幻梦罢了,不会损害神经的。再说我们需要的也不多,只要摸清幕后的人,剩下的自然由我们的人处理。”      我气的发笑,“不会损伤?不会损伤为什么要列为禁药?你怎么不天天当维他命吃吃看?狡兔死走狗烹。别当别人都是傻子!他这么做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为什么要帮你?”      他唇边泛开笑意,让我隐隐觉得自己是一只许久以前就被盯上的猎物。“他为什么不愿意?你应该给他一个理由,让他愿意才是。我既然敢提出这个邀请,自然就会有买单的能力,你想要的,说不定我可以实现哟!若是当年的穆远,大概都求之不得呢。只可惜他没有你这样好的运气。”      “你!”指甲嵌入掌心,“这都是你一开始设计好的?”      他摆出无辜的样子,“瞧你说的。我要有这样好的本事,就不用铤而走险,大老远来找你商量了。”      他笑意渐盛,啪的一声合了扇子,站起来说道,“今天我只言尽于此。做不做这桩买卖,你们自己决定。”话虽如此,言语间却十分驾定。扇尖戏弄似的点了一下我的肩膀,“本来想给你三天时间考虑的,没想到你们回来的这么慢。明天我来等你回复。若是成交,我要看到臂环。当初我费尽心思帮穆远弄出来的东西,老是无用武之地怎么行。若是不同意——”他微微俯身在我耳畔,用只有我俩能听到的音量说,“那也没关系。为师我会帮你摆平这个麻烦的,一定不会让你再度失手。”      他微笑着抽走了我手中的调函,走出去的样子和来时一样闲庭信步。我抄起手里的玉瓶狠狠砸出去,哗啦一声在他身后摔了个粉碎。瓶子里的药粉原本没多少,瞬间随风化得干干净净。韩硕回过头来,盛满笑意的目光越过我投向凌志,“李公子,我们后会有期哟!”       作者有话要说: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连花 径两字都要口口? ☆、第二十七章   麦角二乙酰胺,迄今为止最强烈的致幻剂。这不是我第一次体验它的效力。那时候穆远对我而言还只是培训师,而我也没信心会通过最后的考核进入组织。在一次被严格监控的致幻剂耐受性测试时,所有学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触了LSD。没有人知道会经历怎样一场幻象,据说绝大多数情况应该都是美妙的情景,而我不幸是唯一一个遭遇了Bad Trip的实验体。      其实不过是一些不太快乐的回忆,却在药效的催发下压抑得令人难以承受。我记得清醒过来的时候周身冷汗,仿佛溺水一般大口地喘气。穆远站在我身边,而其他人都还在梦里。他没有问我看到了什么,却把我带在他身边寸步不离两个星期。后来我才知道,这种药剂虽然几乎没有生理成瘾性,却会让某些人产生心里依赖甚至毁灭自己。几个月后穆远成为了我的导师,我开始跟着他到不同的朝代旅行。      等我自己也当上培训师的时候,这种秘密测试已经被废止,听说有一个学员体验后精神错乱,从附近最高的塔楼上跳了下去,死的及其难看。      我最近有时会想,若真能将凌志带回去,我要带他去看望远镜下的星空,去看霓虹灯下繁忙的都市,去跳伞,去出海,让他看到一千年后人类科技最伟大的发明,我引以为傲的那个世界里的种种美好。没想到不知不觉间,后世文明的触角已经先我一步伸进这个纯净的时代,最先来到他面前,却是散发着糜烂味道的罪恶的花朵,我最不想让他看到的东西。      “那是什么?”他眉头深锁,仿佛也预感到背后的罪恶。我看着方才沾过药剂的指尖,愤愤地吐出一个字,“毒。”      “他对你下毒?!”我收回手,“不,只是让我亲自验一下罢了。真正的使用方法应该是口服。”他皱着眉,“雨寒,告诉我你需要我做什么?”      我听见自己极轻的笑了一下,“别自以为是了。你还真以为自己是李凌志。”      我从来就不觉得吵架能解决任何事情。所以当我苦口婆心、口干舌燥、急火攻心却发现对方还是油盐不进的时候,我开始考虑家暴说不定也是有它存在的道理。      “我总能查出来你是谁的!你以为真的能□□无缝?连逍然那么大点的孩子都知道你是冒名顶替!”      “孩子的话你也信。”      “我为什么不信?你自已不也承认了!”      他挑眉,不愠不火,“哦?我说什么了吗?”      我回想,他的确是没有“亲口”承认,瞬间觉得要被他气死。“不管怎么说,你甭想插手这件事!”      “你需要我。你的朋友说的很清楚。”      我咬牙切齿,“如果他知道你不是李凌志,我保证他绝不会来找你第二次!”      “是吗。”他问我,“你可有何证据证明我不是?”      我张口想了想,发现立即要拿出实实在在的人证物证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免后悔自己一时大意,没有把这件事彻底追查下去,纯属私情误事,害人害己。只好反问他,“你又有何证据证明你是?”      他淡定从容的点头,“凭我是这府里的主子。凭我可以调动朱雀堂的分支。”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虽然他的真实身份可疑,但他的确有李家独传的佩玉。我曾经在回洛阳的路上把它拿在手里把玩过,那是一块通体白净的软玉,触手生温,细腻油润,中间篆刻着朱雀李氏,四周装饰着云纹。据说他出现时府里下人都已全部换过,没有人认得他,但只凭这块玉他就在第二天见到了朱雀堂的当家李凌云。      我突然有一个念头,如果我能拿走那块玉牌,或许就可以阻止他,也或许可以打消韩硕的念头,毕竟这也算帮韩硕免费获得了一个真实可信的身份。反正都不是本尊,换谁不都一样。而且据我观察,凌志似乎对接手家里的产业完没什么兴趣,或许是李凌云打理得实在太好的缘故,反正我从没见他去过铺子,南方的分铺就更不可能见过他了。我女扮男装也好,韩磊易容也好,甚至随便雇一个什么人都好。只要不是他。      打定主意后,时间就变得特别漫长,每一分钟都是等待。凌志看我不再坚持,以为我最终答允了,亲着我的额头说,不要担心。可是我只是焦躁而已。      日月交替,一弯孤月徐徐升起,我枕着他的手臂,告诉自己不许翻来覆去。他温热的鼻息落在我的颈后,我的心跳重得像擂鼓,一心只盼他早点睡去。可惜天不从人愿,他揽住我的腰贴上来,在我的耳垂边呢喃,“睡不着吗?”      床帏的流苏晃得厉害。这个男人,我抗拒不了他的诱惑。我爱极他温柔的眼,挺直的鼻子,薄而柔软的嘴唇,我爱极他捉着我的下巴狠狠吻我的样子,他此刻爆发在我身体里与我融为一体,他是我的一部分,绝对不能伤害的一部分。      我从来不知道可以如此迷恋一个人,我要看看我的三生石上是不是刻着他的名字,才会明知他是错的人,还想要跟他一起错下去,欲罢不能。看着他终于安静下来的脸,听着他均匀的呼吸,我抽出被他压住的头发。枕边沉睡的这个人,我要与他天长地久,但不能是现在。我必须帮韩硕查出那个贩卖幻药的幕后黑手。      掀开薄被,我小心翼翼的从他身上越过,床板的每一次轻颤都害我神经紧张。我赤着足,翻出迷药,闭气将它们统统化开。这足够让一个人昏睡到次日中午了。看着青烟散尽,我才迅速穿好衣服,他的玉牌就挂在架栏上,微微的烛光下闪着柔和的光彩,一如它的主人。我想起一只臂环还在他那儿,犹豫再三决定留下它,好让他醒来后能明白,我会回来找他的。      夜黑的厉害,弧月高悬,却暗的没有一点存在感。我有点辨不清方向。明明下午还好好默记了一遍,却好像总也找不到出去的路,大概是刚才还是吸进了不少迷烟。好不容易摸到门口。大门已经落锁,边上的小门只一道门闩。我缓缓拉开,尽量不让它发出金属摩擦的啸叫。那样的声音即使一点点,在这样的寂静里也尤为刺耳。      出去以后要尽快找到韩硕。我需要在凌志发现我们之前说服他并动身离开。我已经开始打起腹稿。小门被我推开一条缝,我一脚踏出去,却突然发觉门外还有一人!我来不及反应,手刀劈向他侧颈,他却先一步侧身,擒住我的腕子一个反转,身后传来熟悉的嗓音,在夜风里暗哑得让人难受,“你连我都骗。”      一匹青花马从城南蹿出,一跃融入无边无际的黑暗。我被缚住双手横置在马背上颠得七荤八素。他发狠似的抽着马,完全不顾及我和马的感受。看清他的脸的那一刹那我觉得自己简直糟糕透顶,我这么爱着人,我却想不出一个不伤害你的方法。      我的负罪感没有能持续很久。如果你能手脚无处着力的趴在一匹急速奔驰的骏马上,眼前是令人眩晕的飞退的野草,胃里翻江倒海却还要努力保持平衡不至坠马,你就能明白我此时的心情。我边吐边在心里问候他祖宗十八代,我作死的干嘛要拦着他!吐到后面,我已经天旋地转浑身无力。没有掉下去真是个奇迹,不过我宁可摔下去起码能早点结束这份罪。      在我觉得自己一条命耗去四分之三的时候,马终于刹住,凌志伸手将我拉下,我腿一软就摔在他怀里。他试图扶我起来,一动我就呕吐不止,他只好跟我一起坐在地上,让我趴在他膝头。      许久我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这是打算弃尸荒野么?”我本来的计划是要冷冷的质问他,让他意识到这样的体罚有多么不人道,无奈发出的声音却软得像在求饶。他冷哼一声,“你不是很能耐么。”等我终于有精神打量四周,才发现这是一个村子的入口,路旁的老树投下一片巨大的阴影,整个村子还沉浸在睡梦之中,只有偶尔一两声犬吠。      他抓起我的手,手腕上的衣帶勒得很疼,不过比起刚才已经好上很多。我很少晕车晕船,却不知道还可以晕马,而且晕起来这样生不如死。村子不大,零散的几户人家很快被我们绕过。再往前,什么都没有了。一条小路蜿蜒而出,绕过一片水塘,伸向别处。他完全停下脚步,顺着他的目光我才留意到眼前其实是一栋房子的宅基,石头堆起的墙垛,石板垒出的台阶微微开裂,缝隙中的杂草生机勃勃,藤蔓柔软的枝条挽上残留的木桩,开出白色的小花。除此以外,别无他物。我不明所以的看着他,却见他神色缓和了一些,手掌慢慢抚过残墙断砖,留恋似的来回摩挲。      “大门在这里,”他眉眼低垂,似乎在自言自语,又似乎在说给我听,“门板老是关不严,虚掩着。一进来,这里是一条木案,上头总摊着一叠熟宣,毛笔从来也不挂起,直接搭在半干砚台里。蜡烛总是只有半截。”他描述着,仿佛一切尽在眼前,却听得我云里雾里。“边上是格子架,统共也没有几本像样的书,零七八碎小东西倒是摆了一堆。”他苦笑着摇摇头,继续往前,“饭桌在这里,统共两只碗,还有一个豁了口,吃饭都得小心翼翼。碟子倒有几只。后来统统让我扔掉,换了一批。”      他走到最深处,双手停在空中,回过头来凄然道,“这些你都不记得了,跟你说又有什么用。我有时候想,你到底有什么好,只想着逃走,只有我一个人像傻子一样念念不忘。看来你是真的不会爱上我了。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彻底消失?为什么还要回来?”      他的声音渐渐变冷,“我忘了,你是为了李凌志回来的。你从来也不会为了我。”    ☆、第二十八章   我应该毫不迟疑的告诉他,我爱他,我有多么不舍得离开他,我一定会回来寻他,只为他一人。然而刹那间的犹豫,自己也不知道错过的是什么。在别人想听的时候不曾说出口,待你想说的时候,有岂知是否还有人愿意听呢。      但当时我就那样傻傻的相信,只要他愿意放手就一定不会被牵扯进这一切。所以我吸吸鼻子,故作从容的说,“不过是你自作多情罢了,我可曾许诺过你什么没有?”      “不错。”他缓缓点头,残留的温情退得一丝不剩,有如这暗淡的月色,“你的确从来不曾。”远处一只惊鸦在黑暗中啼号了几声,他冰冷的声音再度响起,“你可还记得我上次对你说过什么?你若离开,我定不会再等你。”      我低下头,眼泪直直掉在地上,不曾在脸颊留下痕迹。他走近我,抽出一把袖刀将束着我的衣带挑断,“这是我最初遇见你的地方。我总想着带你来看看。现在...”他看着我红肿的手腕,眼中不再有怜惜。“好自为之。”      马儿应他的哨声而来,我想,他就要离开了,消失在这茫茫的夜色中,也消失在我生命里。这不是很好吗?他终于愿意放手了。可是我却害怕了起来!“等等!我的臂环——”他顿了顿,从怀里掏出那只金属环,当啷一下扔在地上,一直滚到我脚边。我拾起我的臂环,怔怔望着他翻身上马。“等等!”      “又怎么了?”他皱眉,似是已失去了耐性。“你...你的簪子...”他一挑眉,“我李家还没小气到要收回送女人的东西。你不要,扔了便是。”他不再看我,一扬手,马儿绝尘而去,没几步就被夜色淹没,只听得那清脆的马蹄声,是真真正正远去了。      我慢慢蹲下身,将湿冷的脸埋在手掌里。      然而我没有资格放肆太久。二十分钟后,我擦干眼泪,站起身来仔细辨别方向,朝来路走去。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得去做!我得去找韩硕,让他打消利用凌志的主意,还有,帮他找出走私致幻剂的内鬼!星辰暗淡,这一条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头。当天光亮到能看清路边野草的时候,我顾不上酸痛的两脚,打心眼里急躁起来,没有交通工具,要走多久才能回到城里?见不到我,韩硕会不会直接有所行动?      所以当我在拐角处看清迎面而来的绛红身影时,边叫边挥舞着迎了上去。对面马上依然保持优雅身姿的“贵公子”勒住马故作惊讶的问我,“这是怎么啦?你们俩闹翻了?”      我直接跳过这个问题,向他吼道,“他不是你要找的人!他不是!!你要是敢把他牵扯进来我现在就回总部举报你!”      韩硕纵纵肩膀,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愤怒,“既然你这么坚持,那就没办法了。”他伸出一只手,示意我上马。我没有动,不相信他会这么轻易放弃。“好啦好啦!”他叹口气,“真的没时间了!我就那么提议,帮不上忙就算了,我不会说出去的。不过咱们得马上启程了!”他皱眉,“装备和其他人就要到了。”      “装备?发到哪里?”我成功被他转移话题,抓住他的手跨到他身后。但其实是我自己不能再谈下去了。只要一想起凌志离开时冷淡的脸,就得花好一阵子才能压下翻涌的泪水。不要想他!我调整呼吸,详细询问着韩硕的计划。      “就咱们俩身上玩具级火力的家伙,你觉得能搞得定邪恶的大Boss吗?我之前都是怎么教你的?”韩硕一夹马腹,带着我朝远离洛阳的方向跑去。我努力不去回头,却一闭上眼就是李园的一草一木。      韩硕帮我买了匹马。一路上我有些魂不守舍,不知不觉间竟已南下到了建邺。这里离苏州城不远不进,接应的坐标就设在建邺的郊外。我们前后又买了好几匹牲口,和一辆马车。我咋舌道,要来这么多人吗?韩硕向我挤了挤眼睛,表示还有设备。传送门打开时是午夜三刻。荒郊野岭里,我跟韩硕拉着十几匹马,瞠目结舌的看着扭曲空间里渐渐出现的几个人影和堆积小山一般的一大堆行李。错!只有我一人瞠目结舌,他却泰然自若,甚至还显摆似的跟我眨了眨眼睛。      “这...也太招眼了吧!”      “没办法,要建一个临时基站,这些都是必须的。”韩硕数着那些箱子,说完斜眼看向我,“酷吧?要不要考虑调到我这边来?”      除了韩硕,其他人我都不大认识。好在一路上他已经给我一一介绍过。盘点完毕,大家将设备分散,每个人携带一部分,测试了彼此之间的联络器,打算化整为零的进入苏州城,好掩人耳目。我还是跟韩硕在一起,先行一步,要到城里找一个方便监视又隐蔽的地方。哪里有这样的地方!我暗自担心,通讯仪器,监听设备,连微型发电机和稳压电源都抗来了!放在谁家不引人侧目!韩硕倒是胸有成竹,进城后带着我兜兜转转,一直找到一座不大的院门前,和出来应门的小斯报了名号,那小斯扭头跑进去,不一会一位四五十岁的管家好像专门等着我们的样子将迎我们进去。我满腹疑问的看向韩硕,他神秘的一笑,又冲着我眨眨眼睛。      这院子外面不显眼,里头倒不小,院里套着内院,白墙灰瓦,翠竹瘦石,流水潺潺,与洛阳长安截然不同的一派南方风格。管家一直把我们领到最里面的一个偏僻侧院,这侧院紧邻着一道小门,出入方便又隐蔽。院子里似乎一直没什么人住,虽然看得出不久前被人打扫过,却还是有不少积灰的角落,韩硕矫情的撇撇嘴。      管家没说什么就离开了。我俩撩起袖子开始收拾,其实是韩硕指挥我。没有窗户的里间作为工作室,把伪装成被褥杂货偷偷运进来的设备各就各位。偶尔停下手的时候,我还是会忍不住想起凌志,只好再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总之我不能让自己闲着。      接下来的几天里,其他人陆陆续续的抵达。完全安顿下来已经是半个月以后的事了,我有点心浮气躁,可是韩硕说,欲速则不达。一定要有万全的把握才可以开始。将近一个月后,基站开始投入运转。看着这有如实验室一般的地方,有时候我自己都分不清自己到底身在哪个年代。      再没有李凌志的一点消息。一开始我还担心韩硕会找他的麻烦,因为韩硕一向是说什么就是什么的人,他盯上的东西,不会轻易放弃。但看起来他现在似乎一心投在手边的工作上,仿佛之前的插曲完全没有发生过一样,我又怕提醒了他反而坏事。那只金簪被我随身揣在怀里,实在难受的时候,就把它握在手里。凤鸟的翎羽抵在掌心里时,就会想起当初他那被汗水打湿的头发,和那句如果我走了,他便不会再等我的话。等我啊!求你再等等!我心中呐喊,却还要在其他人面前装作什么事也没有的样子。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行动终于开始。锁定了画舫的位置,那是建在太湖旁的一处叫做梦园的私宅,外面看起来并不算太起眼。岸边栓着四五只大船,造得十分讲究。我跟苏倩到附近收集情报,顺便绘出周围的地形。苏倩不怎么爱说话,身手却好到令人咋舌!我亲眼看见看她用一块石子把树上乱叫的野猫打得掉下树来,她看起来年纪也不算大,这是得多少年的功夫才能练出来的呀!老余死宅在工作室里,长衫穿在他身上就好像睡袍一样,韩硕每次看见他都忍不住翻个白眼。他主要负责技术上的事,摆弄那些个接线比女人绣花还溜,平时也懒得出门。剩下两个人比我大不了多少,一个有着粗粗的眉毛,大家都叫他小新。另外一个叫做顾博,长相十分寡淡,只要一走开我立即就想不起来他长什么样子,他俩动不动就消失一个晚上,回来时有时候裤腿都湿透了,我想他们应该是扮成渔夫去监视画舫了。      梦园的3D模型在电脑上渐渐合成出来,园里的布局也初现端倪,原来这园子在太湖里竟还有一个岛!岸边的宅院不过只是入门而已。韩硕得到消息,梦园的致幻剂最近可能要有一批新货送到,大家听了都有些兴奋,若能发现是谁在送货,找到上头的人就有了线索!他和老余俩人白天黑夜轮流埋在工作室的电脑前,耳机一刻也不离手。小新那俩更是竟然被他派出去盯着,我跟苏倩只好暂时沦为“后勤”,负责买菜、做饭、供电,或是和邻居打交道这种琐事。说是我俩一起,其实也真指不上她。买个菜价也不还,洗鱼剁鸡更是跟肢解尸体一样,做饭这件事我只好一半靠外卖,一半靠自己,只给她一些简单的活打打下手。      苏倩这姑娘真是习惯了静默。你不问她,她绝不说话。你问她她也不一定回答。所以我俩虽然朝夕相处了这一段日子,但我对她其实还是一无所知。就比如现在,我俩已经在一个屋里一声不吭了半个时辰了。虽然她把我当空气,我的每一根手指却又都被她看在眼里,就好像夜里我的每一个翻身都能把她惊醒。      “苏倩,”我实在受不了这样疏离的氛围,只好先抛出橄榄枝,“你也是韩硕借调过来的吗?你以前在哪个部门?”      提到韩硕,她比较会回答我,果然她抬头看了我一眼,淡淡的说,“什么部门?我只给他一人做事。他说什么部门就算什么部门。”      呃,这是什么职位?私人女秘书?我只好点点头。“是吗。那你俩怎么认识的?”等了半晌,看她压根没有回答的意思,只好讪讪的自己圆话,“他教过我,我也算是他的学生吧。”      我以为她又要把我当空气了。沉默了好一会儿后,她才迟迟开口,“他...帮过我的忙。”真是惜字如金。      我实在不知道这谈话要怎么进行下去,浑身难受的坐了一会儿后,还是决定去工作室转转吧,起码能直接问问韩硕这丫头的来历。谁知那边也正焦头烂额,在这节骨眼上,监视仪器的芯片烧了一只,偏偏老余手边还没有备份。“回去换吧。这硬件上的事儿,我也没辙。”他摊开手,也是无奈。韩硕恼怒的把耳机丢到一边,皱着眉不甘地咬着指甲,“说的轻巧!”      他这么说是因为还要考虑到对外保密,之前这堆东西和人就已经费劲一番心思,拐弯抹角的弄过来的。何况老余一走,这一屋子东西还真谁都摆弄不了。权衡了半天,韩硕决定让小新替他回去去,老余拉了张单子,把能想到的都列上。这一去一回,少说也得两三天。小新一走,顾博就剩下一个人了。    ☆、第二十九章   我俩换成渔夫的打扮,抹黑从芦苇中拉出之前他们藏在那里的木船,吱吱呀呀的朝湖中的小岛划去。小顾这个人还算好说话,我俩便有一句没一句的小声聊着天。夏末湖面的夜风冰凉,即使身上刻意穿得厚实,手还是会懂得发僵。湖中的小岛灯火通明,那几只大大的画舫在水面缓慢的航行,彼此保持着一段距离。顾博说,每一座画舫上都有一位或几位客人,远远的能闻到丝竹之乐,在夜风中时明时偃。离我们最近的画舫上,还有一女子坐在靠船头的位置拨弄着箜篌。      我托着下巴望着这一番夜色,忽然心绪也随之飘荡起来。我多想此时回过头去看见的是心头那一副面容,月华在他的脸上晕染,那双眼睛像星光一样烁烁。我会对他一笑,软软的倚在船头,听那仙乐在风中如咽似幻的飘渺。      看我出神,小顾好心提醒,“别发楞了,赶紧拿望远镜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寻常的人。”      他说的对。我叹了一口气,现在还不是失神的时候。架起望远镜,才发现这真心不是容易的差事。小木船在水面晃得厉害,很难把目标锁定在视野里,看不了两眼就叫人晕得想吐。      “太晃了!看不清。咱们靠近一点。”      “好,别出声。”他摇起船橹,小心不发出太大的水声。      我们一艘艘靠过去,船舫大同小异,装饰着不同的垂帘。船头是歌女演奏的地方,中间是摆满水果、美酒、点心的八仙桌。船尾包起三面,与前厅用半透明的软帘隔开,只有当客人微醺被侍女扶进去时候,才能隐约看见里面是几张软榻。想必幻剂就是在那里被享用的。      夜越来越深。水雾升腾起来,将月色都晕染得迷蒙一片。歌女们渐渐停止了奏乐。画舫就那样安静的漂在水面,等待着一场又一场斑斓而又荒唐的梦境。偶尔有客人衣衫不整地冲出来,手舞足蹈的大叫或是狂笑,很快就被守在一旁的侍女搀扶回船舱里,这一切都发生在这寂静的湖面,显得疯狂又那么不真实。      我叹了口气。看来他们还要许久才能把药效散去。慕名而来除了巨贾竟然还有文人。大概是为了追求才思泉涌才甘愿一掷千金吧。“船上的人我都看清了。应该没有什么特殊的人。”      顾博点点头,“那我们去岛边看看。今天雾大,可以靠得更近。”说着又摇起了橹。水雾渐浓,岛上的灯火糊成一片,这真是近距离探查的绝佳机会。即使被人发现,也可以装作迷路的渔船。      “不行。再近一点!看不清。”即使加上了夜视滤镜,视野里也还是混沌一片。“不能再近了。水声太大。”顾博压低声音。      这座岛比我想象中要小。不过透过灯火,隐约可勾勒出一个大致的轮廓。“你们上去过没有?上头什么样子?”      顾博摇摇头,“韩硕叫我们先别上,怕打草惊蛇。”      “你们都没上去过?”我吃了一惊,那韩硕那些言之凿凿的消息都是打哪来的?      “他肯定还有内线。”小顾说着将船摇开。“你没看他整天耳机不离手,设备一坏,急得什么似的。”      “内线?是谁?”我又回身调我的夜视镜,其实问了也是白问。这里面除了韩硕是我一开始就认识的,其他都是第一回见。      船已经绕岛一周,还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角度。我们俩都有点着急。“看这样子,估计得下趟水了。雨寒,你会撑船吗?”      我不会。那么下水的就只能是我了。小顾有点担心地看着我带上装备,下水前我比给他一个“没问题”的手势。      湖水没有想象中冷,一开始狂打几个寒颤后,便觉得似乎还有一点温暖。我穿了一身紧身长泳衣,踩着脚蹼,朝岛上游去。水中的世界更加寂静,呼吸管几乎是唯一的声音。摸到岸边,水已经很浅。我趴在水里,终于能用夜视望远镜看清上面的情况。上头的建筑没有围墙,亭台楼阁借着地势搭建得十分巧妙。借助之前老余合成的3D模型,我很快就对岛的布局有了个大致的了解。      入夜颇深,岛上仍是一番热闹景象。下人们忙着整理客房,好等待画舫上的客人回来。不时还能听到他们说笑。而我趴在水里像是一条好奇的人鱼,窥视着繁华的人间。小顾让我留心不寻常的人,其实就是行为举止不同于这个朝代的人。即使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我们,在独自一人或是完全放松的状态下也会不自然显露出原生时代的痕迹。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试图分辨出这样的人,取证后交给韩硕。观察了一会儿,我决定换一个位置。这里更靠近高级的客房,如果真有可疑的人来访,那么更有可能被安排在这里。      许久也没有发现什么异样。或许是送药的人还没有来?要不是湖面上那些疯狂而又迷醉的客人,这里好像只是一座奢华的风雅之地。看了看腕表,我有点想回船上去,这样长时间泡在水里着实让人难受。然而就在这时,一个身影进入我的视野。那个人本就穿着一身深色衣裳,整个人坐在阴影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他就那样静静的坐了一会,仿佛望着湖面出神。不一会儿,他起身离开,从头到尾我也没有机会看清他的样子,或是听到他的声音。      可我的心突然狂跳起来!仿佛曾几何时我曾不止一次这样一身冰冷的浸在水里,远远的看过那样的身影!是谁?那感觉在心头徘徊不去,然而若要记忆里细细搜寻,却只有一片模糊!不好的预感一旦浮现就难以释怀,我只觉得自己的心一半提到嗓子眼,一半又沉得不能再低!我不能就这样离开!可是又没有带上岛的装备。犹豫再三,还是觉得有必要亲自确认一下!起码看清他是谁!下定决心后,我蹑手蹑脚的从水里爬上岸,将脚蹼和呼吸管藏在一片灌木下,记下确切的位置。赤足踏上庭院里的落叶时,我的每个毛孔都紧张得要立了起来!      我顺着他消失的方向摸去,小心的避开偶尔经过的下人。人生地不熟,又兜兜转转的,不免有些沉不住气。难道刚才只是错觉?我甩甩头,那种感觉那么强烈,绝不可能仅仅是擦肩而过的什么人!      离与顾博约定好的会和时间只剩半个小时,再找不到人就只能回去了。正在这时,那个身影又出现了!只是匆匆一闪,他一拐就又消失了!我几步追上去,刚跟到那个拐角,突然从墙那边伸出一只手,一瞬间几乎擒住了我的脖子!一个熟悉的声音低声冷笑,“现在还来这一套!贵园就是这样做生意的吗?”      这下糟了!我慌乱中拆了几招,就知道自己远不是对方的对手!正想着如何脱身才好,对方却突然收了手,只听他冷冰冰的说,“怎么...你来干什么!”      黑暗中我终于看清了那张脸,脑子里却嗡的一声炸开了!我终于知道那身影为什么那么熟悉!为什么我心里会极度的不安!我从骨子里散发出一股寒意,浑身抑制不住的哆嗦,“这话应该是我来说!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日思夜想的人,此刻就站在我面前!他一把将我拉近阴影里,小心的四下看了看,拧起眉头低声说,“赶紧走!穿成这样你就不怕被人发现!”      我无暇去顾及我的打扮,抓住他眨也不眨的盯着他的眼睛,“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在这里干什么?”      他没有吭声。      “是因为...我吗?”我颤着声猜测。有什么东西是我不知道的?韩硕还是得到了他。      “不是!”他飞快地否认。顿了顿又补充道,“你走吧!我是来这里谈生意的。”      “你撒谎!”我激动得浑身发抖,“你撒谎!!”      我心心念念的人啊,他现在终于站到了我的身边,我却如此的难过!“你到底是谁!我们认识很久了对不对?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胸口一阵抽痛,是明明早就痊愈了的旧伤。脸上一片温热,视线模糊中,他又变成了那个身影。希望?绝望?是要奔向他?还是要逃离他?这感情如此复杂,让我莫名惶恐!      “谁在那儿?”一个侍女寻了过来。      一定是我刚才声音太大了!怎么办?眼看左右已闪避不及,凌志情急之下一把扯开衣服,就势把我压在墙上!他宽大的袍子掩住我的身体,低下头装出正和我亲热的样子!      “哎呀!对不起!”那侍女见状忙低着头退了回去。大概以为撞见客人的风流之事。      一切又归于宁静,只是我被他压在身下,几乎忘记了怎么呼吸!他的一切离我这样近,体温熨烫着我冰冷的身体。他抬起头扫了我一眼,想要抽身退回去,我却一把拉下他,颤抖的贴上他的唇!      他没有回应,亦没有推开我,只是平静地由着我。而我已顾不了那么多!挣扎、犹豫、这可笑的一切!我爱他呀!即使他与我不属于一个世界!即使他已不在原地!“我爱你!我从第一眼见到你就爱你!从见到你之前就爱你!该死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你不想再等我了,可是我要你好好等着!谁准你淌这样的浑水...你都不知道...那些药、还有我们其实都是...一千年以后的人!”      终于说出来了!虽然乱得毫无逻辑。我小心翼翼的抬眼看他,怕他以为我在耍他而愤怒。然而他的眼神终于柔软了起来,摸了摸我的头发,将额心抵住我,轻轻的闭上眼睛。“我知道。韩硕都告诉我了。”      韩硕这个混蛋!我要杀了他!我哭的更凶,却又不能发出声音。他怎么能跟没事人一样瞒着我!      “快回去!这两天绝不要再来了。”凌志警惕的看了一下四周,回身紧紧抱了我一下。“送‘货’的人就要来了。顺利的话,不出一个月就会结束了。”他牵起我的手,很快就带我绕了出去。      “你怎么来的?”      我吸吸鼻子,“有船在外面接我。本来没打算上岸的。”湖上的画舫已陆陆续续的收了回来,灯影摇曳,倒影在湖面。上岸的客人们手舞足蹈、步伐虚浮,一个个仿佛大梦初醒一般,却又恋恋不舍,他们都经历了怎样的虚幻呢?“凌志——”我突然抓紧他的手,紧张的看着他,“你有没有...他们有没有...”      他的手指微微一颤,我的心仿佛就要碎了。然而他还是神色如常的说,“我没事。放心吧。”说完还刻意笑了一下。我已经好久没有看过他笑了。上一次他露出这样的模样时,山间的萤火虫从草叶间徐徐升起,像是坠落到世间的繁星。我伸手摸了摸他的脸,一字一句的叮嘱着,“不管你看到什么...记住那都是假的!天堂也好,地狱也罢!只要你知道那是假的,它就伤害不了你!不要留恋!一切都是只一个梦罢了!”      “一场梦?”他望着我,目光渐渐越过我的头顶,在雾气中迷失了方向。“一场梦...”       ☆、第三十章   回到船上时,顾博差点要急疯了,“天都快亮了!我以为你出事了呢!”      “抱歉!”我敷衍他几句,心绪还留在岛上收不回来。      “你没事吧?”他注意到我的异样,狐疑的看着我。我打起精神,大致跟他说了说岛上的情况。      回到基站时天已经全亮了。韩硕和老余低着头鼓弄着设备,地上摊着被拆得零零散散的零件,原来小新已经赶了回来!我看着韩硕,心情复杂。他终于也察觉到我并非善意的目光,抬头问道,“怎么样?有什么情况没有?”      “送药的还没到,不过快了。”      我的语气不是猜测,而是肯定。他一下子反应过来,手里的家伙停在半空,瞪着我。半晌,放下手里的东西,拉起我就走。苏倩警觉的跟上来,韩硕一挥手,“没事,我就跟她说几句话。”      到个没人的地方,韩硕正色道,“他自愿的。真的。”      我静静看着他,不问也不说话。      “真的!我没逼他。我本来是想用点手段,但没使上。是他自己提出来要加入的。”他解释。“而且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反对,雨寒。这次任务成功了,我们可以以此为由把他运作回去。我保证!”他做了一个发誓的手势,“这样不是很好吗?你应该谢谢我呀!”      “你是这么跟他说的?”我慢慢的开口。事到如今,还能说什么呢。      他叹口气,换了个站姿。“即使不这样说他也还是会来的。李公子说他不奢求什么,只想要一个答案。我猜他估计早就察觉到了。我跟他签约的时候告诉他了一些,他一点都不惊讶。”      我想起他用额头抵住我的那个瞬间。你是怎样接受这一切的呢?凌志?      “签约?”我突然想起来,“臂环不是在我这吗?”      “技术早就革新了!那东西那么招眼,充其量也就是个道具。现在都改皮下植入了。”韩硕解开领扣,让我看他锁骨下面的一个小小突起。他如果不说的话我还以为那是颗青春痘。“你也...?”我不知道他也有这样的东西,伸出手摸了一下,“我也会被植入吧...”      “那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他纵纵肩,又把扣子一粒粒系回去。“有失才有得,总要付出点代价的,看什么对你比较重要了。”      我怔怔地看着他,什么对我比较重要呢?      “雨寒,有些事你不记得了。但他是个难得的男人,值得你用一些非常手段。”韩硕一丝不苟的整理着衣领,又加了一句,“你要是不要,我可以考虑替你收了他!”他暧昧的对我眨眨眼,立马又回到不正经的样子。      “是吗!我会把这句话告诉苏倩的。”我凉凉的说。虽然不知道他俩到底有什么过往,但苏倩只对韩硕的事情关心。他的笑容果然僵在脸上,还下意识回头看了两眼。      “你说的对。或许我是应该感激你。”他松了一口气。我接着说,“我只希望一切能够如你所说的顺利。”      “那就要大家一起努力了!Fight on!”他挥了一下拳头,便着急回去继续修设备。苏倩果然就在不远处守着,韩硕翻了个白眼,没理她就进去了。      在我的坚持下,韩硕同意让我负责监听。他正好抽出身来准备后面抓捕的事。我带上那幅耳机,那边就传来我熟悉的声音,便觉得自己此刻同他一起,甚至一同呼吸。原来凌志以朱雀堂的名义要求在北方合作开一家分号,由李家做门面,对方不用出面。这等商场上的事,他谈得□□无缝,不但对方深信不疑,更是勾起了深层的兴趣,我渐渐明白为何韩硕非他不可了。然而幻药的款待是少不了的。除此以外,自然还有婀娜曼妙的侍女。      我听着他们轻声调笑,一再告诫自己这一切都只是逢场作戏。他是我的,而我是他的,从很早之前就已经注定。他陷入幻觉的时候我双手合十。上帝保佑让他看到的都是美好,而不是魔鬼的炼狱。      我们等的人终于出现了。有图像传过来的时候,韩硕寒着脸,“怎么是他?!”老余解释其中一个是服役了将近十五年的时空调度员,怪不得之前一直查不到输送的记录,只怕是他编了套自动执行程序,在没有操作员在场的情况下连自己都给发过来了!胆子真是大的可以!      “封锁时空通道、屏蔽周边信号、入夜后开始行动!”      大家分头准备,光抓人只是其一,怎么不让其他人看到我们的行动,或是给被波及的人清洗记忆,都要一丝不漏才行。我检查了一下迷雾手/雷,记忆封闭针剂,红外夜视仪等等,还有防身用的小口径静音手/枪,以前在训练场常常练习,真正用上还是第一次。      苏倩居然还带了一梭子飞镖!我赶紧提醒,“那东西会伤到人的!”      她奇怪的看了我一眼,“你带的枪不伤人?”      因为还得走水路,苏倩难得得有些紧张。韩硕犹豫了一下,便把她叫过去跟他一组。一切准备就绪,还未入夜,我已经坐立难安。那把朱雀的簪子让我握在手心里,反反复复的摩挲。那时候他裸身站在水中,初见我时,目光那么温暖。他是在等我吧?我闭上眼睛,在心中描绘他的影子。我来了,我就要去见你了,就在今夜。      我们分乘两艘木船,从两面包抄上岛。出发前大家最后对了一下表,又确认了联络信号。画舫依旧在湖面上游荡,我们悄无声息的抹上岛,见到的人一律放晕。老余守在码头附近,一个是盯着湖上的画舫,顺便抓紧时间给被我们撂倒的闲杂人等清理记忆。岛上最核心的区域早已事先标定,我们逐渐向目标收拢,突然间西北角上起了动静,虽然没人喊叫,但显然是已动起手来!我们更加不敢大意,绝不能让那几个人从眼皮底下溜过去!      耳麦里传来消息,那个传输员已经逮到了,惊动了剩下两个人,而他们手里有武器!话音刚落,就看到一个影子翻矮墙跳了出来,小顾他们立刻冲上去!我看他们两个人对付一个人,应该不成问题,便端着枪继续往里搜寻。走到一处过道时,身后轻微的咔了一声,我猛一转身,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我!“不许动!”那人说。他的枪比我的还来的高级!      这个人我并不认识,看年纪将近五十了,身材保持的相当好,也穿着素衣长袍。“把枪放下!”他低声喝道,我略一迟疑,他一枪就打到我脚下!我一下子有点慌!虽然工作了不少年,这样自己人对自己人的火爆场面还是第一回,腿都已经哆嗦了!还好对方看不见。      “好!”我慢慢把枪放下,尽可能的拖延时间,希望其他人发觉这里的情况,赶紧过来支援!      这人也看出来了,“把枪踢过来!快点!”说着又一枪射到我身边的墙上!反弹的弹壳紧贴着胳膊飞过去,我眼睛一闭,以为自己就此报废了!我把脚下的枪踢过去,想要踢得歪一点,无奈过道就这么窄。他捡起来别在腰间,上来一把抓住我!      韩硕他们终于赶来了,我被已对方抓住当作人质,这位大叔把他那不算太魁梧的身体藏在我身后,拿枪顶着我。      “我当是谁有这个本事毁我的生意!”大叔冷笑道。韩硕神情严肃,已经顾不上乱掉的发型:“那两人都已经落网了,我已经通知总部那边封锁传输通道,你以为还会有机会吗?”      “机会?”大叔用枪管敲着我的头,“这不就是吗?”      韩硕的枪也举了起来,“你不会蠢到以为这样就能逃过去吧!这件事多严重你心里最清楚!事到如今,谁也瞒不下去!”      “我当然不会指望完全当什么事都没发生,总得让你有办法交差不是!”身后的大叔气定神闲,心里素质倒是极好。“我只需自己脱身就好。你已经抓到两个人,够本了。至于我嘛,”他又敲了敲我的头,我真怕他这一敲要是走火了,我的人生就此over。“先借这女人当保命符。这事要是闹大了,真死上个个把人,你也不会脱的了干系。这女人我先带走了,你只需不提起我的事,自有人会把这事摆平。”      韩硕咔一声也把子弹上了膛,他自是不会允许让此人逃脱的,然而不管他们谁先开火,悲剧的都得是我!我的大好人生还不想结束呢!我还要把我的男人带回去跟他天荒地老呢!我一边用唇语示意韩硕让他接着说话,好分散这位大叔的注意力,一边悄悄地从袖口把那把老板特地叫我带上的电刀掏出来。上天保佑技术部质量过硬,千万别在这时候掉链子!      韩硕看到我的小动作,半是威胁半是规劝的继续的吧,我用指甲盖挑开保险,推到最大功率,这位大叔估计被韩硕的吧烦了,一勒我脖子打算将我拖走,我就势攀上他的手,一合闸!瞬间啪啪两声,一道蓝紫色的电弧!我只觉自己身体里也被电流击中,还好瞬间就被弹到一边,浑身麻透,连脑子都感觉不转了!      等我反应过来,韩硕已经冲了过来,地上的大叔浑身抽搐,两眼上翻,暂时没了意识!韩硕缴下他的枪,把我的也还给我,翻着大叔的眼皮检查了一下。“什么玩意?还挺厉害!”我一时说不出话,只用下巴指了指掉在地上的电刀。他先将大叔铐了个结识,又浑身搜了一遍,确认没有其他武器。在他身上搜出来一包药粉,似乎已经拆过,又匆匆圈起来。“不老少呢!”韩硕颠了颠,接着把我拉了起来。      接下来的事情就容易多了。只需要将岛上的人一一清理记忆即可。那几艘画舫还在水面上漂着,里面的人还没有醒来,这大概是他们此生的最后一个绚丽的幻梦了,很快,他们也会将这岛上的一切忘却。      “凌志呢?他人呢?”我又紧张起来!      “他没事,不过他也...”韩硕回答,又迟疑了一下。“雨寒,你知道吧?我们将他带走得先清洗之前的记忆。”他脸上有些担忧,“这些人,只需要洗掉一小部分。但是他必须从头洗过,才能让他跟原来的时代彻底脱离干净。”      我努力让自己镇定,其实这一切,我早已料到。“...清洗多久?”      “全部。”韩硕看着我的眼睛,我没来由的哆嗦了一下。“不能让他记得自己的父母、兄弟、任何的亲人,得像完完全全死了一样,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只有这样,将来才不会因私犯错。”      我懂得,这一切我早都想得明白。脱离历史的人只能属于组织。他们不属于历史,也不会属于未来。他们会是真正游走在时间长河中的人,绝不能记起关于自己的点点滴滴。“...连关于我的也是?”我害怕起来,我不想让他忘了我!      韩硕点了点头,“没办法,殃及池鱼。”      我低下头,心慌意乱。      “事到如今,只能往前。我想他之所以改名叫李凌志,也是早就下定决心了。”韩硕安慰我,“即使不记得了,心是不会变的。他就是他,你们...重新开始吧。”      “那么,他到底是谁?”我迅速抬起眼,韩硕肯定调查过我,他知道的东西只怕比我还多!      “有分别吗?”他嘴角含笑,跟我打起太极。“你就是你,我也就是我。不管换成什么名字,并不会改变这一点。”      我闭上眼睛,他说的对,再纠缠名字有什么意义呢?我要的,是那个男人。      “什么时候?”我又睁开眼睛,心里下定决心。      “最好趁现在一起。”韩硕摊了摊手,“你知道,长痛不如短痛,反正他也还没清醒。”      “就现在?”      “还有一会儿,”韩硕笑了笑,看了看湖面上的画舫,“还有一会儿。”他又重复了一遍。“这次任务你表现的已经够好了,”他踢了一脚地上五花大绑的大叔,“剩下的交给他们吧。快去看着你的小情人,他估计好一阵子都醒不过来呢。”      暖阁里,窗棂半掩。香炉里散发着让人放松的香气,软榻上,一男子和衣而卧,昏黄的烛火在他面上投下摇曳的光晕和阴影。他脸上柔和且满足,微闭着眼,仿佛沉迷在一场美梦之中。我在他身旁轻轻坐下,握住他的手,用怕惊扰到他的口气轻轻问道,“凌志,你看到了什么?”      他的唇线愈发柔和,良久,轻轻吐息道,“...姐......”      我的眼泪跌在他手上,脱了鞋与他并卧。等他醒来,我会告诉他,他的新名字,并且,让他重新爱上我。      全书完       作者有话要说:  妈呀!终于码完了!不知不觉写了十万字,虽然比起扑天盖地的动辄几十万的长篇大作来不值一提,好歹也是我心里的一个小故事,吼吼吼。各位看官权当言情小白文看吧!若有不妥当之处,还望海涵~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